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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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江蘇省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及藝術類(美術)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無錫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848,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高浪西路1600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隸屬于江蘇省人民政府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全國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2012年開始試辦四年制高職本科教育,2018年入選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9年入選國家“雙高”校A類建設院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無錫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各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面試合格。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按照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對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學校按照普通類(歷史科目類)、普通類(物理科目類)、藝術類(歷史科目類)、藝術類(物理科目類)分類別、分代碼組織錄取。其他省份的考生,按該省份的高考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藝術(美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對江蘇省外普通類、藝術(美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


第二十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平行志愿投檔時,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如考生投檔分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平行志愿投檔時,按照進檔考生總分(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如考生投檔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二十二條 語種要求不限。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高考外語科目為非英語的考生,學校將統一組織外語教學。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普通(理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


普通(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


藝術(美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蘇價費[2017]243號):中愛合作16000元/學年、中日合作100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根據各宿舍設施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免、補、減、險、償”九位一體的資助體系。依托全國和省資助系統數據平臺,提高資助精準度。嚴格遵照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資助政策,設立了國家獎助學金、校內助學金、單項獎學金、少數勵志之星”、“國獎風采”等事跡宣講活動強化資助育人的教育效果。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高浪西路1600號,郵政編碼:214121


                  招生咨詢電話: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


                  招生傳真:0510-81838877


                  電子信箱:zsb@wxi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0-81838837


                  招生監督郵箱:jiwb@wxi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htpps://zs.wxit.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無錫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29日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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