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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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復試及錄取辦法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通知》(教民廳〔2018〕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三)堅持充分發揮和規范復試小組及導師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四)堅持嚴格過程監管,復試要做到全程錄音錄像。
二、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一)普通計劃:執行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區考生分數線)"為學校第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含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二)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25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
(三)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五)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三、招生調劑原則
(一)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且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且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三)考試方式須為全國統考。考試科目中,外國語語種須為全國統考英語、日語。調劑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原則上初試業務課"科目一"應為數學,生源緊缺且調劑困難的專業可以調劑未參加統考數學的考生,但需加試與統考難易程度相當的數學。
(四)根據學校2019年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及教育部下達的專項計劃數,學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專業學位優先。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調劑。
(五)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以在不低于國家B區分數線基礎上,自主確定普通計劃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招生復試組織管理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錄取工作。
組長:白日霞
成員:顧克東、王志軍、韓瑛、杜永紅、冶生貴、段小強、
楊永昌、馬志學、賀衛光、賽音、才讓、李永宏、田富鵬、劉麗江、楊朝繼、李嘉慧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的組織和實施。
1.各培養單位在復試前須根據學科或專業實際情況組織成立復試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組長1人,由組長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加復試工作。另須配備秘書1名。復試小組成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2.各培養單位須根據本辦法要求,結合專業特點和培養需要制定本單位復試細則。復試細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復試細則需經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3.在復試前學校組織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議,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按照學校培訓會議內容,根據各自學科和專業特點,組織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會議,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4.復試工作中涉及的命題、制卷和評卷等相關工作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五、招生復試內容和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加試、綜合面試和體檢。專業課筆試、加試、綜合面試繼續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體檢由校醫院組織。
(一)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由各培養單位負責組織。考試時間為2小時(音樂、舞蹈、美術學院組織的技能展示考試除外),試題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依據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進行。
(二)加試
1.凡初試外語選擇梵文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英語(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試題滿分100分,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試題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3.調劑初試未考數學的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數學,考試時間2小時,試題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三)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國語聽說測試等方面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應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
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面試專業素質評分表》上給出分數。
2.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應重點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進
行考核。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分表》上標出適當選項。
3.外語聽說測試:各單位須根據考生初試階段選擇的外語(英語或日語)語種進行聽力和口語測試;選考梵文的考生須進行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外語測試須單獨打分,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聽說測試成績表》上給出分數。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工作人員如實填寫《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并仔細核對、登記并錄入考生成績。
(四)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由學校統一安排。
六、招生復試要求
(一)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在考生復試前對考生進行嚴格資格審查,考生在復試前須提供如下資料,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往屆生: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對于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書面認證報告原件。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籍)書面認證報告原件。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須出示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上線的考生: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已就業的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原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等加分項目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此項須在我校復試名單公布前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除以上各項外,所有考生均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政審表原件,同時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一套,以存備查。考生須準備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張,底色不限(體檢時交校醫院)。
(二)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
(三)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考資格的考生,由各培養單位在準考證上加蓋"同意復試"章,對有關證件、證明不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
(四)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培養單位參加面試,培養單位要對考生信息認真審核,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經考生網報后現場確認的報考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復試收費:復試考生須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要求繳納復試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30元,外語聽說測試20元。
西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明細表
七、招生錄取工作
(一)成績核算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具體計算公式為: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
2.調劑考生總成績=(初試政治成績+初試外語成績)/2×初試成績權重(4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60%)
3.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選考梵文的考生: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二)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名額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調劑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根據普通計劃數和專項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未達到招生計劃名額,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確定擬錄取名單。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結束后,根據換算總成績分省排名,結合各專業各報考類別考生復試情況及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優先錄取學校優勢學科考生。
3.考生專業課筆試、面試(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加試科目(初試選擇梵文的考生加試外語科目除外)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規定加分項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業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與報考相對應的材料或協議書者,不予錄取。
7.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弄虛作假或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等嚴肅處理。
八、招生紀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單位及相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確保招生工作的科學規范和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人員,學校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西北民族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民大教字[2017]387號)等文件進行嚴肅處理。
(二)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其所在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主動申請回避復試及錄取工作。
(三)各單位要充分重視并按照《甘肅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甘招委發[2018]28號)及學校相關要求對研究生招生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按照涉密程度和范圍,培訓方式可自行確定。
(四)全體招生人員要樹立安全保密意識,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組長要與研究生處簽訂《2019年西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責任書》。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須簽署《2019年西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確保試卷等涉密材料及信息的安全。
(五)各單位要認真受理考生咨詢,做好對學生的解釋工作。學校將委派巡視員現場巡視和監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事宜,經調查情況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培養單位進行復議。
九、招生信息公開
(一)復試辦法、參加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等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中公布(網址://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二)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在我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網站
公布。
(三)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復試細則及復試安排經研究生
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四)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以上信息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執行。
(六)招生咨詢電話: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931-29382990931-2938046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聯系方式一覽表
(七)監督舉報電話:0931-2938568
注:本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后續相關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最新規定執行。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復試及錄取辦法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通知》(教民廳〔2018〕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三)堅持充分發揮和規范復試小組及導師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四)堅持嚴格過程監管,復試要做到全程錄音錄像。
二、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一)普通計劃:執行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區考生分數線)"為學校第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含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二)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25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
(三)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五)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三、招生調劑原則
(一)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且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且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三)考試方式須為全國統考。考試科目中,外國語語種須為全國統考英語、日語。調劑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原則上初試業務課"科目一"應為數學,生源緊缺且調劑困難的專業可以調劑未參加統考數學的考生,但需加試與統考難易程度相當的數學。
(四)根據學校2019年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及教育部下達的專項計劃數,學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專業學位優先。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調劑。
(五)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以在不低于國家B區分數線基礎上,自主確定普通計劃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招生復試組織管理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錄取工作。
組長:白日霞
成員:顧克東、王志軍、韓瑛、杜永紅、冶生貴、段小強、
楊永昌、馬志學、賀衛光、賽音、才讓、李永宏、田富鵬、劉麗江、楊朝繼、李嘉慧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的組織和實施。
1.各培養單位在復試前須根據學科或專業實際情況組織成立復試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組長1人,由組長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加復試工作。另須配備秘書1名。復試小組成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2.各培養單位須根據本辦法要求,結合專業特點和培養需要制定本單位復試細則。復試細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復試細則需經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3.在復試前學校組織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議,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按照學校培訓會議內容,根據各自學科和專業特點,組織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會議,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4.復試工作中涉及的命題、制卷和評卷等相關工作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五、招生復試內容和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加試、綜合面試和體檢。專業課筆試、加試、綜合面試繼續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體檢由校醫院組織。
(一)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由各培養單位負責組織。考試時間為2小時(音樂、舞蹈、美術學院組織的技能展示考試除外),試題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依據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進行。
(二)加試
1.凡初試外語選擇梵文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英語(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試題滿分100分,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試題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3.調劑初試未考數學的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數學,考試時間2小時,試題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三)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國語聽說測試等方面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應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
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面試專業素質評分表》上給出分數。
2.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應重點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進
行考核。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分表》上標出適當選項。
3.外語聽說測試:各單位須根據考生初試階段選擇的外語(英語或日語)語種進行聽力和口語測試;選考梵文的考生須進行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外語測試須單獨打分,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在《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聽說測試成績表》上給出分數。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工作人員如實填寫《西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并仔細核對、登記并錄入考生成績。
(四)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由學校統一安排。
六、招生復試要求
(一)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在考生復試前對考生進行嚴格資格審查,考生在復試前須提供如下資料,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往屆生: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對于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書面認證報告原件。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籍)書面認證報告原件。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須出示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上線的考生: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已就業的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原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等加分項目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此項須在我校復試名單公布前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除以上各項外,所有考生均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政審表原件,同時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一套,以存備查。考生須準備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張,底色不限(體檢時交校醫院)。
(二)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
(三)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考資格的考生,由各培養單位在準考證上加蓋"同意復試"章,對有關證件、證明不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
(四)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培養單位參加面試,培養單位要對考生信息認真審核,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經考生網報后現場確認的報考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復試收費:復試考生須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要求繳納復試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30元,外語聽說測試20元。
西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明細表
考生身份 | 復試筆試費 (元/生) | 面試費 (元/生) | 加試一(元/生) | 加試二(元/生) | 外語聽說測試 (元/生) | 小計 (元/生) |
非同等學力 | 30 | 30 | 20 | 80 | ||
同等學力 | 30 | 30 | 30 | 30 | 20 | 140 |
在此基礎上,初試選考梵文考生須加試英語,另收30元/生;工學及管理學等初試未考數學的調劑考生須加試數學,另收30元/生;所有考生須繳納體檢費40元/生(體檢時交校醫院)。 |
(一)成績核算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具體計算公式為: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
2.調劑考生總成績=(初試政治成績+初試外語成績)/2×初試成績權重(4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60%)
3.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選考梵文的考生: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二)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名額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調劑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根據普通計劃數和專項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未達到招生計劃名額,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確定擬錄取名單。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結束后,根據換算總成績分省排名,結合各專業各報考類別考生復試情況及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優先錄取學校優勢學科考生。
3.考生專業課筆試、面試(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加試科目(初試選擇梵文的考生加試外語科目除外)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規定加分項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業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與報考相對應的材料或協議書者,不予錄取。
7.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弄虛作假或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等嚴肅處理。
八、招生紀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單位及相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確保招生工作的科學規范和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人員,學校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西北民族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民大教字[2017]387號)等文件進行嚴肅處理。
(二)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其所在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主動申請回避復試及錄取工作。
(三)各單位要充分重視并按照《甘肅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甘招委發[2018]28號)及學校相關要求對研究生招生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按照涉密程度和范圍,培訓方式可自行確定。
(四)全體招生人員要樹立安全保密意識,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組長要與研究生處簽訂《2019年西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責任書》。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須簽署《2019年西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確保試卷等涉密材料及信息的安全。
(五)各單位要認真受理考生咨詢,做好對學生的解釋工作。學校將委派巡視員現場巡視和監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事宜,經調查情況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培養單位進行復議。
九、招生信息公開
(一)復試辦法、參加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等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中公布(網址://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二)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在我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網站
公布。
(三)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復試細則及復試安排經研究生
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四)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以上信息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執行。
(六)招生咨詢電話: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931-29382990931-2938046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聯系方式一覽表
院系所碼 | 院系所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00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張老師 | 0931- 2938160 |
002 | 經濟學院 | 柳老師 | 0931-2938567/4512128 |
003 | 法學院 | 張老師 | 0931-2938190 |
004 |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 楊老師 | 0931-2938192 /4512194 |
005 | 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 | 楊老師 | 0931-4512107 |
006 | 體育學院 | 任老師 | 0931-4512936 |
007 | 文學院 | 韓老師 | 0931-2938923 |
008 | 維吾爾語言文學學院 | 妥老師 | 0931-2938265/4512573 |
009 | 藏語言文化學院 | 英老師 | 0931-2938122 |
010 | 蒙古語言文化學院 | 塔娜老師 | 0931-2938286/4512056 |
011 | 外國語學院 | 李老師 | 0931-4512136 |
012 | 新聞傳播學院 | 周老師 | 0931-4512047/4512887 |
013 | 音樂學院 | 贠老師 | 0931-2938157 |
014 | 舞蹈學院 | 易老師 | 0931-2938378 |
015 | 美術學院 | 馬老師 | 0931-2938539 |
016 | 歷史文化學院 | 陳老師 | 0931-2938995/4512802 |
017 |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 王老師 | 0931-4512202 |
018 | 電氣工程學院 | 菜老師 | 0931-4512900 |
020 | 化工學院 | 馬老師 | 0931-4512930/4512932 |
021 | 生命科學與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0931-4512978 |
022 | 醫學院 | 宋老師 | 0931-2938100 |
023 | 管理學院 | 劉老師 | 0931-4512123 |
101 | 中國民族信息技術研究院 | 江老師 | 0931-2938095 |
102 | 社會科學研究院 | 卓瑪老師 | 0931-2938041 |
注:本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后續相關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最新規定執行。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