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2-03-27T12:19:25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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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山東
學校名稱:聊城大學
學院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專業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
專業類型:學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原文鏈接: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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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2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考研調劑信息: 三、調劑
我院接受調劑的專業:08050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碩)
(一)調入我院的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達到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教育部A區分數線(雙上線);
2.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3.未考統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調入設統考科目的專業;
4.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如數學一可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可調劑到數學三、反之不調。
(二)調劑辦法
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試卷內容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堅持生源質量優先原則,結合研究方向按照差額一般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調劑考生。
(三)調劑程序
1.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和分專業計劃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公布調劑余缺信息。考生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調劑(包括接收外校調劑生與校內調劑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的調劑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學院安排專人審核考生材料,將符合調劑條件的調劑考生添加到復試備選庫中,并將審查合格,同意復試的考生名單反饋至研招辦。
3.研招辦根據反饋情況,向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4.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復試”進行確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
5.復試結束后,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反饋至研招辦。
6.研招辦根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擬錄取名單,向符合擬錄取條件的考生下達擬錄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待錄取”進行確認。
7.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待錄取”進行確認。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四、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計算(成績為百分制):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0.2+專業面試(技能測試)成績*0.4+綜合面試成績*0.4}*0.3。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按照學院、專業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名錄取。
2.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同批次復試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不同批次復試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順序錄取。
3.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總成績排名方式,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分專業擬錄取名單。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復試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取消導師資格和專業招生計劃,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信息及時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復議制度。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限(自公布復試成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投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向考生做出書面答復。
(四)監督制度。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舉報電話:0635-8239860。
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2年3月26日

我院接受調劑的專業:08050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碩)
(一)調入我院的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達到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教育部A區分數線(雙上線);
2.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3.未考統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調入設統考科目的專業;
4.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如數學一可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可調劑到數學三、反之不調。
(二)調劑辦法
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試卷內容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堅持生源質量優先原則,結合研究方向按照差額一般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調劑考生。
(三)調劑程序
1.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和分專業計劃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公布調劑余缺信息。考生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調劑(包括接收外校調劑生與校內調劑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的調劑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學院安排專人審核考生材料,將符合調劑條件的調劑考生添加到復試備選庫中,并將審查合格,同意復試的考生名單反饋至研招辦。
3.研招辦根據反饋情況,向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4.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復試”進行確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
5.復試結束后,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反饋至研招辦。
6.研招辦根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擬錄取名單,向符合擬錄取條件的考生下達擬錄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待錄取”進行確認。
7.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點擊“接受待錄取”進行確認。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四、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計算(成績為百分制):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0.2+專業面試(技能測試)成績*0.4+綜合面試成績*0.4}*0.3。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按照學院、專業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名錄取。
2.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同批次復試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不同批次復試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順序錄取。
3.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總成績排名方式,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分專業擬錄取名單。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復試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取消導師資格和專業招生計劃,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信息及時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復議制度。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限(自公布復試成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投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向考生做出書面答復。
(四)監督制度。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舉報電話:0635-8239860。
聊城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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