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接收2021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緊密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領導和統籌。
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對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進行管理、協調和督導。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具體實施方案,設立復試工作小組和一定數量的復試小組具體落實推免生接收工作。
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
復試小組負責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按照相關規定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復試小組一般由5名(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師風師德表現良好、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
三、選拔流程
(一)網上申請
1.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獲得目前就讀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學院要求向報考學院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參加復試。原則上我校2021年研究生碩士/博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允許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全日制專業均可申請(專業學位博士除外),具體以我校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上傳的推免生專業目錄為準。各學院聯系方式見附件1。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并完成復試或待錄取相關確認工作。系統具體網址和開放時間等內容后續另行通知。
(二)復試要求
1.復試可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和現場復試兩種形式,復試流程及標準一致,具體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網絡遠程復試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飛書,復試相關要求詳見《電子科技大學接收2021年推免生復試考生須知》(附件2)。平臺使用方法參考《電子科技大學接收2021年推免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指南》(附件3)。
2.復試考核主要內容:外語測試、綜合面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
各學院要按照國家、學校要求制定和發布本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推免生復試考核工作。復試考核既要注重考生的學習成績、一貫表現,也要加強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復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院要進一步強化復試過程管理和工作規范,按照學校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要求組織復試工作。加強對考生的復試資格和材料審核,健全“三隨機”工作機制。所有復試考生都要簽訂《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按學院規定按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材料查驗。
(三)錄取與公示
申請人須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及時登錄“推免服務系統”接受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未按要求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一律不得擬錄取。申請人同意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后,學校均不再取消錄取。
2020年10月25日前各學院將推免生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名單審核通過后公示10個工作日。擬錄取考生經公示后上報教育部錄檢合格方能確定為正式錄取。
四、獎勵
1.學業獎學金
本科院校為國家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高?;?ldquo;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的推免生(非定向碩士)均可獲評碩士新生“學業獎學金”一等獎,金額為1萬元/生;直博生(非定向)均可獲評博士新生“學業獎學金”,金額為1萬元/生。
2.電子科技大學理學學科研究生特別獎學金
申請對象:物理學、數學、生物學、統計學四個理學一級學科的一年級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需獲得新生學業一等獎學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標準:碩士研究生1萬元/生,博士研究生1.5萬元/生。
五、監督與復議
1.研招辦
電話:028-61830153,郵箱:yzb@uestc.edu.cn。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28-61830237, 郵箱:jjs@uestc.edu.cn。
六、其他說明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確定錄取的推免生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不符合推薦或接收條件;出現學術不端、不誠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或受到相關處分等;其他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不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情況。
附件1:各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