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是一個不錯的學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會有數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額,研究生報考錄取比在3:1左右,難度中等,部分熱門的研究生專業研究生報考錄取比會更高一點, 經濟與管理學院是學校里比較好的一個院系,請各位準備報考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注意,該院系有以上多個專業在招生研究生,歡迎各位同學報考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
強烈建議各位準備考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準備一些基本的歷年考研真題、研究生學姐學長的筆記、考研經驗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經驗頻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眾號、考研派APP等產品平臺,里面有不少研究生會免費解答你的考研問題,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5.jpg)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聯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北農路2號 郵編:102206
電話:010-61773306 傳真:010-61773311 E-mail:[email protected]
保定校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華路華北大街619號 郵編:071003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介紹
學院簡介
歷經春華秋實近半個世紀的跨越式發展,如今學院在北京設有學院本部,在保定校區設有1個系——經濟管理系。學院現有教職工208人(其中保定70人),專任教師184人(其中保定60人),其中教授46人(其中保定13人)、副教授81人(其中保定22人),有實驗及技術人員4人(其中保定1人)、黨政及管理人員25人(其中保定9人)。
學院現有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2個省部級重點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其中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博士點下設技術經濟及管理、企業管理、會計學、能源管理4 個二級學科博士點;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下設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與項目管理、信息管理工程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學院擁有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企業管理、會計學、數量經濟學、產業經濟學、金融學、統計學8個學術型研究生碩士學位授權點;有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工程管理碩士、MBA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有項目管理、工業工程、物流工程3個專業領域的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并具有IPMP國際資質認證資格。
學院現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保定)、信息管理、市場營銷、金融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10個本科專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工程管理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省部級特色專業,2個北京市教學團隊,1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3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1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7門省部級精品課程,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1個北京市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近三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級以上縱向項目60多項,企業橫向課題340多項,科研經費達1.5億元,位居全國高校經管類院系前列。
學院現有各類學生6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31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另有各類繼續教育學生1700余人。學院始終把人才培養質量放在首位,致力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寬、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經濟、管理專門人才。多年來,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還承擔著全國電力系統領導干部MBA課程以及建造師、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投資預算師、會計師、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人員崗位教育的培訓任務,為能源電力行業管理領域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受到電力行業和社會的廣泛好評。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碩士學籍管理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管理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與完善研究生學籍管理,促進研究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華北電力大學章程》等文件,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華北電力大學接受普通學歷教育的研究生。其他類別研究生參照執行。
第二章 入學與注冊
第三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和《研究生入學須知》中規定的相關材料,按學校規定的日期來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于開學前向學校請假,請假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四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條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年:
1.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診斷并經校醫院認定,需要在家休養的;
2. 已經懷孕的;
3. 創新創業的(需附由我校相關部門認定的創新創業證明);
4. 其他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
新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可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學資格的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擬申請入學時,需在擬入學第一學期開學1周前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學申請,經研究生院審查合格后,按當年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條 每學期開學時,研究生需于開學2周內持研究生證到所在院(系)辦理學期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的,必須履行暫緩注冊手續,并經所在院(系)批準后方為有效。有繳費協議的研究生到學校財務部門繳納相關費用后再行注冊。開學2周內未辦理注冊手續或請假逾期仍未注冊的,視為放棄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
通過注冊的研究生,其學籍有效期截止到下學期開學之前,退學等特殊情況將導致學籍立刻終止。
第三章 學制與學習年限
第八條 研究生學制根據各專業、類別(領域)培養方案的規定確定,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至3年,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
研究生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由基本學習年限與最長學習年限確定。基本學習年限參照學制執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基本學習年限加1年(休學參與創新創業實踐的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基本學習年限加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
休學參與創新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申請延長學習年限時,需提供由我校相關部門認定的創新創業證明,并填寫《華北電力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表》,經導師和院(系)同意,報研究生院批準后,方為有效。
研究生在學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學校不再保留其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 碩博連讀研究生取得博士學籍后,碩士學籍即自動取消,學習年限按照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要求執行。
第四章 轉導師、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條 研究生在校期間,其指導教師因故不能繼續擔負指導研究生責任的,研究生可以提出在同一專業更換導師的申請。轉導師申請經轉出導師、接收導師及所在院(系)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審批通過后予以變更。每學期開學2周內集中受理審批工作一次。
第十一條 研究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能轉專業。特殊情況下,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所學專業調整或原指導教師變動,在原專業無法繼續培養,或因其他特殊情況認為必須轉專業的,經本人申請,轉出導師、接收導師、轉出院(系)主要負責人和接收院(系)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
第十二條 研究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能轉學。特殊情況下,如患病或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申請轉學。因病轉學的,須附學校醫院或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第十三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 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1年的;
2. 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3. 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準高于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4. 應予退學的;
5. 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可以出具證明,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或河北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十四條 研究生轉學手續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第五章 休學與復學
第十五條 研究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但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內完成學業。研究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的,以學期為單位(從休學申請之日起,到本學期結束,計為休學1學期),每次申請限1個學期。休學期滿后仍不能復學的,可繼續申請休學1學期,但累計不得超過2次,累計休學時間不得超過1學年。累計休學達到1學年,仍未能復學的,按自動退學處理。創新創業的碩士研究生需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時間不超過2學年,累計休學達到2學年,仍未能復學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六條 研究生在校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可憑入伍通知書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學校將保留學籍至退役后2年,保留學籍期間,與其所在部隊建立管理關系,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在其退役后根據學校相關要求按時辦理恢復學籍手續。凡在退役后2年內未提出恢復學籍申請的,按自動退學處理。本款規定不適用于以現役軍人身份入學的研究生。
第十七條 研究生在學期間參加我校組織的國內跨單位聯合培養或國際聯合培養項目,在聯合培養單位學習期間,我校同時為其保留學籍。研究生在此保留學籍期間,與其所在聯合培養單位等組織建立管理關系,其權利和義務由聯合培養單位規定。
第十八條 休學研究生應在辦完休學手續后1周內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研究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休學期間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研究生在休學期間,學校不受理其出國或出境等其他手續。
第二十條 休學期滿的研究生,需在擬入學學期開學1周內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審查合格,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復學。學期中途不辦理復學手續。
第六章 退 學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退學:
1. 無論何種原因,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2. 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繼續休學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的;
3. 經學校醫院或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4. 全日制研究生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5. 開學2周內未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
6. 本人申請退學的;
7.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退學的。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主動申請退學或自動退學的處理,由研究生院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其他情形退學的處理由研究生院報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并進行合法性審查。對退學的研究生,由學校出具退學證明書并送達本人,因特殊情況無法送達本人的,在學校網站公告30日期滿后即視為送達。
第二十三條 退學的研究生需在退學決議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退學的研究生,按已有畢業學歷和就業政策可以就業的,由學校報北京市或河北省畢業生就業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沒有聘用單位的,辦理退學手續離校。
退學學生的檔案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戶口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原戶籍地或者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四條 退學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復學。
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如對退學處理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程序參照《華北電力大學學生校內申訴管理規定》辦理。
第七章 畢業、結業與肄業
第二十六條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完成畢業(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學校準予畢業并在離校前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 研究生在校學習已滿基本學習年限,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畢業(學位)論文完成,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結業,頒發結業證書。研究生結業后,不再補做畢業(學位)論文和答辯,不換發畢業證書。
第二十八條 對退學研究生,學校頒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十九條 取得碩博連讀入學資格的碩士研究生,獲得博士學籍后同時終止碩士培養。取得博士學籍兩年后,不適宜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者,經導師申請、所在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后,可轉為碩士生培養、或申請博士結業(或肄業)。
第三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
第三十一條 學校執行高等教育學籍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制度,每年將頒發的畢(結)業證書信息報教育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學籍,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依法予以撤銷。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依法予以撤銷。
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予以注銷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
第三十三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同時廢止。如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悖,以本規定為準。未盡事宜,按現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碩培養
華北電力大學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為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不斷提高碩士生培養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幾點意見》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一、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在所屬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層次、高素質的學術型和實用型創新人才。
(二)基本要求
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求做到:
1.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和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實事求是、嚴謹的科學作風,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為科學獻身的精神,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2. 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3. 身心健康。
二、培養方式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主要通過課程教學、科學研究、實踐活動進行,重在建構完善的知識結構體系,培養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增強研究生的創新意識,同時兼顧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具體培養方式為:
(一)實行導師負責制,提倡按二級學科組成導師指導小組集體培養;對跨學科或交叉學科以及與有關研究部門、企業聯合培養研究生時,應從相關學科及有關單位中聘請具有高級職稱的有關人員進入導師指導小組協助指導;導師指導小組要負責審查研究生的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以及論文預答辯等培養環節的工作完成情況。
(二)導師應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多方面了解所指導研究生的知識結構、學術特長、研究興趣、能力基礎等具體情況,據此制定出研究生的個人培養計劃,并督促檢查其實施。
(三)采用課程學習與科學研究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又要培養研究生掌握科學研究或獨立擔負設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四)導師應指導研究生學習有關課程,指導學位論文選題,檢查科學研究進展情況,幫助解決科研中的困難,適時地指導研究生撰寫論文,認真審閱學位論文,切實把好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關。
(五)將思想政治工作和學風教育貫穿到研究生培養的全過程,加強教書育人的工作,引導研究生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的學習、積極參與各種公益活動。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
四、培養方案
培養方案是對碩士生進行培養工作和制定碩士生培養計劃的主要依據,是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要求,對專門人才培養的標準化和具體化,是各專業培養碩士研究生必須遵守的基本要求。
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應制定本學科的碩士生培養方案。對于具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提倡按一級學科制定培養方案。培養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培養目標、研究方向、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課程設置與學分要求、學術活動、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要求等。
培養方案由各院系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本學科特點制定,一般三到四年修訂一次。培養方案應由所在學院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院(系、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大學學位辦公室、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實施。
五、培養計劃
碩士生入學后一個月內,導師要根據本學科的培養方案和碩士生的具體情況確定碩士生的研究方向并指導碩士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個人培養計劃要對碩士學位課程、必修環節和選修課程、學分數、考核方式、文獻閱讀與論文選題、論文研究的內容與方法及工作進度等做出具體安排,并經學院審定后執行。計劃執行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須在每學期選課期間修改。修改后的課程學習計劃,經導師簽字后送院系及研究生院備案。
碩士生的培養計劃是培養工作和學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據,培養計劃確定后,碩士生和導師均應嚴格遵守。
六、課程學習
(一)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分學位課、必修環節與非學位選修課三大類,其中學位課包括公共課、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學科專業課。
碩士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學校對各學科、專業碩士生在校期間應修滿的學分數為:學位課不少于21學分,總學分不少于31學分。具體要求如下:
1. 學位課(不少于21學分),其中:
公共課(6學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自然辯證法概論(工學、理學等),1學分;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人文社科類),1學分;第一外國語,3學分。
基礎理論課:不少于2門課程,4學分。
學科基礎課:按一級學科設置,6-8學分。
學科專業課:按一級或二級學科設置,4-6學分。
各學科專業可以將學科基礎課與學科專業課統籌設置,要求兩項之和不少于11學分。
2. 必修課程與必修環節(6學分),其中:
(1)專題課程/seminar課程:1學分
專題課程/seminar課程結合本領域學術前沿和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選題進行設置。課程可采用教師講授與研究生研討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學習。提倡結合本學科的前沿和熱點研究內容,以若干個教師開設系列專題講座的方式安排專題課程。每年4月份在修訂下一學年開課目錄時,院系需確定專題課程的課程內容、授課形式、時間、任課教師等。
專題課程在研究生學位論文階段完成。
(2)實踐環節:1學分
學術型研究生的實踐環節是培養研究生科學研究訓練與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研究生的實踐環節由所在學科、專業及指導教師負責安排。
實踐環節包括實驗教學、專業生產實踐、教學實踐、與專業學習相關的創新創業等,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實踐能力。在第二、第三學期各學科、專業及導師應安排研究生參加實踐,如結合科研課題到生產單位參加調研、項目研發等實踐工作;或依托本學科重點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等選修具有特定主題的系列實驗課或以實驗為主的專題課;或與學科應用技術相關的硬件、軟件設計或系統設計;或在本學科重點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等進行工程設計、實驗設備安裝調試或協助實驗室教師指導本科生完成實驗教學等實驗工作;或講授大學本科課程的部分章節,參與指導課程設計、實習、實驗、輔導答疑、課堂討論等教學環節;每次實踐活動結束后,須在“碩士研究生必修環節記錄本”的相應欄目中認真填寫,要求累計工作量達到80學時或10個工作日。創新創業的要求見各專業相關規定。
鼓勵有關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依托本學科重點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等開設具有特定主題的系列實驗課或以實驗為主的專題課;或與學科應用技術相關的硬件、軟件設計或系統設計;或在本學科重點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等進行工程設計、實驗設備安裝調試或協助實驗室教師指導本科生完成實驗教學等實驗工作,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實踐能力。
(3)學術活動:1學分,要求碩士生至少參加6次學術報告;
(4)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1學分;
(5)論文中期檢查:1學分。
3. 非學位選修課:學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可選修其他學科專業課和研究生課程目錄上的課程。
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學習一般在第一學年內完成。
各學科可在不低于學校基本要求的基礎上,規定本學科的課程學分要求。
(二)碩士生課程學習必須按照所制定的個人培養計劃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列入培養計劃的課程均應接受考核。在執行過程中,因故確需變動的,應經導師同意并報學院領導批準,在規定的選課期間進行更改,逾期不再受理,變更情況記入培養計劃。入學滿一學年之后,課程學習計劃原則上不得修改。
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管理以及考務工作的具體要求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成績管理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考試規范及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七、學位論文與科研成果
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工作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碩士生進行科學研究或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全面訓練,是培養研究生創新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主要環節。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階段包括的主要環節有:
(一)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會一般要求在第三學期前十周完成,2年畢業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要求在第三學期前二周完成。碩士生入學后應在導師指導下,查閱文獻資料,了解學科現狀和動態,盡早確定課題方向,完成論文選題。論文選題應緊跟學科研究前沿,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鼓勵面向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選擇應用型課題,工作量適當。
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包括的主要內容:課題來源及研究背景和意義;國內外在該方向的研究和發展情況及分析;論文的主要研究內容;研究方案及進度安排,預期達到的目標;為完成課題已具備和所需的條件和經費;預計研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解決的措施;主要參考文獻等。
開題報告在二級學科范圍內相對集中、公開地進行,并由以碩士生導師為主體組成的審查小組(3~5人組成)評審。學位論文開題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課題研究,但可以在一個月后重新開題。學位論文研究中途改題者,必須重新開題并通過評審。凡重新開題而未通過評審者,終止對其培養。
開題報告通過者給予1學分。
對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的具體要求見《華北電力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必修環節實施細則》。
(二)論文中期檢查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中期檢查一般在第四學期末完成,2年畢業的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學期的前三周內完成。中期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論文工作是否按開題報告預定的內容及進度進行;已完成的研究內容及結果;目前存在的或預期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論文按時完成的可能性等。
論文中期檢查通過者給予1學分。
對中期檢查的具體要求見《華北電力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必修環節實施細則》。
(三)學位論文撰寫
碩士學位論文是碩士生科學研究工作的全面總結,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學術文獻資料,是申請和授予碩士學位的基本依據。學位論文撰寫是碩士生培養過程的基本訓練之一,必須按照規范認真執行。
學位論文必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碩士生獨立完成。學位論文應能體現碩士生具有寬廣的理論基礎和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其內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論正確,數據可靠,分析嚴謹,計算正確,文句簡練、圖表清晰、層次分明。學位論文一般應包括:選題的背景及意義、國內外研究動態、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途徑、本人在課題中所做的工作、理論分析和公式、測試裝置和試驗手段、計算程序、試驗數據處理、必要的圖表曲線、結論和所引用的參考文獻等。
與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礎上繼續進行的課題,必須在論文中明確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四)學術論文發表與科研成果要求
碩士生在學期間應積極參加本學科的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撰寫和發表學術論文。碩士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一般應公開發表一篇及以上學術論文。各學科要根據各學科特色對發表論文的級別或完成的科研成果的要求應做出具體的規定。
(五)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
學校集中進行碩士研究生論文的評審與答辯工作。研究生在論文工作完成后,須向所在院系提交論文答辯申請,相關部門要對研究生的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方可進入論文評審與答辯程序。未通過答辯資格審查的碩士生不得進行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與答辯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和答辯的有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
八、學位與學籍
碩士生按培養計劃要求,通過課程考試,完成規定的各項培養環節,德、智、體、美考核合格,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通過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 完成學位論文, 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課程考試未通過者,按肄業處理。
準予畢業的研究生,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的決定后方可獲得碩士學位。具體學位授予程序按照《華北電力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
九、其它
本規定自2017級研究生開始執行。
凡在本規定發布之前原有文件與本規定不符之處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科設置
學科設置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重點學科
經管院重點學科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簡介
簡介歷經春華秋實近半個世紀的跨越式發展,如今學院在北京設有學院本部,在保定校區設有1個系——經濟管理系。學院現有教職工208人(其中保定70人),專任教師184人(其中保定60人),其中教授46人(其中保定13人)、副教授81人(其中保定22人),有實驗及技術人員4人(其中保定1人)、黨政及管理人員25人(其中保定9人)。
學院現有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2個省部級重點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其中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博士點下設技術經濟及管理、企業管理、會計學、能源管理4 個二級學科博士點;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下設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與項目管理、信息管理工程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學院擁有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企業管理、會計學、數量經濟學、產業經濟學、金融學、統計學8個學術型研究生碩士學位授權點;有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工程管理碩士、MBA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有項目管理、工業工程、物流工程3個專業領域的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并具有IPMP國際資質認證資格。
學院現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保定)、信息管理、市場營銷、金融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10個本科專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工程管理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省部級特色專業,2個北京市教學團隊,1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3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1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7門省部級精品課程,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中心,1個北京市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近三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級以上縱向項目60多項,企業橫向課題340多項,科研經費達1.5億元,位居全國高校經管類院系前列。
學院現有各類學生6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31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另有各類繼續教育學生1700余人。學院始終把人才培養質量放在首位,致力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寬、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經濟、管理專門人才。多年來,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還承擔著全國電力系統領導干部MBA課程以及建造師、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投資預算師、會計師、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人員崗位教育的培訓任務,為能源電力行業管理領域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受到電力行業和社會的廣泛好評。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考研招生聯系方式
2016年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考研復試分數線
學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基本分數線要求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204 | 金融學 | 325 | 45 | 6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205 | 產業經濟學 | 325 | 45 | 6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209 | 數量經濟學 | 325 | 45 | 6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87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281 | 36 | 54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 | 349 | 45 | 6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120202 | 企業管理 | 355 | 45 | 6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353 | 45 | 68 |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簡介
添加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學姐,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華北電力大學(北京)考研分數線、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報錄比、華北電力大學(北京)考研群、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學姐、華北電力大學(北京)考研真題、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專業目錄、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排名、華北電力大學(北京)保研、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公眾號、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華北電力大學(北京)考研信息或資源。
.png)

關于我們
以下資料由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團隊整理提供,其團隊成員覆蓋各個院系,專門搜集本校的考研真題和高分筆記、題庫等資料。
專業課資料作為考研核心資料,部分專業重題概率極高,必須吃透,反復復習。如有需要高分研究生學長一對一輔導的,也可聯系我們安排。
考研派網站,為大家提供安全的交易平臺,資料有任何問題,均可向我們投訴,我們會督促考研派研究生團隊解決問題,保障同學們的權益。
最新購買
手機商城
掃描二維碼,更便捷的購買資料


不僅有商品,還有更多資訊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