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辦法 正文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條件
1、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2、原則上參加復試的人數為各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的120%。
3、獲得國家一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報考我校,且報考專業符合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且資格審查通過者。
二、復試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選拔,遵循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3、嚴格執行國家政策,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堅持客觀評價。專業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6、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人數不低于招生計劃數(不含推免生數)的120%。
三、復試組織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檢監察處、研究生院、各培養單位、學生處、保衛處、后勤產業處主要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復試工作的領導、統籌管理、檢查監督,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事宜。
2、成立復試組織機構,設立復試工作組,負責各項工作的開展。
3、以專業(方向)所在培養單位組建面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的程序、具體內容、計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在本專業參加復試的在職教師擔任,具體分組另行安排。
4、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復試小組在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調劑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體育教育訓練學(不含體育理論與方法、全民健身與社會體育、運動訓練與競賽、運動心理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不含民族民間體育方向),未達到我校分數線,但達到我校體育碩士專業學位分數線的考生,可于3月28日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在線申請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調劑,調劑專項須與報考專項一致。復試合格未被錄取,可再次登錄(4月20日左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在線申請非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調劑,調劑專項須與報考專項一致。
2、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不含體育理論與方法、全民健身與社會體育、運動訓練與競賽、運動心理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不含民族民間體育方向)、運動舞蹈專業,達到我校分數線參加復試,復試合格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4月16日左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在線申請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調劑,調劑專項須與報考專項一致。復試合格未被錄取,可再次登錄(4月20日左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在線申請非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調劑,調劑專項須與報考專項一致。
3、符合國家規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志愿并經我校同意接受復試調劑的新聞學專業、傳播學專業、新聞與傳播碩士、藝術碩士(舞蹈領域)的考生可參加我校復試(見《2019年成都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
4、所有考生(包括調劑考生)僅在我校參加一次復試,并以該次成績作為復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在復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進行錄取排序。
5、所有調劑考生均需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才能進行復試與錄取。調劑錄取的最終完成,以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接收我校的“待錄取通知”為標志。
6、報考我校,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院校。
五、復試資格的審查
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考生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負責,在考生報到時,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材料。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須帶上并提交本人的相關材料,具體內容如下:
1、往屆畢業生: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應屆畢業生: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院系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所在教務部門出具的3年學習成績證明。
3、一寸免冠照片1張。
4、《報考成都體育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表》。
5、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高等學生(學歷類型為“普通”)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復試報到時須將《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對無法出示的考生不予復試。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報到時須遞交《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
7、按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8、一級運動員考生復試報到時須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凡不按規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復試。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復試的主要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3、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6、人文素養及舉止、表達和儀態等。
7、身體檢查: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在我校附屬醫院進行。
(二)復試的主要方式
1、專業課理論測試:時間120分鐘。本科學歷考生,筆試一門主干課程,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20%)。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生)須加試(筆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科考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00分。具體筆試科目見我校招生章程。
2、外語測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10%)。
3、面試及專項技術測試: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面試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察,并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及評語。復試小組專家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成績按專家平均分計。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各專項、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各專項、運動舞蹈專業、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面試時須按照本人選報的專項參加專項技術、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70%)。
(三)面試及專項技術測試的具體內容和標準
1、全日制學科組(體育人文社會學、運動人體科學、體育產業學、運動康復、體育翻譯、中外體育史、康復醫學與理療學、運動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新聞學、傳播學專業、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體育理論與方法、全民健身與社會體育、運動心理、運動訓練與競賽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民族民間體育方向、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工作學習背景、理解及表達能力、理論知識、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2、全日制學術學位術科組(體育教育訓練學各技術項目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運動舞蹈專業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理解及表達能力、教學能力、技術水平、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學能力要求以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考核。
3、全日制專業學位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組(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專業、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理解及表達能力、教學能力、技術水平、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學能力要求以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考核。
七、錄取原則及辦法
1、根據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對于錄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從到低分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科目任一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占專項計劃,均按考生報考所屬學科單獨排序錄取。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原則上實行“志愿優先、差額復試”的辦法。在符合錄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一志愿考生可優先排序錄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報考我校的考生,若報考專業、方向、學習形式任一項變動,即不為一志愿考生,視為調劑考生。
5、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即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負責人,曾獲得省、部級科研創新獎項以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體育、醫學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經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
6、對于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在錄取前必須與我校、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以完善錄取手續。
八、復試程序和時間安排
1、復試時間:2019年4月2日——4月4日。報到時間:2019年4月2日上午8:30---11:30。報到時請按國家規定交納復試費120元/生(同等學力另交加試費80元)和體檢費115元/生,同時進行資格驗證和體檢。注:考生4月1日22點后禁飲禁食,以便進行血液檢查。
2、報到地點:成都體育學院籃球館。
3、考生憑準考證(準考證請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自行下載打印)和身份證參加復試。復試具體安排見通知。
九、監督機制
1、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監督組,對考試工作實施監督、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2、復試過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績評定的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由研究生院負責保存,以備查驗。
3、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時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十、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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