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發布時間:2020-04-2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0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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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正文

哈爾濱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生招生考試
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研院發[2020] 12號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據 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0年全省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充分 考慮疫情防控與復試考核的實際情況,確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工作原則
復試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 基礎上,突出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 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特別 是在當前時期下,釆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 和科學性。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學意愿, 又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發展等方面的需要。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 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 法權益。
二、工作組織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指導全 校復試及錄取工作,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網信辦和網絡中心負 責網絡遠程復試的技術支持與保障。復試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嚴格按 照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要求進行,宣傳部、監察處、學工處、本 科生院、保衛處、后勤集團、校醫院等部門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 完成相關工作。
學院(校區)復試及錄取工作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的具體組織下進行,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設立研究生遠程復試考務組、 研究生遠程復試技術組、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組等。各單位還需 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三、 錄取規模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和我校實際情 況確定,各學院(校區)應嚴格按照學校確定的各單位招生計劃進行 錄取,本單位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節,具體數 量在各學院復試錄取方案中對外公布。
四、 復試工作
1.復試線
表1哈爾濱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線
代碼及名稱 總 分 政治 外語 業務
業務
課二
學術學位 [01]哲學 330 55 90 90
[02]經濟學、[12]管理學、
[1305]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方向)
350 60 90 90
[03]法學 340 55 90 90
[0502]外國語言文學 370 60 90 90
[07]理學 310 50 75 75
[08]工學1 (不含工學2中的學科) 320 50 75 80
 


學術學位 [08]工學2 (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 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 [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 310 50 75 80
專業學位 [0251]金融碩士、[0252]應用統計碩士 350 60 90 90
[0352]社會工作 340 55 90 90
[0551]翻譯碩士 370 60 90 90
[0851]建筑學、[0853]城市規劃、[0854] 電子信息、[0855]機械(不含空天力學專 業領域和航空航天工程專業領域)、 [0856]材料與化工、[0857]資源與環境、 [0858]能源動力(電氣工程專業領域)、 [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與醫藥、 [08611交通運輸、[0953]風景園林 320 50 75 80
[0855]機械(空天力學專業領域、航空航 天工程專業領域)、[0858]能源動力(不 含電氣工程專業領域) 310 50 75 80
[1253]會計碩士 200 外語:60
綜合:120
[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
[1256]工程管理
175 外語:44
綜合:88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 總分不低于264分
 
 
有關復試線的說明:
(1) 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院應在 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 格線。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等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線要求見學校有關通知。
(3) 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 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 族照顧政策。
(4)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 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 服務期滿并符合考核規定條件,可根據教育部統一規定享受一定加分

政策。
(5) 符合以上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復試名單公布前及時 聯系報考學院,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2. 復試考核與要求
(1) 考核方式
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經綜合考慮,我校2020年碩士生招生 復試釆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保留原有的復試比例和權重不 變,將原有的線下筆試和面試考核改為線上遠程方式進行,主要通過 網絡面試等方式進行考核,具體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確定。
(2) 考核內容
原筆試考核內容通過線上專業綜合測試方式進行考核,盡可能釆 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原面試考核內容通過線上面試繼續 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 情況的全面考查。具體考核內容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色、參照已公布 的復試范圍,結合線上復試特點予以科學設計確定,并在本單位的復 試方案中給與適當說明。
(3) 考核組織
在學校統一指導和要求下,各學院結合實際工作需求及疫情防控 形勢變化情況組織網絡遠程復試具體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 求,切實加強遠程復試管理,考核平臺確定后及時對外公布。報考深 圳校區、威海校區考生的復試工作,主要由校本部相關學科統一組織 進行。
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與學院按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違反承諾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取 消學籍。考生需密切關注我校發布的復試錄取方案,按時提交相關資 格審查材料,確保熟悉網絡遠程復試平臺使用和復試流程,如有困難 主動與報考學院溝通說明。對參加遠程復試確有困難的特殊學生,各 學院要及時釆取合理措施予以幫助解決。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 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 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和考試 形式由考生報考學院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 資格。
3. 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審查條件以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考 生初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 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 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按我 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考生根據學院統一安排進行資格審 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具 體申請辦法,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 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 審核不合格并失去擬錄取資格。考生資格審查后,由審查人和學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在復試資格審查登記表上共同簽 字確認后存檔。
五、錄取工作
1. 正常錄取
(1) 考生的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各學院根據考 核情況對復試階段成績以及總成績分別設定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 者,將失去錄取資格。
(2) 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 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3)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原則 上要有一定的淘汰率。
(4) 各學院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 復試和錄取結果。
(5) 深圳校區、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 院應給予協助配合。
2. 調劑錄取
(1) 調劑條件
a.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我校復試資格線,且滿 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 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 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 則上應相同。
e. 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 校內調劑程序
a. 同學院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學院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 跨學院調劑的方案由學校統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 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學院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校調劑系統(網址: https://yzb.hit.edu.cn)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學院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后完
成相關調劑工作。
e.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統一對外公布。
(3)校外調劑程序
a. 對確有校外調劑需求的少量學科需報學校同意后才能啟動接 收校外調劑,接收學院將調劑方案報送學校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 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 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 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 報名結束后,各學院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 后組織考生復試。
d. 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學院對 外公布。
e. 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 續,否則無法錄取。
六、時間安排
1. 各學院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學院于5月中旬前將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報送學校。學校審核 后統一在網上公布,各學院同步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請各位考生予以 關注。
2. 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間 內容
4月15日 公布學校復試基本線
4月底前 各學院公布復試資格線和復試名單
7
 

5月底前 各學院陸續完成復試、錄取與調劑錄取工作
6月初 各學院報送擬錄取庫
視相關時間安排 學校審核擬錄取名單,報送省招考院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入學后三個月內 對考生進行相關復核工作
 
注:以上時間可根據疫情防控及各學院工作實際安排適當調整。
 
七、其他事項
1. 關于各學院復試方案及實施細則
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制定相應工作流程,待相關工作 方案和實施細則確定后及時對外公布,并安排專人進行咨詢服務。復 試具體形式、復試平臺、復試設備要求等詳見各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2. 關于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
校本部擬錄取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 2020級碩士研究生統考生第一學年基本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文發 布)執行。深圳校區、威海校區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分別按深 圳校區、威海校區文件要求進行。
3. MBA、MPA、MPAcc、MEM 考生的復試
MBA、MPA、MPAcc考生的復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 有關時冋和要求見管理學院的通知。MEM考生的復試由考生報考學 院負責組織。
4. 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 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考生的復試由報考學院負責組織進行,有 關要求見學院相關通知。
5. 檔案審核及體檢有關要求
(1)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學院向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所
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狀
況。具體要求詳見《哈爾濱工業大學關于擬錄取研究生人事檔案和現 實表現材料審查的有關規定》(另附)。
(2)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 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 審批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 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參 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監察處監督電話:86413389

哈爾濱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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