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研究生招生
95%的同學還閱讀了:[山東建筑大學考研真題免費下載] [山東建筑大學歷年保研筆試/面試真題匯.pdf] [山東建筑大學預推免信息匯總表.xls] [山東建筑大學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山東建筑大學王牌專業排名]
[山東建筑大學考研難嗎]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院]
[山東建筑大學考研群]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費]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輔導]
[考研國家線(歷年匯總)]
[年考研時間:報名日期和考試時間]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研究生招生是一個不錯的學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會有數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額,研究生報考錄取比在3:1左右,難度中等,部分熱門的研究生專業研究生報考錄取比會更高一點, 建筑城規學院是學校里比較好的一個院系,請各位準備報考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注意,該院系有以上多個專業在招生研究生,歡迎各位同學報考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研究生招生。
強烈建議各位準備考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準備一些基本的歷年考研真題、研究生學姐學長的筆記、考研經驗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經驗頻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眾號、考研派APP等產品平臺,里面有不少研究生會免費解答你的考研問題,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2021年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及擬錄取辦法
一、復試時間
1、一志愿考生復試安排在3月27-31日進行。
2、復試方式:遠程網絡復試。
3、軟硬件要求:一臺能上網的電腦(需安裝攝像頭和話筒)或筆記本,一個手機,下載安裝騰訊會議,并提前用使用兩個手機號分別在電腦端、手
機端注冊騰訊會議賬號,有流暢的Wi-Fi或充足的4G流量。
環境要求:獨立的復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建筑學(0813)、建筑學(0851)
類型 | 招生專業(方向) | 擬招生計劃數 | 復試資格線1 | 一志愿上線人數 | 復試比例 |
全日制學術學位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33 | 國家復試A線 | 6 | - |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 | |||||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 3 | ||||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 7 | ||||
全日制專業學位 | 建筑學 | 52 | 國家復試A線 | 62 | 1:1.2 |
類型 | 招生專業(方向) | 擬招生計劃數 | 復試資格線1 | 一志愿上線人數 | 復試比例 |
全日制 學術學位 |
Ⅰ.城鄉規劃與設計 | 19 | 國家復試A線 | 11 | - |
Ⅱ.城鄉與區域規劃理論和方法 | |||||
Ⅲ.城鄉規劃技術科學 | |||||
全日制 專業學位 |
城市規劃 | 25 | 國家復試A線 | 21 | - |
風景園林學(0834)、風景園林(0953)
類型 | 招生專業(方向) | 擬招生計劃數 | 復試資格線1 | 一志愿上線人數 | 復試比例 |
全日制學術學位 | 風景園林學 | 4 | 國家復試A線 | 1 | - |
全日制專業學位 | 風景園林 | 19 | 國家復試A線且總分≧286分 | 25 | 1:1.3 |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 風景園林 | 5 | 國家復試A線且總分≧286分 | 1 | - |
三、復試流程
提交材料和繳費詳見《山東建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網絡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
復試流程詳見《山東建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復試考生要求及行為規范》。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建筑學專業:
外語能力測試:與主考老師互動方式考查。
專業基礎知識考查:采用隨機抽取試題庫中的1套題進行口頭回答。
綜合素質考核:隨機抽取試題庫中的2道題進行口頭回答,主考老師附加提問,考生現場回答。
城鄉規劃學、城市規劃專業:
外語能力測試采用與主考老師互動的方式進行考查。
專業基礎知識類科目采用隨機抽取試題庫中1套題進行口頭回答,設計類科目采用案例評析的方式進行考查。
綜合素質考核采用主考老師提問、考生現場回答的方式進行考查 。
風景園林學、風景園林專業:
外語能力測試:導師互動。
專業基礎知識考查:4小時快題(作圖)。
綜合素質考核:系統隨機抽3 道題,進行口頭回答。
五、擬錄取總成績
復試內容 | 分值 | 考核時間 |
外語能力測試 | 50分 | 5-10分鐘 |
專業基礎知識考查 | 100分 | 10-15分鐘 |
綜合素質考核 | 150分 | 15-20分鐘 |
復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分數+專業基礎知識考查分數+綜合素質考核分數 擬錄取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30% |
2、復試專業基礎知識考查科目見招生簡章復試科目。
六、擬錄取辦法
1、擬錄取程序
各專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錄取成績相同時,初試成績高者優先。
2、相近專業(方向)調劑錄取
復試合格但未被一志愿報考專業(方向)錄取的考生,按擬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見,可調劑至有缺額的復試內容完全一致的專業或者方向,并簽訂專業(方向)調劑錄取確認書。
3、擬錄取結果公示與確認
全部學科復試結束3天內,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示。
七、其他
1、請考生近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發布的有關復試通知,網址:https://www.sdjzu.edu.cn/yjsc/,以及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官方網頁的信息通知。
2、復試科目為多選一的,請考生于3月25日聯系學院選定復試科目。
3、體檢入學后進行。
八、學院聯系方式和聯系人
學院聯系人:鄭老師 聯系電話:0531-86361732
為方便溝通聯絡,請每位參加復試的同學加入相應專業的QQ聯絡群,后續復試信息除學校、學院官方發布途徑之外,還通過QQ群進行發放,請各位考生務必及時關注群內信息。申請加群時請注明“報考專業+姓名+考生編號”。
學碩類型示例: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姓名+編號
專碩類型示例:建筑學專碩+姓名+考生編號
2021山建大建筑學復試聯絡群 QQ 458051422,聯系人:周老師(建筑設計+專碩)、王老師(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方向)、王老師(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方向)
2021山建大城市規劃復試聯絡群 QQ 650464188,聯系人:張老師
2021山建大風景園林復試聯絡群 QQ 223634769,聯系人:張老師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建筑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081300建筑學學科(Architecture)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熱愛祖國,努力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斗的精神。
2、具有求實創新的精神,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對本學科的發展動態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在建筑/城市設計及其理論、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或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其中的一個方向有所專長,掌握相應的技能方法,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獨立擔負專門業務工作的能力,掌握職業建筑師的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了解工程項目全過程,具有創新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建筑設計、城市設計、綠色建筑、建筑遺產保護等相關領域的設計、咨詢工作,具有理論創新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書刊資料,撰寫論文摘要,并具有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建筑/城市設計及其理論
(1)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2)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
(3)建筑歷史與遺產保護
(4)綠色建筑技術科學與設計
2.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1)太陽能建筑一體化
(2)建筑節能
(3)綠色建筑
(4)建筑物理環境
3.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1)中國近、現代建筑歷史與遺產保護
(2)地域性建筑與遺產保護
(3)現代建筑理論
三、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寫作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2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研究生應在系統的理論學習基礎上、將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型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4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本學科(領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建筑學領域(類別)學術學位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2017版)》。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前瞻性、技術先進性。選題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經導師審定后確定,也可由導師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見后確定。選題一般應掌握以下原則:
(一)選題應從研究生申請學位的學科、專業范疇出發,在學術方面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技術應用方面具有先進性,使研究課題具有較高的理論意義、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論文中提出新見解。
(二)選題必須密切聯系實際,解決經濟建設中一些急需解決的科學技術難點,解決社會文化發展中一些急需解決的熱點問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能起到指導和推動作用,力求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三)選題要根據指導教師的專長、科研基礎和實驗條件確定,并盡量結合導師承擔的科研項目,必要的實驗設備要基本落實,必要的實驗條件要基本具備。
(四)選題要結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礎和特長,使研究生能夠通過學位論文工作,得到從事研究工作全過程的基本訓練。
(五)論文題目應具學術性,選題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適當,在時間安
排上要留有余地,應能在一年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工作。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60%以上,外文文獻應占2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補充規定》):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或基礎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3~5萬字。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能夠明確的表達研究結論。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專業學位(領域)碩士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在學院認定的正式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論文集上至少發表(包括錄用)一篇與學位論文內容有關的學術論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由導師負責考核、研究生處核實。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建筑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085100建筑學(Architecture)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2017年6月經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2、具有求實創新的精神,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掌握職業建筑師的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能獨立承擔建筑設計、城市設計、歷史遺產保護規劃設計等相關領域的設計、咨詢工作,具有解決實際問題和應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書刊資料,撰寫論文摘要,并具有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2.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3.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4.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
三、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寫作2學期。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課程學習在1.5年內完成,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撰寫在1.5年內完成。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2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研究生應在系統的理論學習基礎上、將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4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本學科(領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建筑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2017版)》。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為設計性論文,應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補充規定》。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形式可為應用研究性論文、設計論文、案例分析論文、調研報告等形式。
(1)應用研究性論文
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3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設計論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設計圖紙外,還應結合該設計,撰寫設計論文,論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包含緒論、需求分析、設計依據、設計過程、設計結果及試用效果分析、結論,論文正文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設計圖紙(不少于六張0號圖紙),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專業學位(領域)碩士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學術論文的形式發表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由導師負責考核、研究生處核實。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2、具有求實創新的精神,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掌握職業建筑師的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能獨立承擔建筑設計、城市設計、歷史遺產保護規劃設計等相關領域的設計、咨詢工作,具有解決實際問題和應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書刊資料,撰寫論文摘要,并具有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2.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3.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4.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
三、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寫作2學期。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課程學習在1.5年內完成,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撰寫在1.5年內完成。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2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研究生應在系統的理論學習基礎上、將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4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本學科(領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建筑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2017版)》。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為設計性論文,應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補充規定》。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形式可為應用研究性論文、設計論文、案例分析論文、調研報告等形式。
(1)應用研究性論文
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3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設計論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設計圖紙外,還應結合該設計,撰寫設計論文,論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包含緒論、需求分析、設計依據、設計過程、設計結果及試用效果分析、結論,論文正文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設計圖紙(不少于六張0號圖紙),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專業學位(領域)碩士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學術論文的形式發表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由導師負責考核、研究生處核實。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城鄉規劃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城鄉規劃學科(Urban and Rural Planning)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編制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和《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制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良好的職業素養;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全面掌握城鄉規劃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技術,了解各個相關學科領域的知識,熟悉學科研究前沿動態;獲得全面的研究訓練,不僅具有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能力,而且具有應用研究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較熟練地閱讀專業外文資料,具有較好的聽、說、讀、寫能力。
二、培養方向
1、城鄉與區域規劃理論和方法
2、城鄉規劃與設計
3、城鄉規劃技術科學
三、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文獻閱讀報告0.5學期,教學科研實踐1學期,學位論文撰寫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學者擔任碩士研究生的兼職導師,參與本學科研究生培養。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討論與自學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執行。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文獻閱讀報告環節為10周,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按照《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要求》進行,由學科導師組負責考核。(2)教學科研實踐環節為20周,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由研究生導師負責指導與考核,研究生應結合該環節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對于教學科研能力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教學科研實踐環節,其選題報告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進行。(3)選題報告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由選題報告評議組進行評議;評議環節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4)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 本學科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6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7.5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5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城鄉規劃學科學術學位碩士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文獻閱讀報告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見《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1)研究課題具有學術上的創新價值。
(2)研究課題對于城鄉規劃實踐具有指導作用。
(3)研究課題在特定條件下具有完成研究的可行性。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為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外文文獻應占2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為3萬字左右。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包含必要的問卷調查設計、原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論文發表及科研情況。
6. 學位論文質量要求
(1)論題明確,并得到較好的界定。
(2)研究方法針對性強,技術路線清晰。
(3)所用資料和數據真實、詳實和有效。
(4)綜合運用城鄉規劃學科或相關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結果具體、可信。
(5)寫作規范,邏輯較為嚴謹。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會議論文集)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后,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
3.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后,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十、畢業
1.學位獲得者,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二、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 本方案經主管校長批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3. 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局部修訂時,須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并明確適用年級。
一、培養目標
1.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良好的職業素養;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全面掌握城鄉規劃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技術,了解各個相關學科領域的知識,熟悉學科研究前沿動態;獲得全面的研究訓練,不僅具有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能力,而且具有應用研究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較熟練地閱讀專業外文資料,具有較好的聽、說、讀、寫能力。
二、培養方向
1、城鄉與區域規劃理論和方法
2、城鄉規劃與設計
3、城鄉規劃技術科學
三、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文獻閱讀報告0.5學期,教學科研實踐1學期,學位論文撰寫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學者擔任碩士研究生的兼職導師,參與本學科研究生培養。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討論與自學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執行。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文獻閱讀報告環節為10周,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按照《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要求》進行,由學科導師組負責考核。(2)教學科研實踐環節為20周,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由研究生導師負責指導與考核,研究生應結合該環節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對于教學科研能力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教學科研實踐環節,其選題報告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進行。(3)選題報告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由選題報告評議組進行評議;評議環節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4)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 本學科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6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7.5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5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城鄉規劃學科學術學位碩士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文獻閱讀報告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見《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1)研究課題具有學術上的創新價值。
(2)研究課題對于城鄉規劃實踐具有指導作用。
(3)研究課題在特定條件下具有完成研究的可行性。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為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外文文獻應占2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為3萬字左右。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包含必要的問卷調查設計、原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論文發表及科研情況。
6. 學位論文質量要求
(1)論題明確,并得到較好的界定。
(2)研究方法針對性強,技術路線清晰。
(3)所用資料和數據真實、詳實和有效。
(4)綜合運用城鄉規劃學科或相關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結果具體、可信。
(5)寫作規范,邏輯較為嚴謹。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會議論文集)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后,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
3.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后,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十、畢業
1.學位獲得者,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二、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 本方案經主管校長批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3. 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局部修訂時,須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城市規劃專碩研究生培養方案
085300城市規劃碩士(Master of Urban Planning)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依據《專業學位設置方案》和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編制的《專業學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見稿),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制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培養具有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關注弱勢群體、倡導公眾參與、尊重多元文化,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2.掌握城鄉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與技術,熟悉相關學科理論和知識,能夠勝任城鄉規劃設計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應用型高層次專業人才。
3.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夠閱讀外文專業資料。
二、學習年限
采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一般為3年,包括課程學習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學位論文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三、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采取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由校內和校外構成,校外指導教師應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注冊師資格。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含校內和校外實踐)為30周,其中校外實踐單位為地級及以上城市城鄉規劃管理部門或甲級資質及以上城鄉規劃設計機構,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評議環節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四、培養計劃
1. 學位培養計劃包括專業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學位論文三個主要環節,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碩士專業學位至少修滿32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5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0.5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補修課程不計學分。
3.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城市規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表》。
五、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六、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于城鄉規劃領域,面向城鄉建設發展、規劃設計、規劃管理實踐方面的主要現象與問題,具有現實性和先進性,可分為調查研究類、設計研究類和應用創新類三種類型。論文應著重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發現城鄉建設和發展過程以及城鄉規劃中的問題,獨立研究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12個月,以通過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可根據選題主要分為調查研究類、設計研究類和應用創新類三種類型,并根據類型分別規范論文形式。
(1)調查研究類論文
論文選題應明確具體的研究對象,并清晰準確地界定論文研究的現象和問題,調查具有一定的現場工作量和復雜性,能夠體現作者綜合運用有關專業理論知識、技術方法和手段解析實踐問題的能力。論文應反映與選題研究相關研究現狀與進展,并對與論文有關的研究成果進行較為全面、準確的介紹。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調查分析、對策研究、總結等方面內容,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明確界定研究現象或問題,闡述開展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對所研究問題及國內外有關研究進展進行必要描述總結,明確研究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確定研究的技術路線;調查分析部分需結合研究對象,對于研究的現象或問題,結合調查資料,進行系統歸納和分析;對策研究部分需提出解決問題的相關研究對策建議;總結部分需對于論文研究進行歸納總結,說明成果的應用價值,并對未來改進研究進行展望或提出建議。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必要的附錄,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原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設計研究類論文
論文選題應結合具體規劃設計任務,并具有現實性、典型性;應明確闡述規劃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合理運用城鄉規劃理論知識或技術方法,確定并論證規劃目標及原則,提出并論證規劃設計方案。論文應對類似案例進行較為全面、準確的介紹與分析。
研究生除提交規劃研究類論文外,還應附有一套完整的規劃圖集(圖集中除規定要求的圖紙外,應增加展示規劃特點的相關圖片)。論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調查分析、方案及說明、方案論證、總結等方面內容,論文正文一般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闡述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明確設計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對國內外類似案例進行描述總結,確定指導規劃設計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調查分析部分需根據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展開現狀調查及分析,確定設計方案所必須解決的問題;方案及說明部分需確定并論證設計目標和原則,編制方案,闡述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說明方案措施的具體原因;方案論證部分需對設計方案進行充分論證,指出主要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總結部分應對論文研究工作進行歸納,說明成果的應用價值和意義。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完整、系統的規劃圖集,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與相關項目任務書等。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3)應用創新類學位論文
論文應明確應用創新的主要領域,研究制定具有創新性的技術方法、工具或工作管理流程等,應具有明確應用價值并在實踐中取得應用經驗,能夠體現論文作者在城鄉規劃實踐中綜合運用有關專業理論知識、技術方法和手段的能力。論文應在查新的基礎上,對有關應用創新研究進展進行較為全面和準確的介紹。
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理論分析、應用創新說明、創新論證和總結等方面內容,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闡述應用創新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國內外同類創新及應用的現狀及趨勢;理論分析部分需結合文獻等進行必要的創新查新,歸納總結應該應用創新研究具有指導作用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應用創新說明需對于應用創新的成果進行詳細說明,闡述主要創新點及其原理,說明應用方法;創新論文部分需對應用創新進行充分論證,論證該創新應用的實際范疇和可能成效,并論證其經濟性、合理性、應用性;總結部分應對于創新研究進行總結。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1)調查研究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了解其研究應用現狀及主要局限。論文的調查和分析研究技術路線應清晰可行。
調查研究:論文應調查翔實、分析準確,提出的對策應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推廣性。
(2)設計研究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了解其適用性及主要局限。
設計研究:論文現狀分析應全面合理,方案制定應符合指導理論和研究確定的設計目標要求,方案的編制應具有可行性。
(3)應用創新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并進行適用性分析。
應用創新:論文的應用創新成果應符合科學原則,并具有可實驗性和適用性,以及較為明確的合理性和創新點。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會議論文集)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省部級以上科技、工程勘察設計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七、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后,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
3.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后,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八、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九、畢業
1、學位獲得者(在職人員攻讀學位者除外),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一、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 本方案經主管校長批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3. 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局部修訂時,須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并明確適用年級。
一、培養目標
1.培養具有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關注弱勢群體、倡導公眾參與、尊重多元文化,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2.掌握城鄉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與技術,熟悉相關學科理論和知識,能夠勝任城鄉規劃設計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應用型高層次專業人才。
3.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夠閱讀外文專業資料。
二、學習年限
采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一般為3年,包括課程學習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學位論文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三、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采取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由校內和校外構成,校外指導教師應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注冊師資格。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含校內和校外實踐)為30周,其中校外實踐單位為地級及以上城市城鄉規劃管理部門或甲級資質及以上城鄉規劃設計機構,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評議環節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四、培養計劃
1. 學位培養計劃包括專業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學位論文三個主要環節,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碩士專業學位至少修滿32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5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0.5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補修課程不計學分。
3.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城市規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表》。
五、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六、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于城鄉規劃領域,面向城鄉建設發展、規劃設計、規劃管理實踐方面的主要現象與問題,具有現實性和先進性,可分為調查研究類、設計研究類和應用創新類三種類型。論文應著重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發現城鄉建設和發展過程以及城鄉規劃中的問題,獨立研究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12個月,以通過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可根據選題主要分為調查研究類、設計研究類和應用創新類三種類型,并根據類型分別規范論文形式。
(1)調查研究類論文
論文選題應明確具體的研究對象,并清晰準確地界定論文研究的現象和問題,調查具有一定的現場工作量和復雜性,能夠體現作者綜合運用有關專業理論知識、技術方法和手段解析實踐問題的能力。論文應反映與選題研究相關研究現狀與進展,并對與論文有關的研究成果進行較為全面、準確的介紹。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調查分析、對策研究、總結等方面內容,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明確界定研究現象或問題,闡述開展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對所研究問題及國內外有關研究進展進行必要描述總結,明確研究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確定研究的技術路線;調查分析部分需結合研究對象,對于研究的現象或問題,結合調查資料,進行系統歸納和分析;對策研究部分需提出解決問題的相關研究對策建議;總結部分需對于論文研究進行歸納總結,說明成果的應用價值,并對未來改進研究進行展望或提出建議。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必要的附錄,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原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設計研究類論文
論文選題應結合具體規劃設計任務,并具有現實性、典型性;應明確闡述規劃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合理運用城鄉規劃理論知識或技術方法,確定并論證規劃目標及原則,提出并論證規劃設計方案。論文應對類似案例進行較為全面、準確的介紹與分析。
研究生除提交規劃研究類論文外,還應附有一套完整的規劃圖集(圖集中除規定要求的圖紙外,應增加展示規劃特點的相關圖片)。論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調查分析、方案及說明、方案論證、總結等方面內容,論文正文一般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闡述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明確設計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對國內外類似案例進行描述總結,確定指導規劃設計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調查分析部分需根據設計任務及專題研究內容,展開現狀調查及分析,確定設計方案所必須解決的問題;方案及說明部分需確定并論證設計目標和原則,編制方案,闡述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說明方案措施的具體原因;方案論證部分需對設計方案進行充分論證,指出主要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總結部分應對論文研究工作進行歸納,說明成果的應用價值和意義。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完整、系統的規劃圖集,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與相關項目任務書等。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3)應用創新類學位論文
論文應明確應用創新的主要領域,研究制定具有創新性的技術方法、工具或工作管理流程等,應具有明確應用價值并在實踐中取得應用經驗,能夠體現論文作者在城鄉規劃實踐中綜合運用有關專業理論知識、技術方法和手段的能力。論文應在查新的基礎上,對有關應用創新研究進展進行較為全面和準確的介紹。
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緒論、理論分析、應用創新說明、創新論證和總結等方面內容,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其中,緒論部分需闡述應用創新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國內外同類創新及應用的現狀及趨勢;理論分析部分需結合文獻等進行必要的創新查新,歸納總結應該應用創新研究具有指導作用的理論、方法或技術;應用創新說明需對于應用創新的成果進行詳細說明,闡述主要創新點及其原理,說明應用方法;創新論文部分需對應用創新進行充分論證,論證該創新應用的實際范疇和可能成效,并論證其經濟性、合理性、應用性;總結部分應對于創新研究進行總結。
⑦參考文獻。
⑧附錄。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1)調查研究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了解其研究應用現狀及主要局限。論文的調查和分析研究技術路線應清晰可行。
調查研究:論文應調查翔實、分析準確,提出的對策應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推廣性。
(2)設計研究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手段,了解其適用性及主要局限。
設計研究:論文現狀分析應全面合理,方案制定應符合指導理論和研究確定的設計目標要求,方案的編制應具有可行性。
(3)應用創新類學位論文
理論方法:論文應明確所采用理論、方法或技術,并進行適用性分析。
應用創新:論文的應用創新成果應符合科學原則,并具有可實驗性和適用性,以及較為明確的合理性和創新點。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會議論文集)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省部級以上科技、工程勘察設計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七、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后,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
3.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后,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八、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九、畢業
1、學位獲得者(在職人員攻讀學位者除外),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一、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 本方案經主管校長批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3. 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局部修訂時,須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風景園林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083400風景園林學(Landscape Architecture)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2017年6月經藝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編制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和《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制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該學科培養風景園林歷史理論、遺產保護、規劃設計、工程技術、植物應用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培養能夠融合科學與藝術,綜合應用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的創新型應用人才。
(一)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理論,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愛國敬業,遵紀守法,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掌握風景園林學科的理論、方法與專業技能,了解相關學科的知識體系;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思維方法和工作程序,具有良好專業修養和團隊合作精神,具備將規劃設計實踐與學術研究相結合的科研創新能力;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可在規劃設計、公共管理、環境保護、園林綠化和教育等部門或相關企業單位從事規劃設計實踐、科學研究、教學,以及保護和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本學科和相關學科進一步攻讀博士學位。
二、培養方向
1. 風景園林規劃設計與理論
2. 地景規劃與生態修復
3. 風景園林植物應用與設計
三、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文獻閱讀報告0.5學期,教學科研實踐1學期,學位論文撰寫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學者擔任碩士研究生的兼職導師,參與本學科研究生培養。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討論與自學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執行。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文獻閱讀報告環節為10周,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按照《風景園林碩士生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要求》進行,并由學科導師組負責考核;(2)教學科研實踐環節為20周,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由研究生導師負責指導與考核,研究生應結合該環節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對于教學科研能力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教學科研實踐環節,其選題報告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進行。選題報告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風景園林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1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 本學科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42學分,其中:學位課程21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6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風景園林學學術學位碩士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文獻閱讀報告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見《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論文選題應明確界定本研究的學科領域和方向,有效依托文獻綜述研究成果,選題應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學術價值和創新意義,并且能夠在既定的研究條件下完成研究工作。預期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為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外文文獻應占3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或基礎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3萬字左右。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包含必要的問卷調查設計、原始(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論文發表及科研情況
6. 學位論文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格式規范,概念清晰,結構合理,論證嚴密,表達準確,數據可靠,圖表清晰,實事求是地給出結論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前兩位)、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風景園林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十、畢業
1.學位獲得者,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二、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編制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和《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制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該學科培養風景園林歷史理論、遺產保護、規劃設計、工程技術、植物應用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培養能夠融合科學與藝術,綜合應用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的創新型應用人才。
(一)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理論,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愛國敬業,遵紀守法,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掌握風景園林學科的理論、方法與專業技能,了解相關學科的知識體系;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思維方法和工作程序,具有良好專業修養和團隊合作精神,具備將規劃設計實踐與學術研究相結合的科研創新能力;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可在規劃設計、公共管理、環境保護、園林綠化和教育等部門或相關企業單位從事規劃設計實踐、科學研究、教學,以及保護和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本學科和相關學科進一步攻讀博士學位。
二、培養方向
1. 風景園林規劃設計與理論
2. 地景規劃與生態修復
3. 風景園林植物應用與設計
三、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文獻閱讀報告0.5學期,教學科研實踐1學期,學位論文撰寫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學者擔任碩士研究生的兼職導師,參與本學科研究生培養。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討論與自學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按照課程教學大綱執行。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文獻閱讀報告環節為10周,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按照《風景園林碩士生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要求》進行,并由學科導師組負責考核;(2)教學科研實踐環節為20周,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由研究生導師負責指導與考核,研究生應結合該環節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對于教學科研能力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教學科研實踐環節,其選題報告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進行。選題報告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風景園林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1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文獻閱讀報告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 本學科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42學分,其中:學位課程21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6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風景園林學學術學位碩士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文獻閱讀報告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見《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論文選題應明確界定本研究的學科領域和方向,有效依托文獻綜述研究成果,選題應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學術價值和創新意義,并且能夠在既定的研究條件下完成研究工作。預期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為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外文文獻應占3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或基礎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3萬字左右。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包含必要的問卷調查設計、原始(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論文發表及科研情況
6. 學位論文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格式規范,概念清晰,結構合理,論證嚴密,表達準確,數據可靠,圖表清晰,實事求是地給出結論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學術專著、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前兩位)、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按《風景園林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學位申請按《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預答辯、答辯申請、學位論文評閱、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工作的基本要求》執行。
學位授予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批。
十、畢業
1.學位獲得者,準予畢業。
2.研究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以下條件者,準予畢業:
(1)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建議,因不符合本學科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暫緩授予學位決議者;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未做出授予學位建議,根據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工作時間、工作量、寫作規范基本滿足學位論文質量要求,論文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經進一步完善修改能夠達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要求的,經導師綜合考慮研究生論文工作表現,同意研究生提出畢業答辯申請并經學院批準,通過畢業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后,由學院參考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針對答辯情況,做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二、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風景園林專碩研究生培養方案
095300風景園林碩士(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2017年6月經藝術學院、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風景園林碩士專業學位是與任職資格相聯系的專業性學位,主要為風景園林事業相關領域培養應用性、復合型、高層次的專門人才。具體要求為:
(一)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理論,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愛國敬業,遵紀守法,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掌握風景園林相關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應具有獲取知識的能力,具備承擔風景園林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具備綜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風景園林規劃設計
2. 園林植物應用
3. 園林工程與技術
4. 園林建筑與遺產保護
三、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學位論文撰寫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采取系統的理論學習、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碩士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 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
(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風景園林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
(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風景園林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1月底完成;
(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3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 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2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7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4類10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風景園林碩士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表》。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和針對性。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30%以上,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本學科領域特定的學術與技術規范。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形式可為應用性研究論文、規劃設計性論文。
(1)應用性研究論文
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3萬字左右。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規劃設計性論文
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包含規劃設計理論和方法、規劃設計場地區位及現狀分析、規劃設計理念、規劃設計依據、規劃設計內容、經濟技術指標、預期效果等。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1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設計圖紙。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研究生還應根據要求提交設計圖紙。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或者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方法完成一定場地的規范規劃設計方案。
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符合規范要求。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學科碩士生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山東建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與本學科相關的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會議論文集)上發表學術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申報專利、獲得科技及行業獎勵。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藝術學院風景園林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藝術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二、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學科介紹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山東建筑大學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是“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省級重點學科,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設崗學科,擁有建筑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及建筑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辦學水平和學科實力處于山東省領先地位,國內具有一定影響。
本學科擁有結構合理、人員穩定的師資隊伍,共計67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1人。設有公共建筑設計與城市景觀環境、綠色建筑設計與生態環境及居住建筑設計與人居環境3個研究方向,形成了覆蓋范圍合理、具備交叉滲透潛能的新學科結構。
本學科學術研究立足所在地域,圍繞綠色生態與城市文化兩大城市發展課題,積極探索山東地區城鎮建筑可持續發展道路。結合地域氣候、文化特點,對山東省城市景觀與建筑特色、綠色建筑設計及理論研究,居住建筑設計與人居環境等進行重點研究;針對“泉城”濟南地域背景,解決泉水聚落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理論問題,探討歷史文化名城特色風貌保護的實踐路線。
本學科多年來堅持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在山東省建筑設計、城市設計、建筑遺產保護、節能技術研發等領域開展了大量研究與實踐,先后承擔縱、橫向課題百余項,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與設計獎勵近50項,受到學術界及政府部門的普遍重視,研究成果被廣泛應用于各地城鄉建設實踐。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學科注重實踐應用的教學特色較好地帶動了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畢業生就業逐步由我省走向全國,學生質量受到了社會的好評。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城鄉規劃學學科介紹
城鄉規劃學山東建筑大學城鄉規劃學學科的基礎是原城市規劃與設計學科,2000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批為山東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設崗學科, “十一五”被評為省級強化重點建設學科,“十二五”被評為省級特色重點學科,2011年獲得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辦學水平和學科實力處于山東省領先地位,國內具有一定影響。
經過多年的建設,形成了以下鮮明的特色和優勢:
1、聚焦城鄉規劃學科核心特色。城鄉規劃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本學科在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控制標準和評價體系、城市核心功能要素配置和布局、城市建設用地變化測度和分析等方面形成了鮮明的特色。
2、立足地域城鄉發展對策特色。基于地方院校的特點,在山東半島城鎮群可持續發展研究、山東省土地集約利用研究、半島藍色經濟區村莊建設研究、淺水層城市有軌交通研究、城市洪水防治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
3、關注鄉村人居環境建設特色。通過對鄉村人居環境建設指標體系與村莊集聚現象的研究,提出村莊體系重構方法及推進村莊整合的政策建議,為改善鄉村人居環境、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提供了理論與政策支持。
4、辦學優勢。學科專業辦學歷史長,是改革開放后國內第三所開辦城市規劃專業本科教育的學校,唯一一所以優秀級通過本科專業教育評估的地方院校;被評為山東省重點學科,“泰山學者”設崗學科,在國內已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和學科地位。
5、地域優勢。山東省區域類型多樣、城市發展各異,為本學科的研究提供了更豐富的空間與樣本。我校的畢業生主要分布在省內,在政府決策部門、規劃部門擔負著重要角色,具有與地方建設相結合的優勢。
6、團隊優勢。本學科已形成了穩定的學術研究團隊和方向,知識、職稱、年齡與學歷結構合理,近5年承擔了一大批縱橫向科研項目,總經費達到1400余萬元,其中承擔省部級及國家縱向項目科研經費332.95萬元。
本學科在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以及對外技術服務方面,為地方城市建設做出較大貢獻,業已成為山東省城市規劃領域重要的人才培養和學術研究基地。山東省正在實施“以空間聚集為導向的人口城鎮化戰略”,本學科將具有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和用武之地,在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與城市建設中將發揮更大作用。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風景園林學的介紹
風景園林學山東建筑大學風景園林學是建立在廣泛的自然科學和人文藝術學科基礎之上,綜合利用科學和藝術手段營造人類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門學科,核心是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師資梯隊理論扎實、學歷和學緣結構合理,具有較高的科研能力和景觀規劃實踐能力。
風景園林規劃設計與理論、地景規劃與生態修復:主要研究內容為區域城市景觀生態規劃、城鄉綠地系統規劃、綠色基礎設施構建、棕地與山體生態修復等四個方面。
特色與優勢:圍繞城市雙修、海綿城市、綠色基礎設施、美麗鄉村等社會熱點開展研究。
園林植物應用與設計:主要研究植物景觀應用與設計理論與實踐研究,對植物的生態、景觀、環境效益的分析與評價;園林植物種質資源引種與保護,植物的繁育、栽培、抗逆生理等的理論與技術研究。
特色與優勢:注重將園林植物的景觀應用與生態、景觀、環境效益研究緊密結合開展研究。同時,注重對新型園林植物的引種,研究其對不同環境的適應性,豐富植物種質資源及景觀類型。
添加山東建筑大學學姐,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山東建筑大學考研分數線、山東建筑大學報錄比、山東建筑大學考研群、山東建筑大學學姐、山東建筑大學考研真題、山東建筑大學專業目錄、山東建筑大學排名、山東建筑大學保研、山東建筑大學公眾號、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山東建筑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