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方案

發布時間:2018-12-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黃岡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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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方案 正文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切實做好我校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

  與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

  況,現制定黃岡師范學院2018年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立足于我校辦學特色和培養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

  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實踐能力及潛力、具有教師專業素養的人才的原則;堅持第一志愿優先原則、誠信原則(所謂誠信原則就

  是要充分考慮考生到我校求學的真實意愿和決心,確保招生計劃的落實)、綜合學習背景原則(所謂綜合學習背景原則就是適當考慮考

  生原來畢業的學校、考生的綜合素質等情況);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負責全面指導學

  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分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分解辦法;制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對各學院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具體名

  單見附件。

  2.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相關領導擔任組長、各招生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

  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根據國家要求和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內容

  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生復試,并根據復試專家小組意見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復試專家小組的成員進行遴選和全面培訓,確

  保復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保證復試質量。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

  1.資格審核組

  各學院應成立資格審核小組,負責考生資格的審核和認定,未通過或者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2.復試專家小組

  學院復試專家小組按專業領域組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的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現場抽簽確定復試小組專家成

  員,不少于5人(其中1人為校外導師,各學院派專人任秘書,不算入復試專家成員),組長應由領域負責人擔任。復試人數較多的領域可成

  立多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本學院制定的復試方案對考生進行復

  試,確定復試結果。

  三、調劑

  (一)調劑原則

  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如果進行校內專業調劑(含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調劑),也需登錄調劑網填報調劑志愿,確認復試通知和

  待錄取通知。

  (二)調劑程序

  1.考生必須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填報調劑申請。未通過該系統

  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2.相關學院通過我校招生管理系統查看調劑考生材料,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

  3.相關學院審核參加復試的合格考生名單由研招辦統一通過研招網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

  4.復試結束后,研招辦通過調劑系統將擬錄取考生置待錄取標志,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

  四、破格

  復試分數線以下考生一律不破格錄取。

  五、加分政策和專項計劃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

  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

  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

  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2.根據相關文件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照“自愿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

  錄取,專項專用。

  報考和調劑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我校擇優通知復試。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

  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

  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請在復試時向研究生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研究生處將對加分項目和專項計劃考生提供的

  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

  加分考生須提供:服務協議書、考核合格證明、身份證、報名信息簡表等;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六、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安排

  第一次復試時間:3月26日-28日,學院需在3月28日前完成第一次復試,3月28日上午10點前上報第一批擬錄取名單。

  第二次復試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安排,考生可查看相關學院網站信息。

  2.復試流程

  (1)學院資格審核

  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憑相關材料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同時領取復試通知書和體檢表。學院需留存相關復印件或原件(如成績單原件)。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密封完好的《黃岡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

  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遺失者可免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及復印件以及權威機構

  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資格審查時出示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待新生報到入學時交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原件等,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4)準備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張,其中一張用于體檢,我校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要求執行。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復試時需按照同

  等學力考生的有關規定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

  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各學院要對考生報考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核,對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一定要在網上進行復核。國

  內學籍學歷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核實,國外學歷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

  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予復試。

  (2)學院復試

  考生通過學院資格審核后,在學院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考生進入筆試教室或面試候考教室時間不得遲于規定時間20分鐘。

  (3)體檢

  體檢費60元/人。3月28日早8:00,考生攜帶體檢表空腹到校醫院繳費、體檢。

  (二)復試內容

  2018年研究生復試包括筆試、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三個部分,其中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30%)和綜合素質面試(占

  復試總成績的70%)共計100分。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體檢、心理健康狀況考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筆試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專業學位領域組織。

  1、筆試(閉卷,占復試總成績的30%)。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各相關領域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綜合素質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70%)。

  綜合素質面試包括心理健康狀況、綜合素質測試、外語測試、職業實踐能力測試4個部分,總分100分,其中心理健康狀況存在明顯異常

  實行一票否決。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取參加綜合素質面試的教師獨立評分的平均值。綜合素質面試具體要求:每生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一般

  不少于30分鐘(其中復試考生職業實踐能力測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每個綜合素質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參加綜合素質面試的教師

  須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進行記錄,綜合素質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綜合素質面試小組須配備1名或1名以上精通外語

  的主考教師。

  (1)心理健康測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為計算機上機測試,時間40分鐘。

  (2)綜合素質測試(3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語言表達、儀表形象、反應能力、才藝特長等;考生的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

  思想、知識結構、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和心理素質;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

  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

  (3)外語測試(2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4)職業實踐能力測試(5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潛在的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或管理實踐活動的能力及可持續發展

  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講課為主,講課內容由各領域自行確定。

  3、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復試要求

  1.學院自行劃定復試分數線。采取差額復試方式,參加復試考生與錄取考生比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擴大比例。

  2.復試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導師進行培訓,如招生政策、選拔標準及方法等,要充分發揮和有效規范導師群體的

  作用。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學院督查組,加強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

  3.復試時,筆試和面試需在有視頻監控的教室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和監督(學院自備錄音筆),且復試過程可錄制存盤。面試前通

  過抽簽確定面試小組專家成員和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4.復試前由學院向教務處申請標準化考試教室或自備教室,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復試全過程錄制存盤1年。

  七、錄取

  1、根據各招生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標準分*50%+復試成績*50%),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

  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注:(1)初試標準分=初試原始分/初試滿分*100;

  (2)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3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70%;

  2、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采取“同步復試,分開排名”的方式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錄取順序:優先考慮第一志愿上

  線考生基礎上,適當考慮調劑考生。研究生處根據各領域考生總成績分數的高低排序,同時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

  中注明“候補1”、“候補2”…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有調整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政審)、體檢、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

  (3)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要求加試科目單科不低于50分,總分不低于12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

  取),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參加加試由學院自行決定,但必須在

  復試細則中說明;

  (4)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筆試、面試和總分成績合格線由學院自行決定,但不得低于60分且必須在復試細則中說明。

  4、第一次復試結束后,未完成計劃將收回,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發布。追加計劃的招

  生領域按總成績排序順序補錄。

  5、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必須于24小時內回復待錄取通知,否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且一旦接收待錄取,原則上不再辦理取消待錄

  取操作。

  6、各院系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召開各領域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處審核。并為每位考

  生填寫“錄取審批表”報送至研究生處。

  7、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8、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研究生處將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考生名單內容中包括考

  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要另行公示,并說明情況。未經公示的名單一律不得錄取。

  9、錄取的全日制考生獎勵詳見我校2018年教育碩士招生簡章,優秀生源獎學金標準為一志愿考生1萬元/生,調劑志愿考生6000元/生;

  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獎助參照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八、信息公開

  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1.研究生處公布信息

  復試前,研究生院公布學校復試方案、分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公示研究生處審核后的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和享受加分政策、專項計劃

  考生名單。

  第一次復試全部結束后,公示第一批擬錄取名單(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排名),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第二次復試前公布招生計劃調整情況。

  第二次復試全部結束后,公示第二批擬錄取名單。

  公布舉報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

  2.學院公布信息

  復試前,各學院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含優惠政策),各專業招生計劃(含專業代碼、專業名稱、推免生人數、現招收

  人數,總計劃)、復試分數線及可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含考生編號、初試成績、情況說明等),公布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復試結束后,學院應在第一時間公示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排名情況)。

  以上公布信息需報研究生院審核后方可公布。

  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要另行公示,并說明情況。未經公示的名單一律不得錄取。

  3.舉報電話:0713—8621623(校紀委、監察處),E-mail:jiwei@hgnu.edu.cn。

  研招辦電話:0713-8833019,E-mail:yjszs@hgnu.edu.cn。

  九、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由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

  2018年3月16日
黃岡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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