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47:32 編輯:考研派小莉
煙臺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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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1〕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山東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制定本方案。
為確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體要求下,充分保障廣大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員聚集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我校復試工作的總體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決定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紀委監察處、研究生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行政負責人為成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其主要職責為:研究審議各學院招生專業年度招生計劃;研究決定學校當年的研究生復試辦法;指導監督并協調各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應對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和輿情;審核、確定研究生錄取名單等。領導小組全程參與監督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應包括學科負責人、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同時也應安排相應人員承擔紀檢監察職責。小組成員名單須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為: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組織本學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本學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組織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各學科或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一般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正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為復試小組秘書)。復試小組具體實施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等考核。復試小組根據學校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本學科特點制定具體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經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確定本專業復試科目和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本專業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復試;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復試成績排名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四)學校成立疫情防控專班,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研究生處、校醫院、后勤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行政負責人為成員。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遵循《煙臺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煙大校發〔2020〕6 號)和《煙臺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煙大校發〔2020〕5 號),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明確貫穿復試工作全過程的防疫措施,確保人員和場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復試工作期間,我校始終將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對于遠程復試工作進行綜合評估,排查疫情風險,落實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采用統一復試平臺,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我校各專業鼓勵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試題根據難易程度劃分不同模塊,各模塊隨機抽取試題對考生進行考核,保障面試專業考察的科學性、全面性。同時要求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校參照教育部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應不低于各學科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通過網絡復試平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參加復試的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電子材料以備審查,由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學生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畢業證和學位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1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經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處備案。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2.專業綜合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綜合測試內容應參考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相關內容,不得超出招生簡章所公布的考試范圍。專業綜合測試由各專業復試小組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過程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綜合測試不合格,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專業綜合測試具體要求:
(1)各專業要安排專人負責本專業遠程復試系統的管理、維護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負責復試小組和考生的培訓和演練。
(2)專業綜合測試試題的要求
一般應根據專業特點,設置不同難度級別的多個題庫,確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區分度。題庫中試題數量應不少于所有參加復試考生數量。
試題內容設計須充分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要求,形式以問答為主,各專業應結合本專業特點,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由各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各專業根據報考情況建立加試試題庫,試題形式采用開放式問答,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每門滿分100分,測試成績不記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5.注意事項
(1)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音像材料由招生學院復試小組組長、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密封簽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試專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應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復試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一律不得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遠程復試前,各學院復試工作人員須與每位考生取得聯系,確認復試方式,聯調復試設備,測試網絡環境,明確復試時間段,原則上所有考生應采用遠程復試方式進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區域網絡或設備原因無法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并確認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換其他網絡通訊軟件、電話復試等方式)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各學院可從本學科專業(或領域)實力較強、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擇優接收調劑生源,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且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需要求一致。各學院具體調劑要求和調劑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調劑工作開始前,報研究生處備案。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各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遠程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
(一)各招生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及時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權重N(0-2)取值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前報研究生處予以公布。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1+外國語成績*權重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專業或研究方向,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擇優錄取,若初試成績相同,則由各學院組織單獨加試,按照加試成績擇優錄取。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提交的《復試成績排名表》,審查后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限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單位“待錄取”。
復試結束后,《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經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各學院應將復試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制定,后期如有相關政策變化,我校將根據最新政策做出適當調整,并對社會公布。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預案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各相關單位須堅決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密切配合,履行職責,切實保障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順利完成。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依照“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科學處置”的組織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協調原則,針對網絡復試各風險環節,尤其是在網絡連接可靠性、考風考紀的監管等方面,強化技術支持與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突發事件及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復試期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各專業的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確保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研究生處等單位組成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巡視小組將深入各學院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可進入面試場所檢查,或抽調復試影像資料監察復試過程。
復試期間,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落實,對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專業,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復試中發現違紀和作弊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監督電話:0535—6907945
(三)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學校對于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成績和錄取結果將在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各學院須在本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出本學院各學科專業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可以體現本學院的特色內容,各項具體內容的表述要詳盡無歧義,不得出現歧視性或有違教育部、山東省及我校有關規定的內容。各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要按要求提前報研究生處備案。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上開辟專欄,在復試錄取前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執行,不得擅自調整更改。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及時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待錄取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
各招生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由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考生異議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附件1-煙臺大學2021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pdf
 附件2-2021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鑒定表.pdf
 附件3-考生面試系統操作手冊.pdf
 附件4-煙臺大學復試資格審核所需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pdf
 附件5-復試當天考生操作流程.pdf
 附件6-煙臺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7-招生遠程線上復試考場規則.pdf 
 各學院面試小組聯系方式.xls 
為加強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書記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學科負責人及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同時由黨總支書記承擔紀檢監察職責。小組成員名單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為: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組織本學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本學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學科或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一般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正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小組成員6人(其中1人為復試小組秘書,共同參與考核打分,1人為復試小組助理),小組成員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制定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專業測試、外語測試、綜合面試等考核;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院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遵照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成績要求。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材料以備審查,由我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院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面試時間不少于8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測試由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測試不合格,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測試參考書目:
應用經濟學:
蔣先玲,貨幣金融學(第二版),機械工業出版社,2017年。
工商管理:
徐飛,戰略管理(第五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
農業管理:
蔡根女主編,農業企業經營管理學(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國家重要農業經濟政策及時事。
農村發展:
黃亞鈞主編,宏觀經濟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四版;
國家重要農業經濟政策及時事。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等,由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時間不少于8分鐘,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如本科階段成績單中已包含需加試科目的,可提交成績單申請免加試。加試由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復試時間:3月下旬—4月上旬。調劑復試時間一般定于4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學院網站和調劑系統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形式由我院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院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統考科目不能逆向調劑(例如:初試英語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可逆向調入我院考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專業),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調劑通過系統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我院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研究生處統一管理學校調劑工作,統一審核學院調劑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院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
四、錄取
(一)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應用經濟學和工商管理專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N1+外國語成績×權重N2+數學三成績×權重N3+業務課成績×權重N4,其中權重N1=權重N2=權重N3=1,權重N4=0.5;
農業管理專業和農村發展專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N1+外國語成績×權重N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N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N4,其中權重N1=權重N2=1,權重N3=權重N4=0.5;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應用經濟學和工商管理專業按照研究方向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其他專業按照專業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復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和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復試期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專業的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復試期間,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落實;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復試中發現違紀和作弊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0535—6902283
(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實施研究生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學院將在復試錄取前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執行。此外,學院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三)復議制度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釋。對考生異議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四)回避制度
復試工作人員均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 考 答 案、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考試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執行。

煙臺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煙臺大學即將舉行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考生復試,請達到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準時參加復試,未準時參加者按自動放棄處理。復試通知以研究生處網站、各學院網站通知為準。
一、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成績須符合所報我校專業(領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一),方可參加復試;我校同一招生學院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相同的分數線。
2.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主動向報考學院說明情況,并通過煙臺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系統登錄網址:http://gsas.ytu.edu.cn,系統將于3月27日開通),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核實后方可加分。
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及安排
我校各專業復試形式請參見各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具體復試時間及安排請注意查看各學院網站通知(https://www.ytu.edu.cn/jgsz/xysz.htm)。
1.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
復試安排: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前進行系統演練。各專業具體演練、復試時間、考生隨機分組情況請注意查看報考學院網站通知。如有面試系統相關軟硬件等技術疑問,可在演練期間與面試助理老師溝通解決。
復試平臺使用:復試使用學信中心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QQ軟件,具體平臺操作規范見附件。遠程線上復試需考生使用雙平臺、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考生需自備能夠支持面試軟件的設備2臺,手機或電腦均可。
2.采用現場復試的專業
復試安排:各專業報到時間及地點,筆試、面試具體安排請注意查看報考學院網站通知,如有不明事宜,可與學院老師聯系。
材料上傳及準考證打印:3月27日后,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可登錄煙臺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上傳材料,并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入校參加復試。系統登錄網址:http://gsas.ytu.edu.cn
復試所在校區地址:
(1)煙臺大學主校區(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
相關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藥學院、計算機與控制工程學院、機電汽車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環境與材料工程學院、建筑學院、核裝備與核工程學院、精準材料高等研究院
(2)煙臺大學開發區科教園區(八角灣校區)(地址:山東省煙臺黃渤海新區吉林路1號)
相關學院:外國語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學院
3.復試費用
我校復試費用為每人180元,在正式復試開始前通過煙臺大學財務支付統一平臺支付,具體支付方式見考生復試繳費流程。
三、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各學院指定專人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我校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四比對”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需要提供的審查材料詳見《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材料上傳要求見附件。
請考生考前仔細閱讀附件中的《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網絡遠程復試當天考生操作流程》等文件,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助理老師溝通,也可致電各學院管理員電話咨詢。
 附件一:煙臺大學2024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pdf
 附件二:煙臺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思想政治品德鑒定表.pdf
 附件三:煙臺大學復試資格審核所需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pdf
 附件四: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五:考生復試費繳費流程.pdf
 附件六: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面試操作手冊.pdf
 附件七: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pdf
 附件八:網絡遠程復試當天考生操作流程.pdf
 附件九:各學院聯系方式.pdf
為加強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學科負責人及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由專人承擔紀檢監察職責。小組成員名單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為: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組織本學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本學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學科或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一般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正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為復試小組秘書),小組成員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制定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等考核;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院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遵照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成績要求。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材料以備審查,由我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成績單、個人培養方案等材料,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院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專業學位)、市政工程(含給排水等)(專業學位)三個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測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形式,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測試不合格,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等,由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形式,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復試時間:331日。調劑復試時間一般定于4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學院網站和調劑系統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由我院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院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需要求一致。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
四、錄取
(一)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權重N0-2)取值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前報研究生處予以公布。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1+外國語成績*1+業務課一成績*1+業務課二成績*0.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研究方向,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復試期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專業的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復試期間,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落實,對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專業,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復試中發現違紀和作弊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0535 6902608(學院監督電話)
(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學院將在復試錄取前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執行。此外,學院將及時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三)復議制度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釋。對考生異議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四)回避制度
復試工作人員均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考試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煙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執行。


煙臺大學土木工程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精神,結合山東省2023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組織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針對不同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參照教育部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并在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參加復試的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材料以備審查,由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3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等。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同一學習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復試方式必須一致。各專業復試方式需在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中予以明確,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對外公布并組織實施。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經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處備案。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測試內容應參考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相關內容,不得超出招生簡章所公布的考試范圍。專業測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現場復試的專業測試形式一般為筆試,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專業,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測試不合格,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等,由各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學院各專業(領域)的外語測試方案由學院自行確定。
4.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現場復試的專業測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專業,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各招生學科及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更要注意實際操作能力的考查。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定于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學院網站和調劑系統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需要求一致。各學院具體調劑要求和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調劑工作開始前,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各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
四、錄取
各招生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權重N(0-2)取值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前報研究生處予以公布。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N1+外國語成績*權重N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N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N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專業或研究方向,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三)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提交的《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審查后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限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可再同意其他單位“待錄取”。
復試結束后,《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經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各學院應將復試結果及時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制定,后期如有相關政策變化,我校將根據最新政策作出適當調整,并對社會公布。
 附件:煙臺大學2023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pdf
 001-經濟管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2-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3-馬克思主義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5-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6-外國語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7-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08-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x
 009-化學化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0-生命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doc 
 011- 海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2-機電汽車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3-環材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4-計算機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doc
 015-土木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6-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7-建筑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8-核裝備與核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019-精準材料高等研究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權重N(0-2)取值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前報研究生處予以公布。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N1+外國語成績*權重N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N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N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參照教育部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并在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通過網絡復試平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參加復試的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電子材料以備審查,由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學生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畢業證和學位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2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經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處備案。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時間5—15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綜合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綜合測試內容應參考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相關內容,不得超出招生簡章所公布的考試范圍。專業綜合測試由各專業復試小組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過程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時間10—15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綜合測試不合格,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綜合測試具體要求:
(1)各專業要安排專人負責本專業遠程復試系統的管理、維護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負責復試小組和考生的培訓和演練。
(2)專業綜合測試試題的要求
一般應根據專業特點,設置不同難度級別的多個題庫,確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區分度。題庫中試題數量應不少于所有參加復試考生數量。
試題內容設計須充分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要求,形式以問答為主,各專業應結合本專業特點,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由各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時間5—10分鐘,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各專業根據報考情況建立加試試題庫,試題形式采用開放式問答,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時間10—20分鐘,每門滿分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注意事項
(1)復試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過程須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價意見,面試現場記錄及考生成績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學科(類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及成績評價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音像資料由招生復試小組組長、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密封簽字后,報送研究生考試專用保密室存放,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應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復試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遠程復試前,各學院復試工作人員須與每位考生取得聯系,確認復試方式,聯調復試設備,測試網絡環境,明確復試時間段,原則上所有考生應采用遠程復試方式進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區域網絡或設備原因無法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并確認可行方式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工作方案》要求,依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山東省2022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本方案。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我校復試工作的總體要求,為充分保障廣大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員聚集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我校本年度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決定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紀檢監察機構、研究生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行政負責人為成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其主要職責為:研究審定各招生專業(領域)的招生計劃;研究決定學校當年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指導監督各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處置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和輿情;審核、確定研究生錄取名單等。領導小組全程參與監督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應包括學科負責人、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同時也應安排相應人員承擔紀檢監察職責。小組成員名單須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為: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組織本學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本學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組織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各學科或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一般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正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為復試小組秘書)。復試小組具體實施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等考核。復試小組結合本學科特點制定具體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經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制定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復試;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四)學校成立疫情防控專班,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研究生處、校醫院、后勤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負責人為成員。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遵循《煙臺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和《煙臺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明確貫穿復試工作全過程的防疫措施,確保人員和場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復試工作期間,要始終將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對于遠程復試工作進行綜合評估,排查疫情風險,落實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采用統一復試平臺,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鼓勵各學科專業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試題根據難易程度劃分不同模塊,隨機抽取各模塊試題對考生進行考核,保障面試考察的科學性、全面性。同時要求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參照教育部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并在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通過網絡復試平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參加復試的學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電子材料以備審查,由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學生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畢業證和學位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2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靈活運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各復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自行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流程及各項評價指標分值,經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處備案。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時間5—15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綜合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綜合測試內容應參考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相關內容,不得超出招生簡章所公布的考試范圍。專業綜合測試由各專業復試小組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過程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時間10—15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綜合測試不合格,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綜合測試具體要求:
(1)各專業要安排專人負責本專業遠程復試系統的管理、維護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負責復試小組和考生的培訓和演練。
(2)專業綜合測試試題的要求
一般應根據專業特點,設置不同難度級別的多個題庫,確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區分度。題庫中試題數量應不少于所有參加復試考生數量。
試題內容設計須充分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要求,形式以問答為主,各專業應結合本專業特點,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由各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時間5—10分鐘,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除外)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各專業根據報考情況建立加試試題庫,試題形式采用開放式問答,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時間10—20分鐘,每門滿分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注意事項
(1)復試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過程須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價意見,面試現場記錄及考生成績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學科(類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及成績評價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音像資料由招生復試小組組長、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密封簽字后,報送研究生考試專用保密室存放,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應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復試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遠程復試前,各學院復試工作人員須與每位考生取得聯系,確認復試方式,聯調復試設備,測試網絡環境,明確復試時間段,原則上所有考生應采用遠程復試方式進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區域網絡或設備原因無法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并確認可行方式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需要求一致。各學院具體調劑要求和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調劑工作開始前,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各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遠程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
(一)各招生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及時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如果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專業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權重N(0-2)取值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前報研究生處予以公布。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N1+外國語成績*權重N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N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N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專業或研究方向,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加權成績、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提交的《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審查后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限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可再同意其他單位“待錄取”。
復試結束后,《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經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各學院應將復試結果及時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制定,后期如有相關政策變化,我校將根據最新政策作出適當調整,并對社會公布。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預案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各相關單位須堅決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密切配合,履行職責,切實保障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順利完成。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依照“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科學處置”的組織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協調原則,針對網絡復試各風險環節,尤其是在網絡連接可靠性、考風考紀的監管等方面,強化技術支持與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突發事件及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復試期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各專業的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確保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實行校領導“包片”負責制度,派出校領導任組長、紀檢監察機構與研究生處參與的巡視小組,深入各學院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進入面試場所檢查,或抽調復試影像資料檢查復試過程。
復試期間,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落實,對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專業,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復試中發現違紀和作弊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0535—6907945
(三)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學校對于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成績和錄取結果將在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各學院須在本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出本學院各學科專業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可以體現本學院的特色內容,各項具體內容的表述要詳盡無歧義,不得出現歧視性或有違教育部、山東省及我校有關規定的內容。各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要按要求提前報研究生處備案,必須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上開辟專欄,在復試錄取前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執行,不得擅自調整更改。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及時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待錄取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
各招生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由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釋。對考生異議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五)回避制度
復試工作人員均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考試工作。
 附件:2022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鑒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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