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正文
當前2019年考研分數線已經公布,穩穩過線的同學即可全心準備復試了,中公考研小編整理了“長春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文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吉林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29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一)嚴格組織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二)規范復試工作,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以人為本,提升服務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方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原則,根據初試成績確定本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分配各學科、專業當年的招生名額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協調。
(二)各有關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并按照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各方面的復試考察。
學院職責:
(1)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各專業復試小組,確定各復試小組的成員名單,并對參與復試的導師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2)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專業課復試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閱卷工作。
(3)負責組織對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工作。
(4)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5)負責組織對考生其他情況的審查工作。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的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7)負責保存研究生復試相關的各種原始材料。
(8)各專業復試小組由不低于5位成員組成,設組長1人,另需秘書1名。
各專業復試小組的職責: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等其他復試工作確定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對復試環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三、復試
(一)復試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以研究生院官網通知時間為準。
(二)復試名單的確定
1.針對一志愿考生,培養單位以招生計劃為依據,結合生源情況劃定本單位復試分數線,所有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均不得低于國家線。
2.調劑考生須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網上調劑系統”填報志愿,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方可參加我校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研究生院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政審表、本科學習成績單等相關材料。
(四)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在長春大學校醫院進行,體檢費55元/人,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素質考核(筆試)、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兩部分組成,總分為200分,所有考生均須經過復試后方能被錄取,筆試和面試均由各學院組織實施。
(1)專業素質考核(筆試)
專業素質考核(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藝術碩士考試形式為現場專業考試,美術類專業考試時間為3小時。
(2)綜合素質考核(面試)
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思想品德面試。
其中: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每名考生專業綜合面試時間不得低于15分鐘。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滿分60分考核重點:①基礎理論②專業知識③對學科發展前沿了解情況。
2.綜合能力:滿分30分考核重點:①邏輯思維能力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從中表現出的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③敬業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作精神。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10分。
4.思想品德面試
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每名考生思想品德面試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思想品德面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加試
同等學力和跨專業考生參加統一復試后,按招生目錄中要求的科目加試兩門本專業主干課。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筆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1.復試總分低于12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總成績(不含會計專碩)=(初試成績總分/5)×0.5+(復試成績總分/2)×0.5。
考生總成績(會計專碩)=(初試成績總分/3)×0.5+(復試成績總分/2)×0.5。
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七)調劑流程
1.3月20日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將于36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并發放復試通知。
3.接到復試通知后,考生應于24小時內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確認。
4.登錄長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復試通知,按相關要求準備復試。
5.復試結束后,我校將經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考生一經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不予解除。
(八)復試紀律和要求
1.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研究生復試及對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按學校相關規定組成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要嚴格遵守學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提高自我約束能力,自覺接受監督,確推免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3.各學院務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復試,不得擅自變更。
四、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我校將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單位: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電話:0431-85251786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單位:長春大學紀檢委辦公室
受理電話:0431-852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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