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1:01:0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江西理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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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錄取工作,現將我校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時間安排
我校復試工作分批次進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在3月26日前完成,調劑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在4月20日前完成。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及相應要求以學院(學部)通知公告為準。
二、復試資格
(一)一志愿考生
1.報考我校所有考生(會計專碩除外)各科成績與總分均達到2021年國家A類地區分數線要求。
2.報考我校會計專碩考生各科成績均達到2021年國家A類地區分數線要求、總成績達到200分及以上。
3.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基本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理學和工學類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43分及以上、其他學科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70分及以上、管理類聯考達到160分及以上。
(二)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應在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前提下,在學院(學部)規定時間通過調劑系統申請調劑,學院(學部)根據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生源質量等因素確定,并在調劑平臺中通知。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必須符合《江西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包括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2.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地區復試控制線以及我校各學院(學部)確定的調入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調入專業考試科目數應與調出專業考試科目數一致。
6.我校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專項計劃調劑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基本要求可申請復試資格;“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理學和工學類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43分、其他學科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70分、管理類聯考(不含會計碩士)達到160分及以上考生可申請復試資格。以上考生可填報我校調劑志愿,我校擇優確定專項計劃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
(三)加分項目
符合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項目的考生,在提供資料經學校核實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試總分中,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調劑程序
1.考生填寫調劑信息。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通過報名賬號進入考生調劑服務系統,選擇江西理工大學(10407)和需要調劑的專業并提交調劑申請。
2.學校發送復試通知。學校對符合調劑復試資格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考生接受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點擊“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4.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學院(學部)組織的復試,如未按時參加,取消復試資格。
5.發送待錄取通知。對待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在調劑系統中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
四、復試方式
2021年全校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以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為主平臺,釘釘平臺為備用平臺。各學院(學部)將根據復試的具體時間提前開展網上復試平臺的實測演練工作,請考生根據學院(學部)有關通知進行測試。
五、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學院(學部)要求網上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1.所有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初試準考證;應屆生上傳學生證和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江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審表》;
2.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4.學院(學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5.考生除上傳以上材料外,還可上傳前置學歷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獲得的重要榮譽證書以及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榮譽證書及業績材料由相應學院(學部)學位點查閱(此項材料非必須)
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復試資格,對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六、復試內容
復試包含心理測試、綜合面試、部分考生復試加試環節。其中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能力、外語聽說能力與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四個內容;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或成人應屆本科)、非全日制本科畢業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期間主干課程,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七、總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為15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8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有采用線上筆試的,應將筆試成績做相應折算);綜合能力40分;外語聽說能力30分。
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復試總成績。
2.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原則上初試成績占60%及以上權重、復試成績占40%及以下權重,總成績計算或折算辦法具體由各學院(學部)制定并提前公布。
八、擬錄取工作
1.各學院(學部)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學科(專業)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2.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1)一般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90分(不含90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75分(不含75分);英語聽說能力總分低于12分(不含12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9分(不含9分)。
(2)一般考生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考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
(3)考生體檢。復試期間不體檢,擬錄取后視情況另行通知提交體檢報告,提供的體檢報告應客觀真實,若體檢報告反映具有傳染性疾病且正在病發期者不予錄取;下學期開學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將視情況取消錄取資格。
(4)報名、初試、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政審不合格。
(6)未達到學科(專業)提出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各學科(專業)可依據本學科特點,提出其他復試合格要求,但須于復試前對考生公布。
3.錄取排名。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依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4.學院擬錄取信息。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學部)應在復試結束36小時內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成績及排名。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97-8312730
學校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56號
郵編:341000
根據《江西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具體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思想品德、專業素養、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學科負責人和導師代表等組成。負責分配本學院各學科招生計劃及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指導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指導各學科(專業)根據現場復試要求科學確定復試內容、建立試題庫,負責與命題人員、面試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簽訂工作責任狀及保密承諾書。
2.各學科(專業)成立現場復試工作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確定復試內容、建設復試題庫,開展復試工作。選派不少于7位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語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和青年博士教師組成復試工作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負責人擔任。復試時隨機抽選不少于5人組成復試實施小組。
3.外語聽力、口語復試工作由各專業的2位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復試小組成員或外語聽說能力復試工作組成員進行測試評分。
三、招生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1人,其他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及學校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后進行公布。
四、復試資格及審查
(一)復試資格
1.一志愿考生
(1)報考我院所有考生各科成績與總分均達到《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稱國家線),即具備復試資格。
(2)一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需同時滿足以下總分和單科分數線要求方可具備復試資格:
學科門類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工學[08] 251 30 45
2.調劑考生
(1)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應在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前提下,由學院根據調劑考生的專業素養、初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等因素確定,并在調劑平臺中通知。
(2)對在同一時段,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初試
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優先、專業素養、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擇優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3)學院根據往年調劑考生參加復試比例、調劑考生的志愿填報等情況,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人數。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優先接收工程類專業學位調劑考生(專業代碼前三位為085、086),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可填報我校調劑志愿,我校擇優確定專項計劃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
3.加分項目
符合教育部印發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項目的考生,在提供資料經學校核實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試總分中,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學院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
3.應屆考生:注冊后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下載件。
4.歷屆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下載件,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或學歷校驗未通過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與退出現役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6.江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審表。
7.江西理工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
8.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公章)、外語水平證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材料。
現場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紙質檔,其中相關證件提交復印件、其原件現場核驗。
9.全日制定向考生錄取時必須簽訂并提交定向培養協議書。
五、復試方式
學院采用現場復試,同一學科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六、復試內容
1.心理測試。所有申請復試考生在復試前需參加心理測試,考生通過掃描二維碼登錄并完成測試,心理測試不計入復試總分。
2.綜合面試內容
綜合面試總分為100分,包含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共70分,外語聽說能力3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分)。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專業素養的支撐材料。
(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培養潛質、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與禮儀舉止等;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綜合能力的支撐材料。
(3)外語聽說能力考核。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關的外語演講、討論和報告等內容,是否能比較自如地用外語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的能力。主要考核的內容是考生進行150字數左右的自我介紹后,回答2-3個問題。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養、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筆試
(1)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專業筆試科目按照招生簡章規定科目進行考核,專業筆試分數為100分。
(2)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期間主干課程(具體見招生簡章),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分數為100分。
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的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4.總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為100分,由綜合面試成績和專業筆試成績組成,各占比50%。
(2)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采用百分制計算方式,初試成績占60%權重、復試成績占40%權重。
即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按此成績排名依次錄取或替補。
七、復試時間、地點
一志愿考生:學院將于4月1日開始開展一志愿考生復試,復試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先進行加試,加試通過后與其他考生進行專業筆試。
第二階段:綜合面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調劑考生:我院擬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即4月8日開通考生調劑報名,具體開通時間以學院公布時間為準,持續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符合復試條件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上與我院完成相互確認即取得復試資格,學院將發送調劑考生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學院發出復試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中點擊“接受復試通知”。若超過規定時間且聯系不上,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9日以后進行,復試流程參考一志愿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取工作
(一)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各學科(專業)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1.復試總成績普通計劃考生低于60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50分;英語聽說能力總分普通計劃考生低于12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9分。(注:專項計劃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2.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專業加試科目中考試成績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政審不合格。
4.未達到學科(專業)提出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各學科(專業)可依據本學科特點,提出其他復試合格要求,但須于復試前對考生公布。
(四)錄取排名。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依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五)調劑考生待錄取。被我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及時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里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點擊“接受”。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且無法取得聯系,則視為自動放棄,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六)學院擬錄取信息。復試結束后,學院在復試結束72小時內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成績及排名,公示內容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學習方式、學院舉報電話與郵箱、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電話與郵箱。
監督電話:
學院:0791-83852050,E-mail:[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email protected]
校紀委:0797-8312746,E-mail:[email protected]
(七)考生體檢。擬錄取考生根據學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并提交體檢報告,提交的體檢報告應客觀真實,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下學期開學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視情況取消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
九、工作要求
1.為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學院將擺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2.考生本人須簽寫《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
3.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4.實行回避制度,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等,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
5.實行集體決策機制,在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6.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對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其錄取或入學資格。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弄虛作假者等復查不合格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江西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十、學院聯系方式
地點:江西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綜合實驗樓11樓A1103室
聯系人:黃老師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0791-83858330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思想品德、專業素養、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招生計劃
各招生學院分配的招生計劃均包含推免、稀土、國際產學研用聯培、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在錄取過程中,學院未按上級管理部門及學校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收回招生計劃并調整到其他專業。
三、復試資格
(一)一志愿考生
1.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差額復試原則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考生初試成績在達到《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稱國家線)基礎上,由學院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確定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資格名單,報學校審核后對外公布。
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即具備復試資格。
4.一志愿“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即具備復試資格。
5.一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需同時滿足以下總分和單科分數線要求方可具備復試資格:
學科門類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法學[03] 261 30 45
理學[07]、工學[08] 251
管理學[12] 161
 
(二)調劑考生
1.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應在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前提下,由學院根據調劑考生的專業素養、初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等因素確定,并在調劑平臺中通知。
2.對在同一時段,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比如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公共管理和法律碩士等專業學位),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優先、專業素養、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擇優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3.各學院應如實在調劑平臺公布缺額情況,根據往年調劑考生參加復試比例、調劑考生的志愿填報等情況,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人數。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優先接收工程類專業學位調劑考生(專業代碼前三位為085、086),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可填報我校調劑志愿,我校擇優確定專項計劃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
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考生。
(三)加分項目
符合教育部印發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項目的考生,在提供資料經學校核實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試總分中,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復試工作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專業素養、創新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復試工作人員應認真、嚴格地按照有關規定操作,樹立責任意識與服務意識,增強紀律意識,復試小組應嚴格按照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組織復試,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線下獨立評分。
(一)復試方式
學校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兩種方式,具體復試方式由各學院結合實際自主確定,原則上同一學科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確需采用混合方式復試的專業,需報學校同意,且應統籌安排參加不同復試方式的考生,確保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二)復試內容
1.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在復試前應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重點審核學歷認證未通過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
(3)應屆考生:注冊后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下載件。
(4)歷屆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下載件,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或學歷校驗未通過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與退出現役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6)江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審表。
(7)江西理工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
(8)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公章)、外語水平證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材料。
現場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紙質檔,其中相關證件提交復印件、其原件現場核驗。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需按照學院要求提供以上材料電子檔,在開學時,提交以上材料紙質檔(相關證件提交復印件、其原件現場復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錄取時必須簽訂并提交定向培養協議書。
2.心理測試
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狀況,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檔案,各招生學院組織所有申請復試考生在綜合復試前開展心理測試,考生通過掃描二維碼登錄并完成測試。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測試,心理測試不計入復試總分。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總分為100分,包含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語聽說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分)。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專業素養的支撐材料。
(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培養潛質、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與禮儀舉止等;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綜合能力的支撐材料。
(3)外語聽說能力考核。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關的外語演講、討論和報告等內容,是否能比較自如地用外語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養、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4.筆試
(1)專業筆試
采取現場復試的專業須進行專業筆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進行專業筆試,如需要專業筆試,則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試時長應不少于1小時。專業筆試須嚴格按照招生簡章規定科目進行考核,出現選考科目時,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進行登記。專業筆試分數為100分。
(2)加試
①專業加試[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與法律碩士(非法學)]。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線上考試時間不少于1小時),分數為100分。
②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由專業所在學院組織。
(三)總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為100分(部分專業復試成績滿分可由學院自行制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由綜合面試成績和專業筆試成績組成,各占比50%;未進行專業筆試的以綜合面試成績為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復試總成績。
2.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建議采用百分制計算方式,原則上初試成績占50%-70%權重、復試成績占30%-50%權重,總成績計算或折算辦法具體由各學院制定,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復試前公布。
五、錄取工作
(一)各招生學院應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各學科(專業)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1.復試總成績普通計劃考生低于60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50分;外語聽說能力考核總分普通計劃考生低于12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9分。(注:專項計劃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2.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的專業加試科目中考試成績低于60分,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加試考試成績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政審不合格。
4.未達到學科(專業)提出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各學科(專業)可依據本學科特點,提出其他復試合格要求,但須于復試前對考生公布。
(四)錄取排名。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依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五)調劑考生待錄取。被我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及時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里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點擊“接受”。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且無法取得聯系,則視為自動放棄,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六)學院擬錄取信息。各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72小時內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成績及排名,公示內容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學習方式、學院舉報電話與郵箱、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電話與郵箱。
(七)考生體檢。擬錄取考生根據學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提交體檢報告,提交的體檢報告應客觀真實,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下學期開學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視情況取消錄取資格。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
六、信息公開
各招生單位應按要求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對所公開的信息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各招生單位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招生計劃、復試及調劑工作方案、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及咨詢與申訴渠道等。監督電話及郵箱如下: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email protected]
校紀委:0797-8312746,E-mail:[email protected]
七、時間安排
學校將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復試工作總體時間安排及生源情況,組織各招生學院有序開展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學科點生源情況與復試內容等確定復試時間,復試地點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確定。學校復試工作時間初步安排如下(具體將會根據復試工作進展視情況調整):
1.3月下旬各學院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
2.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復試工作。
3.4月中上旬完成第一批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4.4月22日前完成所有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采取現場復試的,要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采取遠程復試的,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二)復試與錄取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節,各招生學院要在教育部及學校要求基礎上,制定本單位復試與錄取詳細工作實施細則,并嚴格遵照執行,規范工作流程,保證選拔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調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三)實行回避制度,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等,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
(四)實行集體決策機制,在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五)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對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其錄取或入學資格。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弄虛作假者等復查不合格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各招生學院要優化考生服務。要加強招生信息公開,提前發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遠程復試的,要及時受理并幫助考生妥善解決復試中遇到的突發問題;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和郵箱,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以上有關要求如與上級主管部門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級部門最新要求為準。本方案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九)聯合培養單列招生單位參照本方案執行。
九、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97-83127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江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審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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