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濟寧學院招生章程

濟寧學院招生章程內容如下,更多高招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高招幫APP和高招幫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高招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高招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濟寧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濟寧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濟寧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招生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度濟寧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濟寧學院。學校代碼:10454。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條  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外語語種限定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俄語、日語。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位次原則進行錄取。


學校執行志愿,錄取原則根據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和要求執行。


(一)普通類(普文、普理)專業錄取原則


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規則錄取,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并參考體檢情況,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


 (二)山東省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公費師范生在提前批次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三)春季高考錄取原則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師范大學音樂類聯考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舞蹈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教育(師范類)專業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報考我校音樂教育專業考生要取得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師范類)、數字媒體藝術、美術教育(師范類)和環境藝術設計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五)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運動康復、體育教育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六)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七)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


(八)考生報考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同時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將根據報考等情況進行調整,具體錄取結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每一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及時通過濟寧學院招生網站(https://zs.jnxy.edu.cn/)公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7―3196696、3196209。


學校按錄取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  修業年限:普通本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普通專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由學校頒發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3196696  3196209


傳真:0537-3196209


學校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  郵編:273155


學校網址:https://www.jnxy.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jnxy.edu.cn

濟寧學院

添加濟寧學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高招幫”,關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輸入【濟寧學院分數線、濟寧學院高招群、濟寧學院排名、濟寧學院招生計劃、濟寧學院招生目錄、濟寧學院招生辦電話、濟寧學院王牌專業】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濟寧學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資源

濟寧學院高招公眾號 高招幫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gaozhaobang/zhangcheng/664962.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