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會精神,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專業和名額
接受推免申請的專業和名額:在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報考。各專業、研究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額原則上在招生簡章上擬招生人數的30%—50%之間。其中國際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接收直博生報考。
二、工作程序
(一)外校學生申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須為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預期可獲得本科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的推薦資格。
(3)申請人必須符合所在高校所在專業推免條件,獲得所在高校的書面推薦證明,且申請人的專業年級排名原則上須在本年級前15%。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者,排名限制可適當放寬;
(4)申請人需滿足各學院制定的其他條件。
(二)考生報考
1.我校各專業報考要求:
(1)外語類專業只接收本科是相應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
(2)以下非外語專業(包括政治學、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含以下各二級學科>的專業,以及比較文學與跨文化研究、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等專業),接受本科是相應非外語專業或本科是外語類專業的學生申請,鼓勵本科是小語種/非通用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
2.推免生考試的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北外研究生院網站→招生管理平臺→“推免生報名” https://yjs.bfsu.edu.cn/tm/Login.aspx;
(2)所有考生(包括北外本校獲得推免資格且報考北外研究生的考生、外校考生)報名時間:9月15日10:00-20日17:00。
說明:所有考生可且僅可申報北外一個專業方向的推免研究生,以考生最終填報報名信息為準。
(三)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后,各學院根據接收推免生條件審核考生網報信息,進行推免考試資格評定,審核確認準考名單后于9月21日前后在各學院網站公布準考名單。
申請人在我校推免生網報系統填報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請人在本科就讀高校同年級所有該專業的學生總人數中的排名)”等,須與資格審查時提交的證明材料一致,也須與9月底本科學校向教育部的中國研招網推免生服務系統上報的信息一致,否則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考試資格或擬錄取資格。
(四)組織復試
推免考試時間暫定于2020年9月21日-28日開展。進入準考名單中的考生參加各學院組織的線上考核,考核形式、考核內容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并通知考生。具體后續安排見各學院通知。
(五)接收錄取
1.履行網報手續:
考生須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注冊、填寫報考學校、專業志愿等。考生在接收我校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后方完成擬錄取手續(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確認接受,否則視為放棄)。
凡參加我校2020年7月國際組織學院、英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國際新聞與傳播學院、國際商學院云端研學活動并進入擬錄取范圍的考生,同樣須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報考學校、專業志愿等。我校給進入擬錄取范圍的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接受并回復該通知的考生進入擬錄取名單(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確認接受,否則視為放棄)。
(六)擬錄取推免生入學前若有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和實習)的學分要求;
(2)必修課、限選修課不及格;
(3)因違法受到任何法律處罰;
(4)未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5)患有嚴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
(6)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隱瞞有可能影響其錄取的信息)獲得擬錄取資格或取得學籍者,公示期間被舉報有弄虛作假、嚴重舞弊行為并被查實者。
三、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為保證2021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我校公布2021年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聯系方式: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8816246、010-88816244(傳真);
北京外國語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各學院網址:
院系代碼 | 學院名稱 | 學院網址 |
001 | 英語學院 | |
002 | 俄語學院 | |
003 | 法語學院 | |
004 | 德語學院 | |
005 | 日語學院 | |
006 | 日本學研究中心 | |
007 | 西葡語學院 | |
008 | 阿拉伯學院 | |
009 | 歐語學院 | |
010 | 亞洲學院 | |
011 | 高級翻譯學院 | |
012 | 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 |
013 | 中國外語與教育研究中心 | |
014 | 國際關系學院 | |
015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016 | 國際商學院 | |
017 | 法學院 | |
018 | 外國文學所 | https://wxs.bfsu.edu.cn/ |
019 | 國際中國文化研究院 | |
021 | 國際新聞與傳播學院 | |
023 | 歷史學院 | |
024 | 國際教育學院 | |
025 | 藝術研究院 | |
026 | 專用英語學院 | |
028 | 非洲學院 | https://af.bfsu.edu.cn/ |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