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華大學藥學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3-04-19T13:46:21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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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湖南

學校名稱:南華大學

學院名稱:藥學院

專業名稱:藥學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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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3南華大學藥學考研調劑信息: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3]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有關文件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為了確保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調劑專業及招生計劃
學院 專業代碼及名稱 研究方向名稱 學習方式 調劑名額
012藥學院 藥學專業學位(105500) 藥物化學方向 全日制 8
012藥學院 藥學學術學位
(100700)
藥物化學方向 全日制 1
 二、調劑報名時間
4月19日12:00--4月20日8:00之間開放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報考我院的調劑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1)符合我校調劑條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調劑計劃缺額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2)學院將根據學位點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并確認“復試通知”。
(3)復試完成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請所有調劑考生保持通訊渠道暢通,被“擬錄取”的考生在24小時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調劑規則
1、對申請調劑我校藥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500),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內;
2、考生初試考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一命題科目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
3、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應至少通過英語四級考試CET4;
4、符合南華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條件,且調劑規則是:
①優先考慮具備一定科研基礎的考生(第一作者論文或者專利,省級及以上競賽獲獎,主持大學生創新課題,參與論文或者專利);
②科研基礎相近的條件下優先考慮與報考專業與藥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③最后按照初試成績排序,擇優進入復試環節。
5、調劑復試比例為不低于1:1.2。
四、調劑復試方式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五、復試工作流程與進度安排
1、考生按學院通知要求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的要求,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前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二級招生單位要求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復試前,考生須向學院提交下列材料。學院對考生的原件進行審核,復印件提交學院留存。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2023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調劑考生到藥學院B111劉琳老師處領取復試報到單,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材料:
①準考證。
②居民身份證。
③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章)。
    ④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的考生);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任意一項:a.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合格單的復印件并簽承諾書(承諾在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對于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無異議);b.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考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對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考籍卡(證)。
⑤報考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的復印件。
⑥《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核、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⑦英語水平測試證書原件。
⑧獲獎情況等相關材料。
⑨“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在復試3天前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到研究院招生辦進行審核。
⑩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復試時交復試小組)。
上述材料中1、2、4、9項必須在復試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供,在不影響復試考核公平性的基礎上,我院可視情況給予緩交。
2、心理測試
復試2天前,考生掃碼登錄心理健康教育系統進行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作為考生心理健康狀況評價參考。具體測試操作流程如下:
 
2023年研究生復試-心理測評二維碼
心理健康測試實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掃碼登錄心理健康教育系統,用戶名和密碼均為考生編號(15位)。
第二步:請考生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其個人資料。
第三步:點擊【測試】參與測評。
第四步:測試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復施測,完成之后提交試卷,顯示“提交成功”即可。
3、體檢
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入學時,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入學前三個月內均可)上交至各二級招生單位,未按時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4、復試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規定執行,研究生招生復試費為120元/生。
六、復試時間、地點及復試成績與內容
1、復試時間、地點:
(1)2023年4月22日8:30-12:00到藥學院B111辦公室劉琳老師處報到,查驗考生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領取復試報到單,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收費標準,憑報到單到學校財務處交納復試費120元。
(2)2023年4月22 日14:30實踐能力測試(藥學院6樓實驗中心),4月22 日19:3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月23 日 8:30 面試 (藥學院101或411)。
2、復試總成績100分。
(1)復試包含三部分內容:專業筆試(a)、實驗(實驗)能力的考核(b)、綜合面試(c),分別占復試總成績的30%,30%,40%。復試總成績= a × 30% + b × 30% + c × 40%;
(2)筆試:復試的筆試主要包括專業課,每門筆試科目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
相關課程:有機化學、藥物化學、專業英語
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可與初試科目、復試筆試科目相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若有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將不予錄取。加試科目要求另行公布。
(3)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綜合面試(滿分100分):主要針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綜合能力、英語口語以及英語聽力測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和外語應用水平,主要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表現: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包括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
3)綜合分析與語言表達能力;
4)外語聽力及口語;
5)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6)專業課程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
7)特長與興趣;
8)身心健康狀況。
考生可以根據以上面試內容,提交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及證明等)。
3、調劑分數線
滿足教育部劃定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復試分數基本線。
七、擬錄取
1、復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和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具體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100)=初試總分/a×(60)%+復試成績×(40)%
初試科目滿分500分的專業a5,初試科目滿分300分的專業a3
調劑考生的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網申請調劑專業保持一致。
2、復試通過的考生須簽訂擬錄取承諾書,復試情況登記表及擬錄取匯總表上學習形式必須注明全日制非全日制
3、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4、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在擬錄取公示開始一周內向學校提交。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學校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6、公示
    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在藥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7、其他
    以上復試具體考核內容及方式將可能根據教育部后續要求及遠程復試系統測試做相應調整。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信息公示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及時公布,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2、復議制度。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如存在違紀違規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3、2023年碩士研究生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734-8282310,0734-8281591;電子郵箱:nhdxyzb@163.com。
九、日程安排
4月6日-24日,組織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整理數據并上報;
    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復試錄取工作;
    5月下旬,將錄取數據上報教育部備案;
    6月中下旬,學校研招辦發出錄取通知書;
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部署和學校實際情況,隨時調整復試日程安排。
十、特別說明
1、我院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缺額信息后,請調劑考生按要求登陸系統填寫調劑申請。調劑考生收到擬錄取通知后按照規定時間反饋是否接收擬錄取,過期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機會。考生一旦“確認擬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擬錄取資格。
2、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研招辦將經網站公示的待錄取名單上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政策審核并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3、擬錄取考生將接受教育部的錄取檢查,不符合教育部錄取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4、我院2023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為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5、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6、凡涉及到2023年碩士錄取政策等相關內容以本辦法規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關要求執行。
 
南華大學藥學院
                                         2023-4-19
2023南華大學藥學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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