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潭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2-03-27T11:06:22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Add 湘潭大學學姐
為你免費答疑

為你免費答疑

學校省份:湖南
學校名稱:湘潭大學
學院名稱: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專業名稱:信息與通信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原文鏈接:暫無
聯系方式: 點擊查看
95%的同學還閱讀了:
添加湘潭大學去年調劑上岸微信號>>
添加微信查詢:湘潭大學考研復試真題.PDF>>
添加微信查詢:湘潭大學往年招收調劑的專業>>
添加微信查詢:湘潭大學各專業往年調劑錄取分數線>>
添加微信查詢:湘潭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調劑要求信息:
2022湘潭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考研調劑信息:根據《關于做好202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湘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為做好我院2022年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長{"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姚志強
副組長:金義華周彥
成員:段斌易靈芝張東波李志軍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領導和統籌管理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學院研究生干事負責協調好全院的復試具體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組長:金義華
成員:郭鳳安文林波
職責:全面監督、檢查學院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6.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位點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學科復試小組成員由一般不少于5人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相關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安排并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招生計劃
學院計劃招生指標如下:
備注:根據復試情況,實際各專業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四、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080800電氣工程、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復試分數線。
2.依照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我院自主劃線專業及分數如下:
3.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專業復試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基本線: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8.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五、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初試英語(一)的,可以調入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數學(一)的,可以調入數學(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
(5)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6)我院各專業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b、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一+數學一≥190分,通過CET四級;
c、同時具備以下優異學業成績之中的任意一項:(1)通過CET六級;(2)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3)本科成績績點專業排名前30%。
b、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一+數學一≥180分,通過CET四級;
注:填報調劑志愿時,須注明考生所具備的優異學業成績的具體信息。
(8)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學院將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六、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
1.復試時間
(1)一志愿復試時間及安排(如有變動見學院通知)
備注:
(a)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面試中進行。
(b)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含形勢與政策、綜合問答等。
(c)外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d)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調劑考生復試在2022年4月10日-2022年4月20日內完成。具體安排將于后續公布。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提交下列材料(電子版):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6)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登錄系統后,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復試方式和內容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面試中進行。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綜合面試(含形勢與政策)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6)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七、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B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1)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2)復試成績B =(B1(專業筆試成績)*0.1+ B2(綜合面試成績)*0.7+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2);
(3)最后總成績C = A*0.7 + B*0.3。
2.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學院各專業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院該專業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復試成績B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c.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e.體檢不合格者;
f.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擬錄取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2)原件寄達錄取學院,由學院對考生表現情況進行審核,未按時郵寄或審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8)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9)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和《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一起寄達錄取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兩種類型的定向就業合同(一種與用人單位簽訂,一種與招生單位,即《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兩種類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5.導師分配
導師分配由“考生-導師”雙向選擇確定。由于疫情限制師生未能充分交流,學位點可選擇在新生入學后再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
八、復試監督和復議
1.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聯系電話:研招辦0731-58292051紀委、監察專員辦0731-58292015
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31-58292863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湘潭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2:《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
附件3:《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附件4:《中國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的學生端操作手冊》
附件5: 《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一志愿復試名單》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長{"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姚志強
副組長:金義華周彥
成員:段斌易靈芝張東波李志軍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領導和統籌管理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學院研究生干事負責協調好全院的復試具體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組長:金義華
成員:郭鳳安文林波
職責:全面監督、檢查學院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6.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位點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學科復試小組成員由一般不少于5人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相關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安排并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招生計劃
學院計劃招生指標如下:
專業/類型 | 計劃招生指標 |
080800電氣工程 | 19人(含推免生2人) |
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 | 19人(含推免生1人)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18人(含推免生1人) |
085800能源動力 | 41人 |
085400電子信息 | 76人 |
四、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080800電氣工程、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復試分數線。
2.依照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我院自主劃線專業及分數如下:
專業/類型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085800能源動力(全日制) | 328 | 38 | 57 |
085400電子信息(全日制) | 289 | 38 | 57 |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基本線: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8.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五、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初試英語(一)的,可以調入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數學(一)的,可以調入數學(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
(5)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6)我院各專業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 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00):
b、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一+數學一≥190分,通過CET四級;
c、同時具備以下優異學業成績之中的任意一項:(1)通過CET六級;(2)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3)本科成績績點專業排名前30%。
- 電氣工程(080800)、控制科學與工程(081100):
b、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一+數學一≥180分,通過CET四級;
注:填報調劑志愿時,須注明考生所具備的優異學業成績的具體信息。
- 其它專業不接收調劑。
(8)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學院將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六、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
1.復試時間
(1)一志愿復試時間及安排(如有變動見學院通知)
專業(分組) | 時間 | 具體安排 | 負責單位 | 備注 |
085400電子信息 | 2022年4月1日(08:00-23:00) | 復試面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各學位點 | 分成四個小組進行 |
085800 能源動力 |
2022年4月2日(08:00-23:00) | 復試面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各學位點 | 分成兩個小組進行 |
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 | 2022年4月7日(08:00-12:00) | 復試面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各學位點 | 不分組 |
080800 電氣工程 |
2022年4月7日(08:00-23:00) | 復試面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各學位點 | 不分組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2022年4月7日(08:00-23:00) | 復試面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各學位點 | 不分組 |
(a)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面試中進行。
(b)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含形勢與政策、綜合問答等。
(c)外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d)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調劑考生復試在2022年4月10日-2022年4月20日內完成。具體安排將于后續公布。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提交下列材料(電子版):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6)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登錄系統后,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復試方式和內容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面試中進行。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綜合面試(含形勢與政策)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6)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七、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B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1)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2)復試成績B =(B1(專業筆試成績)*0.1+ B2(綜合面試成績)*0.7+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2);
(3)最后總成績C = A*0.7 + B*0.3。
2.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學院各專業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院該專業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復試成績B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c.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e.體檢不合格者;
f.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擬錄取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2)原件寄達錄取學院,由學院對考生表現情況進行審核,未按時郵寄或審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8)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9)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和《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一起寄達錄取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兩種類型的定向就業合同(一種與用人單位簽訂,一種與招生單位,即《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兩種類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5.導師分配
導師分配由“考生-導師”雙向選擇確定。由于疫情限制師生未能充分交流,學位點可選擇在新生入學后再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
八、復試監督和復議
1.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聯系電話:研招辦0731-58292051紀委、監察專員辦0731-58292015
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31-58292863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湘潭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2:《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
附件3:《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附件4:《中國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的學生端操作手冊》
附件5: 《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一志愿復試名單》

以上湘潭大學考研調劑信息僅是“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和“考研調劑中心小程序”里調劑信息的一部分舉例,因為系統限制更新的湘潭大學考研調劑信息請到我們的公眾號和小程序里進行篩選查看,還可以訂閱。考研調劑中心還有歷年調劑分數線、調劑一志愿去向和湘潭大學考研調劑生源來源,非常有價值。
湘潭大學考研調劑信息來自我們的調劑小程序。更新的信息,微信搜索【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菜單里可免費使用【考研調劑小程序】查看【湘潭大學最調劑信息】【湘潭大學調劑分數線】【湘潭大學調劑生源來源】【湘潭大學調劑去向】等珍貴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