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潭大學化學,材料與化工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2-03-29T12:15:15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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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湖南

學校名稱:湘潭大學

學院名稱:化學學院

專業名稱:化學,材料與化工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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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2湘潭大學化學,材料與化工考研調劑信息:
根據《關于做好202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為做好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裴勇
副組長:李濤、舒洪波
成員:劉黎、龔行、李濤海、謝軼羲、陳華杰、曹靖、鄒曉軒、徐超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疫情防控、宣傳、后勤等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復試基本條件
1.執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基本線: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招生計劃
類型 專業 計劃招生總人數 是否接受調劑
學術型碩士 070300 化學 130
專業型碩士 085600 材料與化工 74
 
備注:以上名額包含推免生;根據復試情況,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可能會
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五、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初試英語(一)的,可以調入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數學(一)的,可以調入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數學(二)的,可以調入數學(三)的專業,反之不可調。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7)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對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10)070300化學專業學術型碩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和英語水平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初試成績達到A類地區國家線,英語通過大學英語六級或初試英語分數≥50分;
②初試成績≥320分,且英語單科考分≥45分;
③初試成績≥350分。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 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考生須于24小時內接收“復試通知”,否則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36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48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六、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一志愿復試名單見(附件1)。
1.復試時間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一志愿線復試錄取完畢后,生源不足的再組織調劑復試,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 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登錄系統后,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3.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完成復試費繳納后,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在“復試結果查詢”中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掃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單。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6)本人手寫簽名《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3,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4.復試方式和內容
由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組成。
(1)專業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方式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后進行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時間一般不高于20分鐘。
(2)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復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情況采用現場提問的方式。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授權專利、出版專著等)。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復試科目及計分方法見下表:
考生類別 專業課科目 專業筆試 綜合面試 外語聽力及
口語測試


070300化學

 
012001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無機化學 100分 100分 100分
085600材料與化工 012002 分析化學、無機化學 100分 100分 100分
(5)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6)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七、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A
復試成績B=B1(專業筆試成績)*0.1+B2(綜合面試成績)*0.6+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3
總成績C=A*0.6+B*0.4
2.錄取規則
(1)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學院各專業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B<60分);
b.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f. 體檢不合格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擬錄取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3)原件寄達錄取學院,由學院對考生表現情況進行審核,未按時郵寄或審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再入學。
(8)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9)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一起寄達錄取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兩種類型的定向就業合同(一種與用人單位簽訂,一種與招生單位,即《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兩種類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5.導師分配
復試錄取時采取雙向選擇以確認指導教師。
八、復試監督和復議
1. 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 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監察專員辦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5.我院一志愿考生QQ復試群:549219576 ,加群請備注專業+姓名。
聯系電話:校研招辦0731-58292051 紀委、監察專員辦0731-58292015
化學學院:0731-58298608


湘潭大學化學學院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2022年化學學院化學、材料與化工專業參加復試考生名單(一志愿第一批)》
附件2:《湘潭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3:《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
 
2022湘潭大學化學,材料與化工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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