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21-10-1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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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關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二、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取得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三、選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由我校自行命題并組織入學考試,從考生中擇優選拔。

(二)碩博連讀。面向修完規定課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在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選拔博士研究生,具體事項詳見各單位2019年優秀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連續攻讀博士學位選拔實施細則。

(三)“申請—考核”制。面向校內外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學術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研究生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選拔博士研究生,具體事項詳見各單位2019年“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學歷學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學位證書發證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指學歷教育碩士生,最遲須在2019年9月1日前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起至2019年9月1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此類考生須完成6門以上(含6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合格,并已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且與碩士學位論文水平相當的學術論文1篇,或已出版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專著1部。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有至少2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正高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六)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在報名時出具書面認證材料。

(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下稱“少干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的專項招生計劃(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2019年我校該專項計劃擬招收2名博士研究生,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8〕2號)執行,考生應按照我校要求參加網上報名。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下稱“思政骨干計劃”),面向在編在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骨干招生,其中招收一線專職輔導員的比例不少于招生名額的70%,我校生源原則上不超過招生名額的三分之一,原則上招錄邊遠欠發達地區和沒有招生單位省份的生源不少于1人(招生名額超過6人的情況下)。招生學科專業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考人員應從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黨務工作滿3年,且具有碩士學位,有2名具有相關學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本科、碩士所學專業不受限制。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后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 (下稱“思政教師后備人才計劃”)為國家非定向培養的全日制專項招生計劃,專門用于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研究生招生。

(十)“思政骨干計劃”和“思政教師后備人才計劃”具體報考要求、招生專業及招生名額以教育部當年文件為準,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五、招生計劃

目錄中所列的招生計劃為普通招考擬招生人數,不含以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方式選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數。招生計劃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分別安排,學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實際招生規模及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少干計劃”和“思政骨干計劃”為單列專項計劃,不能與非專項計劃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
我校與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合作培養博士研究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另文公布。
六、報名辦法

凡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須按照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繳納報名費;第二,寄(送)相關報名材料。

(一)網上報名及繳納報名費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0日,考生登錄我校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的一個研究方向),經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以下簡稱《報考登記表》)。未經網上報名(以下簡稱網報)或未在規定日期內網報者,不予補報。審核不通過且未在網報期限內修改至審核通過者,網上報名不成功。審核通過的報考信息不能再修改,考生須在網報期限內打印《報考登記表》。

報名辦法如有變更,以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期間繳納報名費(160元/人,繳費說明),逾期未繳納報名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二)提交材料 (材料填寫要求及有關樣表請查閱:研究生院網頁→招生管理→文檔下載)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于2018年12月25日前(以快遞攬收時間為準,建議使用EMS或順豐快遞)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并快遞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材料不齊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還。材料務必真實、完整且與網上信息一致,如因材料問題影響報考,責任由考生自負。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

①《報考登記表》1份、《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干計劃”考生提供)1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思政骨干計劃”考生提供)1份;

②《專家推薦書》2份(兩位專家各1份);

③《碩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學士學位證書》(無學士學位者除外)的復印件各1份;

④學歷證書復印件[碩士學歷教育者提供碩士、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非碩士學歷教育者提供本科畢業證書];

⑤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⑥《現實表現情況表》;

⑦《發表或出版論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錄》;

⑧報考自述(含報考理由和學習規劃,1000字以內, 落款處親筆簽名);

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審核未通過者)。

2.應屆碩士畢業生考生

①《報考登記表》1份、《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干計劃”考生提供)1份;

②《專家推薦書》2份(兩位專家各1份);

③《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學士學位證書》(無學士學位者除外)的復印件各1份;

④學歷證書[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

⑤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研究生院(部、處)]出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證明1份;

⑥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

⑦《現實表現情況表》;

⑧《發表或出版論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錄》;

⑨報考自述(含報考理由和學習規劃,1000字以內, 落款處親筆簽名);

⑩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籍審核未通過者)。

3.同等學力考生

①《報考登記表》1份、《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干計劃”考生提供)1份;

②《專家推薦書》2份(兩位專家各1份)、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專家的《同等學力論文評審意見書》2份(兩位專家各1份);

③6門以上(含6門)《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的復印件1份;1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與報考學科相關、且與碩士學位論文水平相當的學術論文,或1部已出版的學術專著復印件1份;

④《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⑤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⑥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⑦《現實表現情況表》;

⑧《發表或出版論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錄》;

⑨報考自述(含報考理由和學習規劃,1000字以內, 落款處親筆簽名);

⑩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審核未通過者)。

(四)退費

不符合招考要求、材料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報名費將統一在報名截止后安排退費,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繳費所用支付賬戶。報名成功的考生已繳納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七、現場確認及領取準考證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1:40,下午14:30—16:40,考生可憑二代身份證、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考生持學士學位證書、六門課程成績單及論文(或著作)原件,應屆碩士考生持學生證原件]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和報名費發票。
八、初試科目及初試方法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采用筆試形式。初試考試科目:政治理論(已獲得碩士學位者及應屆碩士畢業生可在網報時申請免試)、外國語(基礎外語,考試說明:研究生院網頁→招生管理→文檔下載))和兩門業務課,每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外國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復試中進行。
九、初試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初試。初試成績將于4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考生可查閱并打印初試成績。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復查申請,我校將組織專人進行核查并統一公布核查結果。
十、復試

2019年4月14日下午至4月17日,考生到各單位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報考單位通知為準)。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由各單位復試小組組織,復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復試時,同等學力者須加試(筆試)兩門碩士學位主干課程,每門加試科目均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復試費用及同等學力加試費用按有關規定收取。
十一、錄取

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由各單位根據招生計劃,結合單位和學科實際,在復試前提出錄取辦法,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初試合格分數線由學校統一劃定,各單位根據復試錄取要求,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作出綜合判斷,提出初步錄取意見(含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公示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或加試科目考試不合格者,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質)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博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外,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其中往屆生應按照要求在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轉人事關系,應在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提交情況說明。
十二、基本修業年限和學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學費為每生30000元(全程)。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制為4年,學費為每生60000元(全程)。
十三、入學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開展復查工作。
十四、違規處理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五、獎助體系

(一)國家獎學金: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在學制年限內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30000元,一次性發放,名額由主管部門下達。

(二)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每生每月2100元,在學制年限內按月發放,每年發放10個月,涵蓋所有全日制(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

(三)學業獎學金:學制年限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有一、二、三等獎,每生每年分別為15000元、10000元、6000元。學業獎學金獲獎人數一般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數的60%左右,培養單位可根據實際動態調整各等次名額。

(四)寶琛創新獎學金:取得碩博連讀資格或以“申請-考核”制取得博士資格,進入我校博士階段學習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36000元,在學制年限內按月發放。

(五)出國(境)訪學:針對學制年限內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實施優秀研究生出國(境)訪學資助工作,資助金額60000至100000元不等。

(六)三助一輔:博士研究生擔任“助教”崗位津貼每生每月不低于800元,“助管”崗位津貼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崗位津貼由導師或課題組發放,“兼職輔導員”依不同情況分別享受學校津貼每月1000元或500元。

(七)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學術創新和科研活動,獎勵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和優秀學位論文;獎勵在國際性、全國性科技競賽中獲獎的研究生。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十六、畢業就業

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十七、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二)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影響考生的復試和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根據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公布。

(四)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各招生單位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考生如同時報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同時錄取的,必須于2019 年 6 月 1 日前確定錄取學校,并書面告知我校,否則因多校同時上報,影響考生正常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六)招生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394。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福建師范大學行政樓527室,郵編:350117。
聯系電話:0591-22867434。電子信箱:yzb@fjnu.edu.cn。
網址:http://yjsy.fjnu.edu.cn/。
各單位聯系方式詳見《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一覽表》。

(七)本簡章由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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