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太原學院招生章程

太原學院招生章程內容如下,更多高招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高招幫APP和高招幫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高招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高招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太原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太原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太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學校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太原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太原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太原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1242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形式: 全日制


第九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院長:郭丕斌


第十條    辦學地點:


汾東校區  太原市唐槐產業園區汾東大街7號 


郵政編碼:030032


府東校區  太原市杏花嶺街2號 


郵政編碼:030001


濱河校區  太原市南內環街南二巷6號


郵政編碼:03001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需要,擬定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是學校組織和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省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學校發展思路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太原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同意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八條  文史類、志愿順序(不含專業服從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錄取專業;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單科成績排序的順序是:文史類: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數學、語文、理科綜合;若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服從專業調配,將調配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配,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翻譯專業要求考生的考試語種為英語。學校公共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分數線。美術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書法學)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和舞蹈編導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收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招收藝術類專業時,考生達到文化課和專業課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美術類專業按文化課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使用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排序后按專業志愿清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專升本各專業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所報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網站進行查詢。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入學


第二十五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各專業山西省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標準。


第二十七條  為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照國家政策,學校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同時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選一次。此外,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申請,通過勞動獲取一定報酬;學校設有特困生補助和突發性困難補助,用于補助特困生和突發性困難學生;對于家庭經濟極其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可減免學費。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太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太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tyu.edu.cn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電話: 


0351-8378227 0351-8378228


傳真: 0351-8378228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二�二一年四月

太原學院

添加太原學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高招幫”,關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輸入【太原學院分數線、太原學院高招群、太原學院排名、太原學院招生計劃、太原學院招生目錄、太原學院招生辦電話、太原學院王牌專業】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太原學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資源

太原學院高招公眾號 高招幫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gaozhaobang/zhangcheng/666921.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