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長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2021年長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長春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長春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長春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長春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長春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長春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等珍貴數據。

長春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長春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長春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長春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長春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長春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長春大學 研究生
微信,為你答疑,送資源

2021年長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長春大學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要求,結合我省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確保安全性。按照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大專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嚴格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切實保障復試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確保公平性。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嚴肅復試考風考紀,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
    (三)確保科學性。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科學制定復試工作方案,科學選擇復試方法,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
    三、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原則,根據初試成績確定本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分配各學科、專業當年的招生名額;研究生院負責對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協調。
    (二)各有關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照學科專業成立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全面的復試考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職責:
    1.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各專業復試小組,隨機確定各復試小組的成員名單,并對參與復試的導師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2.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專業課復試的命題和評分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評分工作,并確定評分標準、程序。
    3.負責組織對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工作。
    4.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5.負責組織對考生其他情況的審查工作。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7.負責保存研究生復試相關的各種原始材料。
    8.各專業復試小組組織實施本專業考生的專業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等工作,并對復試環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位成員組成,原則上設組長1人,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長應對本組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其他成員在各學科專業符合資格的碩士生導師中隨機抽取。每個專業復試專家組配備秘書2-3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9.在復試組織過程中,各招生學院應切實發揮本單位防疫小組的職能,做好會議室等復試相關工作場所消毒、通風工作,確保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離的防疫準則。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一志愿復試時間擬在3月末進行,各專業具體時間以復試通知為準。
    (二)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1.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學科門類劃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在長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上公布,網址:http://yjsb.ccu.edu.cn。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分數線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考生成績等因素綜合劃定。
    3.各招生學院在學校確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基礎上,可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其他學術要求,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三)復試形式和內容
    1.根據我省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決定對專業復試和面試等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應提前備好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招生學院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考生一般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網絡遠程復試具體要求見《長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細則》。
    2.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模塊,見表1。
    表1復試內容及分數占比
    模塊一(100分)模塊二(100分)模塊三(100分)
    模塊名稱專業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思想品德面試
    總成績
    占比20%20%70分及以上為合格
    考核內容考核內容見《長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①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
    ②綜合能力;
    ③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注意:
    考核內容見學院復試方案。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50%。
    2.調劑考生
    研究生院負責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調劑復試。調劑基本條件如下:
    ①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國家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初試成績符合申請調入專業國家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④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⑤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⑦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⑧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3.我校調劑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專業及余額另行公布。
    (五)復試資格審查與誠信承諾書宣讀
    1.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需提供以下原件掃描件(不限于以下范圍,以學院通知為準):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正反面);
    (3)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
    (4)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往屆生提供)或學籍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
    (5)本科學習成績單(蓋院/系公章)。
    以上材料(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除外)應按學院要求提交學院復試工作組,由各學院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誠信承諾書宣讀
    考生應按招生學院要求以網絡遠程方式宣讀《長春大學2021年網絡遠程考核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誠信應試,招生學院對宣讀過程錄音、錄像存檔。
    (六)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1.復試總分低于12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模塊三“思想品德面試”滿分100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思想品德面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考生總成績(初試滿分500分)=(初試成績總分/5)×0.6+(復試成績總分/2)×0.4。
    考生總成績(初始滿分300分)=(初試成績總分/3)×0.6+(復試成績總分/2)×0.4。
    4.擬錄取時各專業按總成績對一志愿與調劑考生分開排名,依次錄取。
    (七)調劑流程
    1.3月下旬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于3月20日——3月21日開通調劑意向采集服務系統,3月22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最終調劑專業和余額以調劑服務系統信息為準。
    3.我校將于24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并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復試通知后,考生應于12小時內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確認。
    5.登錄長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要求及通知,按相關要求準備復試。
    6.復試結束后,我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考生一經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一律不予解除。
    (八)體檢
    學校將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考生擬錄取后統一組織進行。
    (九)復試紀律和要求
    1.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研究生復試及對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按學校相關規定組成專業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應在一定范圍內隨機產生,并嚴格遵守學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提高自我約束能力,自覺接受監督,確保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3.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復試,不得擅自變更。
    五、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疫情防控方案
    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風險,我校復試方式確定為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分組進行。具體防控方案如下:
    1.做好消毒劑、免洗洗手液、口罩、紅外體溫槍等防疫物資的
    儲備;
    2.復試前對復試場所進行徹底清潔,對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并開窗通風;
    3.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復試前14天內不得出省;
    4.進入復試場所進行身份驗證、體溫檢測、相關癥狀問詢排查并做好信息登記。若有發熱癥狀,則將暫時隔離至臨時隔離室,并立即上報學校,按《長春大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長春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進行處理;
    5.復試場所保持通風,所有人員單人單座并保持間隔1.5米以上;
    6.每天復試結束后對復試場所進行再次消毒。
    (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根據疫情情況及網絡遠程復試的特點,突發事件主要為復試人員突發發熱癥狀、復試小組端設備故障、網絡掉線、考生網絡故障等。具體應急措施如下:
    1.學院、復試小組如發現人員有發熱(體溫≥37.3℃)或咳嗽、氣促、畏寒、乏力、肌痛、腹瀉、結膜充血等可疑癥狀,應就地隔離(周圍5米為禁行區),促使其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并立刻聯系校醫院安排醫務人員進行復檢。如復檢異常,醫務人員立即呼叫120急救車轉運患病復試工作人員前往附近定點醫院的發熱門診就診,并向校醫院負責人和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校醫院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按照要求進行下一步處置;消毒人員負責對所在辦公區域、臨時隔離區及其四周5米范圍進行消毒。
    2.由復試小組工作秘書做好情況記錄。
    3.復試小組端設備故障時,面試暫停,立即啟動備用設備,并由秘書做好對考生的解釋工作。
    4.復試小組端網絡掉線時,面試暫停,由秘書立即重新連線,恢復后接續之前時間繼續完成剩余部分面試。
    5.考生網絡掉線時,由秘書立即通過備案聯系電話聯系考生,了解相關情況,如能立即恢復,接續之前時間繼續完成剩余部分面試,如三分鐘不能恢復,面試中止,由秘書做好登記,另行安排時間重新復試。
    六、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2.我校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達到國家復試分數線而我校不予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系外校調劑單位。未達到國家復試分數線的統考、聯考考生和報考我校的單考單招考生均不得調劑。
    七、咨詢、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我校將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1.信息查詢
    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招生學院網站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招生信息。
    長春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b.ccu.edu.cn
    2.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單位: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電話:0431-85251786
    3.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單位:長春大學紀檢監察綜合辦公室
    受理電話:0431-85250019
    附件
    長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本人是參加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本人已認真閱讀《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長春大學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盜竊、損毀、傳播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教育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長春大學2021年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的相關規定,并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保證在復試過程中,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身份認證、資格審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虛假、錯誤信息,本人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長春大學研究生院、復試學院的統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復試規則,誠信復試,不違紀、作弊。
    4.保證復試過程不錄音錄像,不保存和傳播復試有關內容。
    5.保證本次復試過程中不傳謠、不造謠、不信謠。
    若本人違背上述各項承諾,本人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長春大學

添加長春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長春大學考研分數線、長春大學報錄比、長春大學考研群、長春大學學姐微信、長春大學考研真題、長春大學專業目錄、長春大學排名、長春大學保研、長春大學公眾號、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長春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長春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ccdx/kyfs_444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