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北方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河北北方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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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北方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
    第二條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既要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確保廣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又要確保人才選拔的公平性、科學性,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保障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2021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試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實施方案》(冀招委辦[2021]8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復試組織原則
    第三條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及科學選拔人才,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全程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
    第四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按照高層次人才成長規律,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察,確保生源質量。
    第五條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并將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已參加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堅持以人為本,體現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條堅持誠信復試承諾,確保材料真實和過程誠信。
    第八條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研究生學院統一組織,相關二級學院具體實施。
    第三章復試基本要求
    第九條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一區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第十條所有招生專業或領域只接收初試外語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一條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或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參加復試考生應品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質高。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應向學校提交本人現實表現材料(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http://yjs.hebeinu.edu.cn/)。
    第十三條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應按大學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議,到協議部門報到就業,原則上不得參加復試。考生應如實向我校告知定向生身份,如有隱瞞,一經查實,取消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考試成績合格但未參加規培;或正在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已經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原則上不錄取為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未如實向學校說明,造成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第四章資格審查
    第十五條考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指定格式,將相關審查材料拍照,通過電子郵件將清晰的照片傳至我校專用郵箱(另行通知),以便進行初步資格審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提前告知學校,并另行附加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考生需確保上傳材料的真實性,經認定考生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進行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按照不同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一)應屆本科畢業生
    1.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獲得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下載或打印時,請注意12位驗證碼的有效期需選擇“3個月”以上,確保至2021年8月份有效。
    2.準考證
    3.居民身份證
    4.學生證
    5.學習成績單
    6.河北北方學院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況表(從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http://yjs.hebeinu.edu.cn/)
    7.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從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http://yjs.hebeinu.edu.cn/)
    (二)往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
    除必須攜帶與應屆本科畢業生要求的第2、3、6、7項外,還需提供: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從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獲得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或打印時,請注意12位驗證碼的有效期需選擇“3個月”以上,確保至2021年8月份有效。學信網上無學歷信息或學歷信息與身份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需在擬錄取前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具體程序可登陸學信網學歷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查詢。不能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取消擬錄取資格。
    3.報考類別是非定向的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提交個人
    人事檔案,入學前未提交人事檔案的,不予注冊學籍。報考類別是定向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要求有人事部門公章)。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軍隊院校畢業生
    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其畢業證書須得到國家認可并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軍隊院校自考學歷須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認證資質的部門進行認證,軍隊院校自考以外的學歷須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2)未轉業(復員)的提供軍官(士兵)證復印件和本人所在師級或旅級干部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蓋章);(3)已轉業(復員)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轉業證(復員證)復印件,如沒有轉業證或復員證,須提供轉業(復員)審批報告;(4)學校訓練部證明(2000年前畢業的);2000年前畢業的同學,若學校已撤銷,訓練部證明可用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代替;(5)入伍批準書或入伍登記表復印件;(6)入學批準書或參軍登記表復印件;(7)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
    第五章復試辦法
    第十八條復試采用差額形式。一志愿考生復試比例為1:1.2,比例不足,按實際上線人數進行復試;調劑考生復試比例為1:3。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但無故不參加復試,將按成績排序順延通知。
    第十九條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生需用手機或電腦下載安裝“云視訊”客戶端,并提前調試好相關設備,熟悉軟件平臺使用方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確保復試過程中設備運行正常,在我校規定的時間,選擇安靜、獨處的空間,準時參加網絡復試。我校將通過研究生學院官網,隨時發布復試安排,考生需及時關注信息并按要求進行相關操作。參加復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以便在復試時進行“人證識別”。相關客戶端的安裝辦法和操作規程,將在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條復試過程按照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第二十一條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學業表現,潛在能力素養;著重考察考生思想品德、政治素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于思想政治素質不合格考生,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同等學力考生,需進行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內容及具體考核辦法將提前在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加試科目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復試時間以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招生網站公布為準,學校將提前在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不再單獨通知考生。考生應在復試階段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缺席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如遇不可抗因素,影響考生參加復試,請考生提前與我校研究生學院取得聯系。
    第二十四條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精神,經學校認定確有必要時,將對考生再次復試。
    第六章調劑辦法
    第二十五條考生調劑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第二十六條考生調劑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向我校發送調劑申請,不經調劑系統操作,調劑無效。考生調劑,需符合教育部文件有關調劑政策及我校規定的調入專業對于考生初試專業背景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根據各專業缺額信息,按國家規定,我校會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專業缺額信息。調劑系統開放的具體時間將提前在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學院官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各專業每次調劑系統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個別專業若12小時內報名人數仍未達到復試人數比例,將適當延長開放時間。通過調劑系統向我校發送調劑申請的考生,如未收到復試通知,本次調劑志愿將失效,考生需根據最新缺額信息在我校再次開放調劑系統后重新填報或修改調劑志愿報考其他院校。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學校不再單獨通知考生。
    第二十八條調劑時將按照考生初試總成績排序進入復試。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英語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依次排序;若總成績、英語及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均相同的,同時進入復試。
    第二十九條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各專業只接收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調劑(不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及自考本科考生),且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專業考生只能調入相應專業,不得調入其他專業。一志愿報考學術學位醫學類各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其他學科按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調劑教育碩士的考生,需滿足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對教育碩士報考條件的各項規定。優先選擇具有師范類專業背景或目前從事基礎教育工作的考生。
    第三十一條每名考生只能申請我校的一個專業或領域(方向)。如考生同時向我校發出多項調劑申請,學校將只查看考生最先填報的申請,多余的申請將解除。
    第三十二條學校只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平臺發送復試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移動電話暢通,并能接到平臺發送的短信;如現在使用的移動電話號碼與報名時間填報的號碼不符,可在調劑系統進行更新。從發出復試通知時刻計,調劑考生需在4小時內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逾期未回復的,將取消參加復試的資格,同時按成績順序增補復試考生。由于考生個人原因,未查看、回復復試通知而失去復試資格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定的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24小時后,考生可根據情況,修改調劑志愿。
    第七章錄取辦法
    第三十四條一志愿合格考生及調劑合格考生按總成績分別排序,分別錄取。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第三十五條錄取時,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采取分專業或領域(方向)排序的方式,確定擬錄取名單。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英語成績、思想政治理論、專業課1、專業課2成績依次排序。享受加分政策的,按國家政策將相應分數計入初試總成績。
    第三十六條學校只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平臺發送待錄取通知,不再單獨通知考生。從發出待錄取通知時刻計,考生需在6小時內回復是否同意待錄取;逾期未回復的考生,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學校將按總成績排序,遞補錄取后序考生。由于考生個人原因,未查看、回復待錄取通知而失去待錄取資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應按大學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議,到生源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在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舞弊行為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復試成績未達到復試總分60%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考生初試科目試卷出現筆跡不相同,一經確認,取消錄取資格。
    (五)非應屆考生,學歷信息不能通過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校驗且不能在規定時間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對于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八章復試加分項目
    第三十八條享受加分項目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考生需在復試前向研究生學院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第九章體檢
    第三十九條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擬錄取后進行,如有違背上述文件規定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注冊學籍的,取消學籍。
    第十章招生計劃調整
    第四十條個別生源嚴重不足專業,如經過充分調劑復試,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將缺額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專業使用。專業學位的招生計劃不得調整至學術學位使用。
    第十一章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第四十一條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
    第四十二條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都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第四十三條研究生學院負責各項信息的整理、通報和信息公開工作,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并確保渠道暢通。對于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的問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復試及錄取結果按規定在研究生學院網站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向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提出申訴,并按學校相關規定進入申訴程序。
    監督電話:0313-4029122(紀檢委)、0313-4029555
    監督單位郵箱:yjs@hebeinu.edu.cn
    監督單位地址:張家口市高新區鉆石南路11號河北北方學院紀檢監察室(郵編:075000)。
    第十二章學費
    第四十五條全日制作物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學術學位碩士,學費8000元/年;全日制農業碩士、教育碩士、臨床醫學碩士、中醫碩士,學費7000元/年;非全日制農業碩士、教育碩士,學制三年,學費7000元/年。入學時以國家最新政策及物價局批復為準。
    第十三章其他
    第四十六條獎學金、助學金、建檔立卡等政策僅適用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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