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潭大學法律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2-03-30T16:50:20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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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湖南

學校名稱:湘潭大學

學院名稱:法學院

專業名稱:法律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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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2湘潭大學法律考研調劑信息:根據《關于做好202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切實加強我院的復試工作管理,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訂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總體要求
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湖南省、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復試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我院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安全有序地進行。

三、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統籌協調、全面負責法學院的復試、疫情防控、宣傳、后勤等工作。
組長:歐愛民
副組長:陳雙喜、吳勇
成員:肖冬梅、顧敏康、王國征、李蓉、黃明儒、張全民、張義清、彭熙海、蔡高強、劉友華、洪永紅、周青山、胡軍輝
2復試監督小組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組長:陳雙喜
成員:連光陽、蔡高強、張永江、田良富、易立峰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專業方向成立相應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專業方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復試小組組長由相關學科、專業方向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由本專業方向碩士研究生導師組成。各專業復試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并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四、招生計劃
學院 類型 專業名稱 專業/方向 學習方式 計劃招生人數 是否接收調劑
法學院 學術型 030100
法學
01法學理論 全日制 9
02法律史 5
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10
04刑法學 10
05民商法學 7(含推免1人)
06訴訟法學 23(含推免1人)
07經濟法學 4
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
09國際法學 9
10知識產權法 15(含推免2人)
11信用法 7(含推免1人)
專業型 035101
法律(非法學)
01知識產權法學 全日制 20
02數據法法務 20
03非洲法法務 20
035102
法律(法學)
01行政法與立法法務 全日制 31
02民商事法務 19(含推免1人)
03刑事法務 17
04信用法務 14
05多元化糾紛解決法務 25
06黨內法規與紀檢監察法務 19
  07不區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12
 
備注: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單列,035101法律(非法學)1個、035102法律(法學)1個,按專業進行復試和錄取。
2、根據復試情況,實際各專業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最終以錄取人數為準。

五、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自主劃線專業如下:
學院 專業代碼/專業名稱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法學院 030100法學 337 46 69
 
2、我院其余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專業復試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基本線: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僅接受035101法律(非法學)和035102法律(法學)專業的調劑,名額分配如下:035101法律(非法學)1個、035102法律(法學)1個,指標數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執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6、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7、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六、調劑
1、內部調劑
我院030100法學專業不接收外部調劑,部分研究方向接收少量內部調劑;035102法律(法學)專業接收外部調劑,同時接收少量的內部調劑。
030100法學專業按研究方向復試和錄取,預計01法學理論、02法律史、07經濟法學、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11信用法學等研究方向需要接受少量一志愿報考我院該專業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的內部調劑,一志愿報考我院030100法學專業其他研究方向且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內部調劑到以上幾個研究方向參加復試,但須經相關學位點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放棄參加原報考研究方向的復試。考生須于330之前將相關材料發送給學位點復試秘書,并轉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035102法律(法學)專業按研究方向復試和錄取,預計01行政法與立法法務、04信用法務、05多元化糾紛解決法務、06黨內法規與紀檢監察法務、07不區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需要接受少量一志愿報考我院該專業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的內部調劑,一志愿報考我院035102法律(法學)專業其他研究方向且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內部調劑到以上幾個研究方向參加復試,但須經相關學位點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放棄參加原報考研究方向的復試。考生須于330之前將相關材料發送給學位點復試秘書,并轉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2、外部調劑的基本要求
我院035101法律(非法學)的研究方向01知識產權法學、02數據法法務、03非洲法法務,預計接收少量外部調劑。
我院035102法律(法學)的研究方向01行政法與立法法務、04信用法務、05多元化糾紛解決法務、06黨內法規與紀檢監察法務、07不區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預計接收少量外部調劑。
(1)考生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且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035101法律(非法學)按專業研究方向進行復試和錄取,035102法律(法學)按專業統一進行復試,按研究方向進行錄取。
(5)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6)在滿足學院學術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7)學院接收外部調劑學術選拔條件:優先考慮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通過英語六級,獲得省級以上學術榮譽的優秀學生。
3、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考生須于24小時內接收“復試通知”,否則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 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36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48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七、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統一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
1、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一志愿上線考生,時間定于4月1日、4月2日、4月3日,第二批復試在2022年4月9日-2022年4月20日內完成。具體安排將于后續公布(如有變動見學院通知)。
2、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 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登錄系統后,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3、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完成復試費繳納后,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在“復試結果查詢”中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掃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單。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允許申請轉為報考普通計劃,在提交紙質申請書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可參加普通計劃的復試和錄取。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本人手寫簽名《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8)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2,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4、復試方式和內容
請考生嚴格按照《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要求前做好設備、網絡準備并掌握系統操作。復試內容具體包括:
(1)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2)專業筆試: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環節前或后回答。滿分為100分,時間一般15分鐘。由學院按《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自行命題,隨機抽題。
(3)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等)。
(4)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5)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5、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安排
法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入學考試復試安排表
專業 科目 時間
030100法學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月1日
8:30-20:30
專業筆試及綜合面試 4月2日上午
8:00 進入考場

8:30-22:30
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


(具體時間以復試秘書通知為準)
 
法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專業型)入學考試復試安排表
專業 科目 時間
035101法律(非法學)和035102法律(法學)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月1日上午8:30-20:30
專業筆試及綜合面試 4月3日上午,8:00進入考場


8:30-22:30,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
 
6、成績核算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2)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①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②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A
③復試成績B =B1(專業筆試成績)*0.1+ B2(綜合面試成績)*0.6+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3
④最后總成績C = A*0.7 + B*0.3

八、錄取
1、錄取規則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折算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f. 體檢不合格者。
(2)030100法學按照研究方向錄取。各研究方向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一志愿報考該研究方向的考生,剩余指標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從其他研究方向申請內部調劑過來的考生。
(3)035101法律(非法學)按照研究方向錄取。各研究方向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一志愿報考該研究方向的考生,剩余指標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外部調劑過來的考生。
(4)035102法律(法學)按照研究方向錄取。各研究方向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一志愿報考該研究方向的考生,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從其他研究方向申請內部調劑過來的考生,剩余指標再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外部調劑過來的考生。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各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
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7)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8)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再入學。
(9)擬錄取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2)原件寄達錄取學院,由學院對考生表現情況進行審核,未按時郵寄或審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9)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0)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2、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一起寄達錄取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兩種類型的定向就業合同(一種與用人單位簽訂,一種與招生單位,即《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兩種類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獎助學金、繳費、體檢、導師分配等其他事宜請參照湘潭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公布的《湘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4、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九、由于網絡原因無法進行復試,復試暫時中止,待網絡恢復正常后,通過復試微信群、QQ群等通知考生,重新啟動復試。

十、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校研招辦0731-58292051   監察處0731-58298628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法學院.
學院聯系方式:0731-58293566

湘潭大學法學院
2022年3月29日
2022湘潭大學法律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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