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考研入門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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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報考條件
學術型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011年考研各學歷考生報考條件匯總
·2011年考研全程把關:25個關鍵問題詳解
·2011年考研備考日程安排指導
專業學位研究生
1.法律碩士(非法學),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法律碩士(法學),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
推薦免試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并在2009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
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的概念
1.大專學歷畢業后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一般學校規定自畢業時至錄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由于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報考時,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沒有取得本科學歷,所以只能以同等學力的資格報考)。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黨校學歷的考生。
5.高職高專畢業生(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報考要求
1.通過本科段課程。
2.英語達到本科畢業水平。
3.要求發表論文或有科研成果。
4.復試時要加試兩門專業課。(對于以上問題,第一和第四是各招生單位的共同要求,第二和第三各招生單位則有不同要求)。
>> 專業、院校選擇
專業選擇
專業選擇技巧
1.正確為報考專業定位
根據自己的專業素質與學習能力來選擇報考方向。部分專業總報考人數多,但并非所有學校的競爭都很激烈。參考專業報考競爭力時,不宜僅以報考人數來判斷專業的冷熱程度和競爭激烈程度。
2.正確認識自身能力水平。無論做什么,興趣是關鍵。只有選擇了自己立志研究的方向,從近處著眼來說…… 詳細>>
提醒:如果感覺自己的基礎很扎實,可以跨專業報考。跨專業考研的同學應更早做準備,以保證必要的學習時間。因為各個專業有自己的學科范疇,不同專業之間的學生在知識體系和結構上存在著較大差異,因此需要在專業課上面投入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
專業選擇注意事項
1.認真分析專業發展前景
目前,很多考生都奔著熱門專業用功。事實上,眼前的“熱”專業,并不代表以后的就業形勢一定會好,可能研究生畢業時所謂以往“熱門”專業已經成為當時的冷門了。有些行業伸縮性很大,向其他行業滲透也很厲害,因此很難“飽和”
·法律碩士考研報考技巧與就業形勢分析
·選擇考研專業:考慮兩方面 注意三事項
>> 院校選擇
院校選擇技巧
選擇招生單位時一方面要完全清楚自己的需要,另一方面需完全了解招生單位以下情況:
1.學術包括學術地位,國際地位,主要的教學方法,著名的學者、教授,專業范圍,各種學習、培訓的機會,圖書館、計算機設施等的配備情況,學業負擔是否沉重,競爭壓力等等。
2.就業包括畢業分配去向,平均起始工資,就業計劃、準備簡歷與面試的技巧等方面的幫助,傳統上哪些公司在此招人等等。
3.生活質量包括學校的地點、校園環境、地理位置,學生生活的情況等等。
4.費用包括學費、生活費和獎學金、助學金的發放情況。
>>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預報名: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預報名入口
考研網上預報名開始 免試生也需報名確認
碩士研究生招考25日預報名 海南設3個報名點
2011考研預報名25日啟動 10月10日起正式報名
2011年考研報名時間確定 應屆生25日起預報名
2011考研預報名時間:9月25日-29日
網上報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011年研究生考試報名25日啟動 報名有三步驟
研究生考試一律網上報名 逾期不再補報
2011年考研報名三大注意事項
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1.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 詳細>>
2011年研究生網上報名指南:報名兩大變化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考生需準備信息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網報流程圖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如何進行網上支付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報名前注意事項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填報相關問題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網報流程圖
2011年各學歷考生考研報考條件匯總
1997-2010年考研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比例統計
2011年考研報考指南之專業學位常見問題匯總
考試分區
分區 | 各 省 名 稱 | ||||||||||
一區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浙江 | 福建 | 山東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二區 | 河北 | 山西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安徽 | 江西 | 重慶 | 四川 | 陜西 | |
三區 | 內蒙古 | 廣西 | 海南 | 貴州 | 云南 | 西藏 | 甘肅 | 青海 | 寧夏 | 新疆 |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
2011考研現場確認時間: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 資格審查
教育部: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研究生錄取依據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中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相關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 考試大綱及命題
1.全國統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2.全國聯考科目
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3.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
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