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發布時間:2020-04-0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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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正文

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1.各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偝煽兎謹迪嗤?,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的面試成績排序。
有調劑考生的專業,優先錄取本專業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
報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同一錄取標準。
2.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60%;
(2)專業面試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60%;
(3)復試總成績成績低于滿分的60%;
(4)同等學力加試低于滿分的60%;
(5)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考核缺考;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體檢不合格者。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錄取工作應積極落實,實事求是,在不影響培養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按計劃錄取。
4.擬錄取的考生除全日制學習方式非定向就業錄取類別外,均須簽訂相應的協議(后期請點擊相應類型進行下載),未按時提交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5.被錄取的全日制學習方式的非定向就業考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戶口將根據學校戶籍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畢業時采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調檔函將于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2019年9月1日前未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北京城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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