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內容如下,更多高招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高招幫APP和高招幫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高招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高招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正文

原图


2021年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西南醫科大學2021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南醫科大學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西南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西南醫科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632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專科


第八條  學歷學位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九條  辦學地點:城北校區位于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香林路1段1號;忠山校區位于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忠山路3段31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西南醫科大學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及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學生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普教招生工作實施監督。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公布數據為準。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安排在報考我校人數較多且預投檔分數線較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志愿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六條 專業錄取規則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果無相關規定則按外語、數學、語文、物理、化學、生物、歷史、政治、地理排序依次錄取;如總分與單科分相同則全部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按生源地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規定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專業組內的專業錄取規則按本章程第十六條執行。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在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投檔、錄取。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體育類專業錄取有專門規定,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男女生均可報考護理學專業。在專業調劑錄取時,護理學專業只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女生。


第二十一條  除英語專業外,學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語種,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報考基礎醫學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00分(總分150分制);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20分(總分150分制)。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收定向免費醫學生。按照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須在入學前與定崗單位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對拒簽協議的擬錄取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 招生體檢標準和限制條件


第二十四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鑒于醫學院校各專業就業的特殊性,為利于考生順利完成學業和未來職業發展,對考生身體狀況做如下補充要求:


(一)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考生不予錄取專業:所有專業。


(二)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考生不予錄取的專業: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臨床醫學、兒科學、醫學影像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藥學、中藥學、臨床藥學、護理學、眼視光學、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食品衛生與營養學、衛生檢驗與檢疫等專業。


(三)一眼失明考生不宜就讀專業:醫學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專業及醫學相關類專業;雙眼失明考生不予錄取專業:所有專業。


(四)習慣左手做事(左撇子)考生謹慎填報的專業:口腔醫學專業。


(五)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第4項,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考生不宜就讀專業:醫學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專業。


(六)考慮到實驗、實踐教學特殊要求,身體功能障礙考生,不宜就讀專業:醫學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體育類專業。


(七)男性身高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不宜就讀專業:體育類專業;男性身高低于1.62米,女性身高低于1.58米的考生不宜就讀專業:護理學專業。


第七章  入學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六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西南醫科大學錄取通知書》,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體檢、心理測試等),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九條  學校貫徹落實國家和四川省相關學生資助政策,建立了以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的學生資助育人體系。支持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安心學習,順利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按國家政策規定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助學金或勤工助學補助,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香林路1段1號,西南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646000


聯系電話:0830-3161658(含傳真)


電子郵箱:zs@swm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swm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xxw.swmu.edu.cn/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西南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西南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西南醫科大學

添加西南醫科大學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高招幫”,關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輸入【西南醫科大學分數線、西南醫科大學高招群、西南醫科大學排名、西南醫科大學招生計劃、西南醫科大學招生目錄、西南醫科大學招生辦電話、西南醫科大學王牌專業】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西南醫科大學高考招生信息或資源

西南醫科大學高招公眾號 高招幫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gaozhaobang/zhangcheng/666836.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