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辦法 正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穩妥做好2024年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工作。
一、復試原則
1.根據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考生須知要求,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復試形式。
2.嚴格規范開展調劑工作。準確執行調劑政策,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學院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制定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辦法》與《調劑篩選規則》。嚴格規范調劑錄取程序,調劑考生必須經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調劑。
3.加強組織領導。學院成立2024年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優化考生服務,提前發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讓考生充分知曉。
4.嚴肅考風考紀。考前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恪守誠信。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復試專家小組與工作人員工作規范,確保復試公平公正。采取考前“兩識別”“四對比”、考中“一平臺”“三隨機”等方式加強過程監督,嚴防作弊;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違紀行為。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熟練運用遠程復試平臺,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 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并在復試前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并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平臺緊急使用準備,充分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組織領導
1.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成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應急措施預案、調劑工作辦法等,并組織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成立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實施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應急措施預案、招生考試調劑工作辦法、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須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
2.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要服從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接受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的監督檢查。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時間及主會場安排
1.調劑考生復試時間:2024年4月30日前。
2.復試主會場地點:主校區東區B06-312室。
3.復試主會場參加人員:隨機抽取產生的本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
(二)調劑考生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A類)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和我校調劑要求。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2.學院可申請調入專業為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專業8人、能源動力專業1人。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調劑考生具體的篩選原則為: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不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對于申請調入專業和初試科目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高低擇優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對申請調入專業和初試科目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綜合考量其報考專業、本科專業與擬申請調入專業的匹配度及初試成績等因素綜合遴選進入復試,并按照1、2、3條順序依次優先進入復試。具體內容如下:
(1)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與我院招生專業與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我院招生專業相同,但初試科目與我院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優先選擇本科畢業專業為能源與動力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以及能源動力領域相關專業的考生(以上專業排名不分先后)。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3)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我院招生專業相近的考生,優先選擇初試科目為數學、流體力學、傳熱學和工程熱力學的考生(以上考試科目排名不分先后)。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注:本調劑篩選規則由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4.調劑名額按學校統一安排。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須審查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手持身份證近照、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按考生類別須分別審查: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6.報考學院(專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上述材料統一做成一個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專業+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并發送到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寧老師郵箱:563795374@qq.com。
8.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人事檔案、政審材料、身體狀況等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2)擬錄取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向我校郵寄紙質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3)復試相關工作安排請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四)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人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進入復試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五)復試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由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1.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各類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崗前培訓,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保障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進行。
2.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熟練運用釘釘視頻會議平臺、騰訊會議平臺(備用),并在復試前進行充分測試,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復試專業能力考核的題庫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題庫,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
4.每一輪考生的復試次序,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隨機產生復試順序。
5.每位考生的復試試題抽取,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從復試試題庫中隨機抽取考題。
6.每一輪復試之前,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在復試專家小組名單中隨機抽取,組成該輪復試專家小組。
7.復試過程中,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對考生進行獨立評分。
8.復試工作相關人員要對每名考生復試的全過程進行錄像或錄屏,錄制的視頻存檔3年。
(六)復試工作流程
1.復試形式:調劑復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復試形式。進行網絡遠程復試時,主要使用“釘釘”軟件,“騰訊會議”為備用軟件,正常情況下不啟用,僅在釘釘平臺出現異常時應急使用,每個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流程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佐證材料提交、審核(復試前完成);
(2)資格審查材料提交、審核(復試前完成);
(3)外語能力測試;
(4)考生個人情況匯報(主要匯報本科階段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情況);
(5)抽取試題,學生思考;
(6)學生按所抽取試題,進行答題;
(7)復試專家提問,考生進行回答。
3.采用網絡復試的調劑考生自行設置遠程網絡復試環境,保持網絡暢通。復試現場不得有任何與復試相關的書籍、筆記、電腦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員。
4.考生復試全程須按要求設置雙機位,正面免冠朝向攝像頭,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不可遮擋耳朵(女生須特別注意,應將頭發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飾。復試全程考生視線不得離開復試設備攝像頭。
5.遠程網絡復試要求的未盡事宜,詳見哈爾濱商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官網《哈爾濱商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七)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計算方法見第六條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學院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八)體檢工作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確保考生身體健康,考生的身體健康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通過以下兩方面進行。
1.在復試資格審查時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我院提交《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思想政治審查表》掃描件。
2.考生進行個人介紹。介紹內容包括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復試專家根據考生表現情況給出得分。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二)外語能力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外語能力測試由復試小組負責實施。考生使用初試外語語種進行個人情況介紹,復試專家根據考生介紹情況進行提問,考生進行口頭作答,復試專家根據考生表現情況給出得分。
外語能力測試滿分為1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專業能力考核
1.考核考生涉及空調工程領域的專業知識與綜合分析能力;
2、要突出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3、要考核利用所學知識去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本專業領域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和科研情況等。
通過以下三個環節進行:
1.考生進行個人情況匯報。主要匯報本科階段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情況。復試專家根據考生匯報內容和表現情況給出得分,此環節考核滿分2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考生抽題作答環節。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由考生抽選題目,進行口頭作答。復試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此環節考核滿分2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3.提問作答環節。提問作答環節由復試專家提出問題,考生進行口頭作答。復試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此環節考核滿分4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時間統一安排。
五、錄取原則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復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
考生的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七、應急措施預案
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哈爾濱商業大學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202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應急措施預案》進行。
八、其他
(一)加強復試工作紀律
加強復試工作紀律,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管理員、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加強考生考試紀律
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學院在復試錄取期間公布我院調劑工作辦法,對進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
(四)做好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工作
招生學院應復試調劑工作辦法中上報咨詢的專門電話和具體責任人,由研究生學院統一對外公布。
培養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65266,13845168491郵箱563795374@qq.com
培養學院咨詢負責人:寧老師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九、本工作辦法由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能源與建筑工程學院
2024年4月1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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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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