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車輛工程,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機械,職業技術教育,交通運輸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2-03-31T12:00:33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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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天津
學校名稱: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學院名稱:汽車與交通學院
專業名稱:車輛工程,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機械,職業技術教育,交通運輸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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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2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車輛工程,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機械,職業技術教育,交通運輸考研調劑信息:
在公示期間,考生如有異議,可通過申訴渠道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反映。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官網:
https://qcxy.tute.edu.cn
十二、咨詢申訴渠道
1. 招生咨詢: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
許老師電話/郵箱:
18131780728/[email protected]
2. 舉報投訴:
受理舉報部門: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電話/郵箱:022-88181105/[email protected]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細則和調劑辦法
根據《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 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此細則及辦法{"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一、復試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和復試細則、遴選和培訓復試工作人員、招生政
根據《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 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此細則及辦法{"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一、復試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黨委書記為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院其他領導為組員。學院相關教師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作為工作組組長。工作小組負責面試,由 5 名本學科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隨機組成。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和復試細則、遴選和培訓復試工作人員、招生政
策宣傳、組織復試模擬演練、組織實施復試、審查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招生信息公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
三、招生計劃全日制{"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非全日制:
根據實際招生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 議可能在專業間進行調整。
四、復試形式及安排
1. 復試組織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2. 復試平臺:選用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網絡遠程 復試平臺,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3. 復試時間安排:4 月 2 日起開展一志愿復試,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復試錄取工作
五、復試生源范圍
1. 第一志愿考生:
三、招生計劃全日制{"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 小程序小編整理}: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080204 | 車輛工程 | 4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 | 4 |
082304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5 |
085500 | 機械(車輛工程方向) | 26 |
045120 | 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學位 | ) 5 |
非全日制: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085500 | 機械(車輛工程方向) | 3 |
四、復試形式及安排
1. 復試組織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2. 復試平臺:選用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網絡遠程 復試平臺,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3. 復試時間安排:4 月 2 日起開展一志愿復試,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復試錄取工作
五、復試生源范圍
1. 第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須達到國家 A 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
2. 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要求,復試差額 比例為 150%左右。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單科及總分均為各學科門類(類別)A 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 50%。
六、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復試后,在截止日期前將所有材料掃描成清晰的電子文件后整理成壓縮包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郵箱。具體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證(如遇考生身份證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2. 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 學歷學籍材料
(1) 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 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 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 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要求,復試差額 比例為 150%左右。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單科及總分均為各學科門類(類別)A 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 50%。
六、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復試后,在截止日期前將所有材料掃描成清晰的電子文件后整理成壓縮包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郵箱。具體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證(如遇考生身份證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2. 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 學歷學籍材料
(1) 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 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 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 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 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 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
(在個人檔案中留存)、《退出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
6. 其他材料自定義材料
(1)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考生本人手寫“我已仔細閱讀上述內容, 如在本次考試全部結束前有泄露考題信息等違規行為,愿承擔一切后果”后,簽署姓名和日期。)
(2) 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門 填寫并加蓋印章)
(3) 外語水平證明、發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7. 符合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學院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名單審核考生資格。
8. 復試繳費憑證
七、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組成
(1) 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 面試組成。
4. 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
(在個人檔案中留存)、《退出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
6. 其他材料自定義材料
(1)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考生本人手寫“我已仔細閱讀上述內容, 如在本次考試全部結束前有泄露考題信息等違規行為,愿承擔一切后果”后,簽署姓名和日期。)
(2) 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門 填寫并加蓋印章)
(3) 外語水平證明、發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7. 符合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學院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名單審核考生資格。
8. 復試繳費憑證
七、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組成
(1) 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 面試組成。
①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滿分100 分。
②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考察考生聽、說、讀的能力,滿分 100 分。
③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創新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滿分100 分。
(2) 我院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專業課筆試內容的考察, 科目為《汽車檢測與故障診斷技術》或《電工學》二選一, 且必須與初試科目不同。測試專業試題由學院提前制作,以供考生隨機抽取,答題采取口述方式。考核完畢后現場打分, 滿分為 100 分。
(3) 綜合面試通過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備 考期間,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抽簽完畢后,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復試考場面試。綜合面試時間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安排,每個考生綜合面試時長一般為 20 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4)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至少 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 同),方式為筆試,成績為百分制,滿分 100 分,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②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考察考生聽、說、讀的能力,滿分 100 分。
③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創新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滿分100 分。
(2) 我院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專業課筆試內容的考察, 科目為《汽車檢測與故障診斷技術》或《電工學》二選一, 且必須與初試科目不同。測試專業試題由學院提前制作,以供考生隨機抽取,答題采取口述方式。考核完畢后現場打分, 滿分為 100 分。
(3) 綜合面試通過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備 考期間,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抽簽完畢后,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復試考場面試。綜合面試時間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安排,每個考生綜合面試時長一般為 20 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4)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至少 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 同),方式為筆試,成績為百分制,滿分 100 分,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成 績×20%+綜合面試成績×60%,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總成績 保留兩位小數。
八、調劑
1. 接收調劑專業
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我院預計需接收調劑復試考生 37 人,其中,其中車輛工程(080204)學術型研究生 4 人、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082302)4 人、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082304)4 人、機械(車輛工程方向)(085500)專業型全日制研究生 18 人、機械(車輛工程方向)(085500)非全日制專業型研究生 2 人、職業技術教育(交通運輸方向)
(045120)5 人(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報送經復評通過獲準繼續授權的學位授權點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專業目錄的通知》,我校職業技術教育學位授權點經復評通過獲準繼續授權,可參加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
我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和接收調劑學生數量會根據學校 招生工作安排進行動態調整,相關信息和參與復試名單將及時發布在汽車與交通學院官方網站。
2. 調劑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總成績 保留兩位小數。
八、調劑
1. 接收調劑專業
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我院預計需接收調劑復試考生 37 人,其中,其中車輛工程(080204)學術型研究生 4 人、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082302)4 人、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082304)4 人、機械(車輛工程方向)(085500)專業型全日制研究生 18 人、機械(車輛工程方向)(085500)非全日制專業型研究生 2 人、職業技術教育(交通運輸方向)
(045120)5 人(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報送經復評通過獲準繼續授權的學位授權點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專業目錄的通知》,我校職業技術教育學位授權點經復評通過獲準繼續授權,可參加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
我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和接收調劑學生數量會根據學校 招生工作安排進行動態調整,相關信息和參與復試名單將及時發布在汽車與交通學院官方網站。
2. 調劑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 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 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 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 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 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
(3) 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 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 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 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 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
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 不得調劑。
(9) 申請調劑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 除滿足以上條件外,考生前置學歷所學專業應與調入專業方向一致或密切相關。
3. 調劑要求
(1)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 調劑服務系統”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 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 12 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
(3) 調劑系統開放前我院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 間和開放時長。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 不得調劑。
(9) 申請調劑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 除滿足以上條件外,考生前置學歷所學專業應與調入專業方向一致或密切相關。
3. 調劑要求
(1)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 調劑服務系統”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 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 12 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
(3) 調劑系統開放前我院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 間和開放時長。
(5)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6)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至普通計劃的考生,須與同批次的考生,按照相關要求排名,擇優進入復試。
4. 調劑程序
(1)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考生登錄系統并提交調劑志愿。
(2) 學院按照調劑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在調劑系統發 送復試通知,并在學院網站公示。未通過調劑系統并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復試。
(3) 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調劑系統對擬錄取的調劑 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4) 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限時接受,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信息。
(5) 第一批復試后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 及時關注調劑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頁相關通知。
九、錄取
1. 錄取規則
各專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錄取。
(6)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至普通計劃的考生,須與同批次的考生,按照相關要求排名,擇優進入復試。
4. 調劑程序
(1)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考生登錄系統并提交調劑志愿。
(2) 學院按照調劑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在調劑系統發 送復試通知,并在學院網站公示。未通過調劑系統并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復試。
(3) 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調劑系統對擬錄取的調劑 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4) 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限時接受,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信息。
(5) 第一批復試后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 及時關注調劑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頁相關通知。
九、錄取
1. 錄取規則
各專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其他條件相同情形下,優先錄取復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復試、初試成績完全相同,優先錄取統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統考科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較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如考生業務課一、外國語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2. 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 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
3. 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及取消學籍的情況
(1) 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 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 60 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 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
3. 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及取消學籍的情況
(1) 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 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 60 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
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8)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校在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 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十、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須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研究生招生網和我學院發布的考生須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2.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會提前在汽車與交通學院網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專業目錄、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實施細則等信息,并在復試前公示復試名單,在復試后兩個工作日內公布擬錄取名單。(6) 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
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8)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校在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 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十、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須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研究生招生網和我學院發布的考生須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2.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在公示期間,考生如有異議,可通過申訴渠道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反映。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官網:
https://qcxy.tute.edu.cn
十二、咨詢申訴渠道
1. 招生咨詢: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學院
許老師電話/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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