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工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鹽城工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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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工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鹽城工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鹽城工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科生招生校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鹽城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鹽城工學院。國標代碼:10305。學校在各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代碼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址


希望大道校區(江蘇省鹽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號);


建軍東路校區(江蘇省鹽城市建軍東路211號)。


第五條  鹽城工學院是江蘇省政府所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生、碩士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與創業指導處。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為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二條 江蘇省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辦法


普通類本科批次考生進檔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檔成績達到江蘇省本科相應專業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且投檔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組最低投檔線。


考生進檔后,各專業組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按分排序,遵循考試院招生計劃專刊。同分情況下,物理組及物理化學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分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歷史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分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的順序,按“分數清”的方式錄取考生。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采用新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3+3和3+1+2模式),物理組及物理化學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歷史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則綜合考慮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按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進行排序。


第十四條 江蘇省藝術類本科錄取辦法


藝術類本科考生進檔最低要求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江蘇省本科相應專業組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考生投檔分達到我校相應專業組最低投檔線。當投檔分相同時,物理組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分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歷史組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分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外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錄取辦法


外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考生進檔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最低本科控制分數線,且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按“分數清”的方式錄取考生。考生進檔后,按照各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當某進檔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采用新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進行組內調劑,其他省份則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七條 學校對享受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試院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以加分后的總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外語語種要求是:英語專業招生語種要求為英語,日語專業招生語種要求為日語或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九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二十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本科學費收費標準依據蘇價費函[2013]83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等文件,其中: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專業22000元;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幣種:人民幣)。詳見各省市(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江蘇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各項政策,不斷完善“獎、貸、助、勤、補、減”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工作體系,承諾決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通過全方位多舉措,促進了學生全面成長成才。詳細請聯系我校助學工作科,助學咨詢電話:0515-88298057。


第二十四條 信息發布渠道及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cit.edu.cn或http://www.ycit.cn;


招生網址:http://zjb.ycit.cn或http://zjb.ycit.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15-88298060;


招生咨詢郵箱:zsk@ycit.edu.cn ;


招生監督電話:0515-88168329;


招生監督郵箱:jdjc@ycit.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鹽城工學院本科生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鹽城工學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鹽城工學院


2021年4月

鹽城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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