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僑大學2021年推免生(含碩士生和博士生)招生簡章》工作要求,現將《華僑大學音樂舞蹈學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辦法實施細則》公布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方向
音樂舞蹈學院計劃接收音樂專業型的推免生。
二、招生對象
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三、工作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免服務統”備案的考生不得接收為推免生。
1、考生填報志愿
10月9日起,獲得推免生資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實名注冊并關聯學籍,選擇報名志愿前須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及網上繳費。10月12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2、資格審核及志愿管理
學院對推免生按學科專業或證件號碼等方式篩選、查詢考生志愿,完成資格審核工作。確定擬同意復試名單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解鎖未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志愿。
3、復試
考生查看復試通知,并對復試通知進行接受或拒絕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在接到復試通知后須在12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考生的復試資格。學院查看考生回應狀態和志愿詳情,下載接受復試考生名單。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根據我院安排及要求參加考核及面試。考核及面試時間等事宜另行通知。
4、待錄取通知
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將在12小時內通過網頁公示擬接收的推免生名單,并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后,須在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的錄取資格。申請者接受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后,錄取狀態方能最終達成。
5、擬錄取名單審核備案
研究生院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按要求備案。
四、其他事項
1、推免生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和學籍。
2、根據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3、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應遵紀守法,認真完成學業。2021年9月4日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4、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相關規定為準。
五、聯系方式
音樂舞蹈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92-6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