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6-01 編輯:高招幫小莉
南京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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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工程學院。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276,江蘇省招生代碼為1114。學校在其他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經教育部批準,南京工程學院與英國諾森比亞大學采取“3+1”的培養方式,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與芬蘭奧盧大學采取“4+0”的培養方式,合作舉辦軟件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
第四條 項目信息:
1、南京工程學院與英國諾森比亞大學合作辦學項目(以下簡稱“中英合作辦學項目”);
2、南京工程學院與芬蘭奧盧大學合作辦學項目(以下簡稱“中芬合作辦學項目”)。
第二章 合作模式
第五條 經教育部批準,南京工程學院與英國諾森比亞大學采取“3+1”的培養方式,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該項目的培養方案由兩校聯合制訂。培養方案前三年的教學任務在南京工程學院組織實施,學生完成規定的修讀任務,經英語培訓合格者,赴英國諾森比亞大學修讀培養方案第四年的學習任務。在校期間至少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3個月及以上的對方學校留學活動。
第六條 經教育部批準,南京工程學院與芬蘭奧盧大學采取“4+0”的培養方式,合作舉辦軟件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生入學即同時注冊南京工程學院和芬蘭奧盧大學學籍,全部四年的教學活動皆在南京工程學院組織實施。專業教育教學由奧盧大學和南京工程學院協同設計與組織,其中80%以上的核心課程由奧盧大學的專任教師授課。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錄取規則與我校普通類本科相同,詳見我校《南京工程學院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實行)》
第八條 我校中英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就業面向高壓強電行業為主,不適宜色弱、色盲考生報考。其他體檢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條 按江蘇省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中英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每生每學年26400元;在英國諾森比亞大學學習期間,學費由英國諾森比亞大學按當年標準收取,由學生赴英國學習前支付;參加3個月及以上對方學校留學活動的費用自理。中芬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26400元標準收取。
第十一條 中英合作辦學項目學生達到《南京工程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南京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工程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工程學院學士學位。達到英國諾森比亞大學畢業要求者,由諾森比亞大學頒發相應文憑。
第十二條 中芬合作辦學項目學生畢業時須完成雙方共同制定的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全部學分且成績全部合格,并達到《南京工程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畢業要求且符合雙方授予學位條件者,頒發南京工程學院畢業證書,授予南京工程學院學士學位,以及芬蘭奧盧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第五章 招生咨詢
第十三條 南京工程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5-86118008 86118009
傳 真:025-86118600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18333
聯系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
郵政編碼:211167
電子信箱:zsb@njit.edu.cn
南京工程學院網址:https://www.njit.edu.cn
英國諾森比亞大學:https://www.northumbria.ac.uk
芬蘭奧盧大學:https://www.oulu.fi/yliopisto
南京工程學院本科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b.njit.edu.cn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公開向社會發布,對于各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相關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工程學院
2022年5月


南京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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