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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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在確保復試錄取過程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各研究生招生培養單位要在嚴格遵循本工作方案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的具體復試標準和辦法,并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復試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學校聲譽和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做好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組織制定學校復試規則及實施辦法、以及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重要問題。復試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組長,負責監督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重點環節。
3.各招生單位要成立復試工作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并按碩士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4.各單位復試工作小組的職責是:
(1)根據學校的復試工作方案和相關安排,結合學科(專業)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復試標準和方案;
(2)按本單位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3)組織本單位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命題(含筆試和面試)、考試、評卷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
(4)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面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簽署意見;
(5)對本單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6)負責對考生復試結果的必要解釋和特殊問題的處理。
5.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一般應為5-7人,其中組長1人,助理1人。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組長負責復試現場的整體安排,選派一名教師負責記錄,對每位考生的問答情況如實記錄,并妥存備查。助理負責考生的組織和協調等工作,隨機抽題,進行屏幕共享,復試過程考生的身份核實及釘釘復試平臺的操作。
6.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職責是:按照本單位復試工作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的綜合面試,專業課命題、評卷,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評卷工作。
7.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工作規范:
(1)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保證復試程序、內容對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2)復試小組全部成員到齊方可進行某一考生的面試工作。
(3)復試小組工作中注重禮儀規范,尊重考生人格。
(4)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復試小組要認真填寫《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綜合面試情況登記表》,并妥善保管備查。
(6)復試小組應按時完成復試工作、上報復試成績。
8.各招生單位同時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主管副院長擔任組長,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復試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
1.復試形式
所有學科(專業)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分數線的劃定
根據國家下達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由學校研招辦按當年國家分數線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核算上線考生人數,根據合格生源情況,確定各招生學科(專業)的擬錄取規模和復試分數線。對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高于本學科(專業)招生規模120%。對于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按國家復試分數基本要求進行等額復試,不足部分調劑解決。
3.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規定,在復試前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網上復試平臺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各學科(專業)助理老師對本學科(專業)擬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考生要符合當年教育部對考生報考條件的要求。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以我校當年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審查內容:
(1)應屆考生須提交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打印)。
(2)往屆考生須提交身份證、本科畢業證。
(3)同等學力考生(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結業考生)提交身份證、專科畢業證及本科進修單位教務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本科課程成績單(含6門以上成績),及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同等學力的認定以當年研究生考試報名時所具備的學歷為準。
(4)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提交檔案所在單位同意其脫產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證明(即提供與培養單位簽訂的《哈爾濱師范大學定向就業培養研究生合同書》)。
4.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誠信守法等方面。考生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如為在校生則由所在學校的院系黨組織)填寫《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蓋印章。此《考核表》在復試面試前同其它資格審查材料一并上傳到網上復試平臺。
5.以上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需在網上復試平臺提交,格式均為PDF或JPG。取消復試體檢,改為入學體檢。入學時,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上交全部資格審查材料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課面試(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另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3)綜合面試。
藝術、體育等學科可根據學科特點對復試內容及分值進行相應安排和調整,形成方案并報研究生學院批準后公布實施。
專業學位考生的復試內容、形式參照本方案依據各專業特點另行制定。
2.復試具體要求:
(1)專業課面試(除美術學院、傳媒學院相關學科、專業保留筆試外)命題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試科目及參考書以招生簡章公布的為準,未公布參考書即為不指定。試題滿分為100分。
面試:由各學科(專業)組織考生在統一網絡平臺上,以問答的方式進行遠程答題。
筆試:由招生學院組織考生在統一網絡平臺下進行遠程答題,答題結束后,由考生將答題紙拍照后,立即發送給助理老師,學院組織評委進行打分,做好記錄。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外語專業考生將第二外國語作為外語對待)由各招生單位成立測試小組,在網絡復試平臺上統一組織。滿分為20分(低于12分,則視為不合格,不能錄取)。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情況要在復試現場給出分數并做好記錄,測試后要認真填寫《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情況登記表》,并妥存備查。
(3)綜合面試重在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內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創新精神和科研潛力、人文素養及舉止禮儀等。
綜合面試由各招生單位的學科(專業)自行組織。面試情況要在現場給出分數和評語,并要做好記錄。綜合面試滿分為30分。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業務課考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專業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復試專業課內容重復。加試在網上進行,每門滿分均為100分。
復試試題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和使用過程中均系機密級國家秘密事項,各單位務必嚴格做好復試命題、考試、評卷各環節的組織與保密工作;復試過程中不允許考生及其相關人員錄音錄像,違者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復試必須在學校研招辦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的考試,學校一律不予承認。
五、復試考務要求
(一)考試時間:
面試:每生考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專業課筆試:2小時。
(二)復試組織實施詳見考生須知和各招生單位復試方案。
(三)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單位將復試筆試試卷、《哈爾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課面試及綜合面試情況登記表》、《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情況登記表》、《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成績匯總表》、面試、筆試的錄音錄像(刻錄光盤)整理上交研究生學院存檔備查。
六、成績計算及錄取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或違反考試紀律、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為專業課面試(筆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的總和,滿分為150分。
凡復試總成績低于90分的,或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或外語測試總分低于12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進行校內調劑。
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得出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取整)。錄取時分專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確定是否錄取。錄取中,總成績相同者,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關于錄取規模,在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各專業錄取規模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我校當年招生總規模,結合各學院實際情況和當年生源情況,最終確定各招生單位及學科(專業)的錄取規模。
七、調劑工作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其它特殊調劑情況,需滿足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函〔2021〕2號)基本條件要求。
(二)調劑工作程序
1.學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網上調劑系統公布調劑信息,考生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2.學校根據考生信息,于36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并在調劑系統中對擬接收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并發出復試通知后,考生應于6小時內,重新登陸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同意到我校參加復試,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4.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我校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6小時(以待錄取通知發送時間起計)內登陸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若考生于48小時內未接到我校待錄取通知,則未被我校錄取(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調劑復試辦法
1.若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劑學科(專業)相同,則按我校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相應專業的考試內容進行復試。
2.若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劑學科(專業)不同,但是與我校招生簡章中同一學院的其它專業相同,則可按我校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相同(與一志愿相同)專業的考試內容進行復試。
3.若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與調劑專業不同,且我校招生簡章中同一學院無相同學科(專業),則按我校招生簡章中調劑專業(非一志愿專業)公布的考試內容進行復試。
4.校內調劑考生按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復試內容進行復試。
(四)調劑考生遴選辦法
對于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對于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依據總分、報考專業、畢業專業綜合考量,在生源充足情況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擇優選擇優秀的調劑生參加我校復試。
八、復試的監督、檢查機制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違反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追究其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和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對本學院和學科(專業)的復試各項工作負全責。
2.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全面監督各招生學院的復試工作過程,對復試工作不規范的方面及時給予糾正。
3.實行信息適時公開制度。復試實施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通過網站對外公開,進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證考生及時了解招生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復試后的一天內接受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其它事宜
1.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應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招生工作督察小組監督下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招生工作監督舉報電話:045188060920,監督舉報信箱:hsdjjjcc@126.com。
2.復試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保密的規定,對復試試題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命題教師、監考人員、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批次復試的教師及工作人員須主動回避。
3.要做好復試相關材料的存檔工作,考生筆試答題紙、外語測試評分記錄及面試記錄,評委評分記錄等原始材料由各學院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按國家規定保存期限為三年。復試結束后須按研究生學院規定時間上報本學院全體考生的《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匯總表》。
4.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農村師資計劃研究生的復試辦法在參照本辦法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實踐能力的考查,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并報黑龍江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備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哈爾濱師范大學
2022年3月21日
哈爾濱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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