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榆林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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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榆林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榆林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榆林學院,英文名稱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學院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管、文、理、農、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本科院校,其歷史可以上溯到1923年的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院校、中國校企協同產學研創新聯盟單位、陜西能源化工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社科普及基地。2018年學校被教育部確定為新增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被陜西省確定為一流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  榆林學院是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國標代碼為11395,設置有政法學院、能源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等15個學院,54個本科專業,1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全日制在校學生14173人。現有榆林校區、綏德師范校區兩個校區,正在建設榆林科創新城校區。


第四條  學校主管部門為陜西省教育廳,辦學性質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學生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榆林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包括教務處、監察處、學工部、綏德師范校區管委會、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的招生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批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教育行政機構的政策要求,不斷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數量與質量、各專業社會人才需求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九條  我校2021年面向西藏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十條  我校設置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數為普通本科計劃數的1%以內。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招辦(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監督,學校負責”的原則,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政策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三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我校不做額外限制。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我校無特殊要求。


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類專業以考生專業志愿為依據,按照“志愿清”方式確定專業,即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未滿足的考生,依次考慮其第二及后續專業志愿;考生分數相同時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區)排列的位次先后順序進行錄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區)沒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滿足專業錄取條件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于其他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參照該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位次高者優先錄取)。各省級招生機構如有特殊規定,同時執行各省級招生機構的特殊規定。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石油工程”的錄取原則為僅招收有志愿考生,其他與普通理工類專業相同。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職業教育單招本科的考生,須參加我校與聯盟院校組織的對應專業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績合格,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專業技能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及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各專業原則上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新生入學后,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統一開設“大學英語”,請其他外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在開學報到前持有關證明向我校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請假逾期或未辦理保留學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考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三條  學校學費標準嚴格遵照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收費標準和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形式并舉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榆林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榆林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榆林校區地址: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崇文路51號     


郵編:719000


咨詢電話:0912-3896517


學校網址:https://www.yulin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xxw.yulinu.edu.cn/


綏德師范校區地址:陜西省綏德縣名州鎮鎮定北街150號


郵編:718000


咨詢電話:0912-5658051

榆林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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