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河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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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河南科技學院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為做好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司〔2020〕8 號)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組織領導工作,主要負責招生指標分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實、監督審查復試錄取工作程序和環節、錄取結果的審核和上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2、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學院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公示與落實、確定復試考生名單、成立復試小組、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做好專業知識試題、同等學力加試試題、面試試題的命題和保密工作以及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等。

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專業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等 5-7 人組成。

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領域)實際情況,分別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原則上由 5 名成員組成,設組長 1 名,一般應由教授擔
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 3 人,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成員中至少有一名英語聽力、口語能力較強的專家,主要負責對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復試考生多的二級學院, 可以分別成立學術學位復試小組和專業學位復試小組。每個小組設專職秘書 2 人,其中 1 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1 人負責網絡遠程復試相關技術工作。復試小組負責實施對考生的身份識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凡有改動的地方, 須由改動人簽名。
各二級學院應成立網絡遠程復試技術支持小組,對復試平臺使用進行調試和培訓,并及時解決復試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各二級學院組織經驗豐富的教師成立遠程復試業務指導小組,對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務總結和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各二級學院成立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設防疫責任人 1 名。各二級學院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 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個人防護、衛生消毒等工作。

3、由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和研究生處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督察小組,負責全校各二級學院在碩士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復試形式

考慮到疫情的影響,為了保證人才選拔的效果,保證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校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上復試的形式,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做到公平和科學。
線上復試是指考生和復試小組通過網絡開展的遠程復試形式。具體形式為各學科(專業)組織復試教師在河南科技學院各二級學院視頻室舉行線上復試,考生在符合條件的場地參加復試。
對于線上復試,我校統一采用“云考場”視頻會議平臺。同時為確保萬無一失,各二級學院均準備一套備用復試平臺,并納入培訓和演練工作。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照學校統一要求使用指定軟件,并準備相關硬件設備,確保本單位線上復試順利進行; 同時,各單位應加強參與復試人員技術培訓,使復試人員熟練掌握線上復試技能和流程。各二級學院應提前告知考生線上復試軟件平臺, 逐一確認考生網絡、設備等是否具備復試條件,遇到問題逐一解決。考生應提前測試線上復試軟件平臺能否正常使用,若無法正常進行, 應及時向各二級學院反饋。
1、學校端各面試專家組集中面試。面試專家組在各二級學院會議室(教學樓智慧教室等)進行面試。需要配備至少兩臺筆記本電腦(或兩臺臺式機、高清攝像頭)、投影儀/電子屏幕、全向麥克風、攝像頭、音箱、攝像機等設備。

2、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或學校統一安排的場所等地點(嚴禁在培訓機構),以網絡視頻形式參加復試。務必要準備好網絡遠程復試的條件,包括環境條件、網絡條件、軟件準備、硬件準備等等。考生需要準備一個安靜的獨立房間,有寬帶網、Wi-fi、4G/5G 網絡等兩種以上的網絡條件,下載安裝復試所用的軟件,安裝兩路攝像頭,準備好麥克風。如果個人有困難,請與報考學院聯系,報考學院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網絡復試平臺及硬件要求,另行通知。四、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相同分數線的
原則。
2、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 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3、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4、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排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5、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6、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 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五、復試錄取工作程序

(一)招生指標分配
根據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將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配給各二級學院,各二級學院應嚴格執行學校分配的招生計劃。二級學院可在該招生規模范圍內,根據一志愿上線人數、歷年調劑生源情況、學科建設需要等,安排調節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數量,注意對照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類型名額。經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領導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研究生處備案。二級學院之間若要進行調整,須雙方領導小組組長簽字蓋章。2021 年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整方案務于 3 月 22 日上午 12∶00 前報研究生處。未經研究生處同意,各二級學院各專業的招生規模不得隨意變動。

 

為確保完成國家招生計劃,截止到 4 月 8 日,對于仍沒有完成計劃分配指標的專業(領域),學校將統一收回進行重新分配,分配給生源充足的學科及專業領域。

(二)復試分數線

學校按學科門類(專業、領域)劃定復試分數線。考生初試成績不低于我校復試分數線即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進入復試。
 
 
 
 

(三)復試比例

各二級學院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礎上,根據分配的招生指標,嚴格實行差額復試,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計劃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對線上生源少于招生計劃 120%的學科、專業,一般應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對于上線生源充足或調劑生源不確定性大的專業(領域)可以適度擴大復試比例,并做好考生的解釋工作。

 

復試考生名單確定后報研究生處(紙質稿簽字蓋章、word 版電子稿)。

(四)復試通知

復試通知方式同時采用以下方式進行:
1、網絡通知:各二級學院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研究生處也要在網站上分批次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2、電話通知:各二級學院應提前通知考生參加復試。線上復試應告知考生網上復試軟件平臺,逐一確認考生網絡、設備等是否具備復試條件,并逐一解決。
沒有及時接到二級學院電話復試通知的考生,只要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請及時聯系招生學院了解復試相關情況。

(五)復試報到

各二級學院按照確定的復試方案組織考生進行線上報到。考生報到時,應簽“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三個方面,滿分 100 分。
1、外語水平測試:滿分 20 分。外語測試均采取口語測試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應安排在每一位考生專業復試前進行,單獨打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專業知識測試:滿分 40 分。內容為我校 2021 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內容。線上復試主要以口試方式進行。應優

 

化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綜合面試:滿分 40 分。主要對考生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
4、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內容為我校 2021 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線上復試主要以口試方式進行, 每門科目滿分均為 100 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只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學校規定分數者不予錄取。
5、規范復試程序。各招生單位要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確保公平、規范。切實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同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除對導師方錄音錄像外,還要進行“錄屏”處理,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錄音錄像錄屏資料由二級學院妥善保管不少于 1 年備查。線上復試題目由各二級學院命制并報研究生處備案。復試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項不合格,不予錄取。

(七)復試權重及各科占比

考生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換算成百分制后按權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其中初試成績所占權重為 60-70%,復試成績占 30-40%,由

 

各二級學院自定。復試各科目成績占比為:外語水平測試占復試成績權重的 20%,專業知識測試占復試成績權重的 40%,綜合面試成績占復試成績權重的 40%。
復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考生加權總成績的計算:
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500)×100×(0.6~0.7)+復試成績
×(0.3~0.4)。

(八)復試錄取資格審查

各二級學院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予復試。概括為“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 “四驗證”(核驗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手段,嚴防考生信息不實、資格不全,重點防范遠程復試過程中的替考行為。
1、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一致。姓名用字是否一致。身份證號碼是否與報名數據庫身份證號一致。
2、對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往屆考生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對其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進行校驗,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書面稿及電子稿
(須將“在線驗證”有效期設置為 6 個月,方便當場驗證。可在“在線驗證”到期前再次延長驗證有效期)。
3、對學籍的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對其學籍進行校驗,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書面稿及電子稿。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學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其代理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學位認證報告,將認證報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學院。
4、對考生函調材料及檔案的審查。對所有擬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研究生處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其人事檔案等材料,并據此于 6 月 10 日前完成審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情況。
復試考生必須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復試;未通過者, 取消復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考生復試時應準備本人以下材料,考生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相應材料原件的清晰掃描版(jpg/pdf 格式)通過學校線上復試平臺上傳(或指定郵箱),復印件于新生報到時提交至報考學院。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
(1) 準考證(核對照片);
(2) 本人二代身份證(核對照片、證件號碼),正反面印在一頁 A4 紙上。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

 

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3)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往屆生)(核對學歷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應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后交驗);
(4) 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交驗);
(5)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書面稿及電子稿;
(6)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應屆生)書面稿及電子稿;
(7)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往屆生)書面稿及電子稿;
(8) 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 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專升本考生須同時提供專科和本科期間的成績單);
(10) 應屆本科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明;
(11) 《河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交寄至報考學院;
(12) 經本人簽名,填寫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1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
《退出現役證》,原件需交寄至報考學院;
(14) 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查驗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15) 對于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查驗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九)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二級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學校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后,提前在各二級學院網站公布。研究生處負責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公開平臺發布。

(十)體檢

1、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   2 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2、請考生根據所在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護,健康應考。

(十一)復試紀律

 

1、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切實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各二級學院要充分重視對復試小組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二級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二級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規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5、嚴肅考風考紀。我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各二級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調劑工作

(一)接受調劑生的學科專業或領域

 

2021 年,我校全日制學術學位、全日制專業學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有缺額,可以接受考生調劑(詳見我校發布的調劑信息)。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已完成。鼓勵第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學術學位、全日制專業學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上線考生調劑到我校相關學科、專業(領域)。
(二)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 A 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一般情況下,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前兩位與調入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三)調劑程序
所有調劑到我校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內部調劑考生,還包括全日制考生調劑到非全日制學習考生) 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網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不予認可。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放時間為:3 月
22 日到 4 月 30 日。
我校按規定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 12 個小時)和考
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我校設定為 12 個小時)。

 

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專業背景以及二級學院發布的調劑條件擇優遴選,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我校相關二級學院將通過網上調劑系統通知獲準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 24 小時)回復確認。
(四)我校考生調劑外校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教育部規定的 A 類地區復試分數線, 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或在我校無法錄取的情況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 2021 年的調劑政策和要求,申請調劑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各二級學院應積極組織推薦調劑工作。
為方便考生調劑,各二級學院應于考生復試結束后盡早告知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七、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 二級學院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考生如對二級學院處理 不服,可向學校研究生處提出申訴。

八、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嚴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復試分數線進行復試錄取。
2、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人才。
(二)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考生畢業后按定向合同就業。“定向就業”考生必須在錄取前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簽協議的考生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考生須調取人事檔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三)錄取程序
1、各二級學院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復試合格的考生是否最終錄取應以綜合成績排名為主要依據。各二級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綜合成績排名:各學科、專業(領域)擬錄取考生名單按第一志愿、調劑志愿分別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在前。調劑志愿考生按初試報考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排序。
原則上,各二級學院復試合格的考生,應全部予以擬錄取。研究生處根據各學科、專業(領域)分配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綜合成績

 

排名,在招生計劃范圍內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規定時限內沒有接受“擬錄取”,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順延“擬錄取”其他復試合格的考生。
2、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和我校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公示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初試各科成績及總分、復試的各項成績及總分、加權總成績及其排名、擬錄取專業、學習形式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4、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
研究生處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 單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 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 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認真落實上級文件要求,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切實做到“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

 

單、錄取考生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六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各二級學院須于每批次復試結束后 2 天內將擬錄取名單、面試登記表、復試登記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材料報送研究生處。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有疑問的,及時通知考生在 6 月 20 日之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報告。考生不按時提交認證報告或者提交虛假認證報告等資格審查材料所造成的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復試工作防疫要求

1、復試房間應保持通風良好,房間不宜過小。準備充足的防疫物品,相關設備需提前進行消毒,當日工作結束后房間和設施應進行徹底消殺。非本復試小組成員不得隨意進入復試現場。
2、復試小組成員每次入校、入樓、入復試房間之前均進行體溫檢測,小組成員座位應相對固定,成員之間應保持 1 米以上距離并佩戴口罩,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接觸。各復試小組之間不得隨意串崗。
3、校醫院、后勤處、保衛處在復試期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全程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及服務工作。復試過程中如出現相關人員身體不適、發熱等癥狀時,及時排查原因,排除新冠肺炎因素后方可重新參與復試工作。
4、選拔參加復試人員時應提前摸清健康情況,不符合健康要求者不得入選。

 

5、復試安排應遵循確保安全、錯時錯峰原則,盡可能減少人員聚集。
十一、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內容

3 月 20 日

下達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3 月 22 日

上午 12∶00 前,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整方案報研究生處

 
 
 
3 月 23 日以前

發布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

召開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

各二級學院發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二級學院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調劑余額及接受調劑生報考條件

各二級學院發布復試考生名單,電話通知一志愿上線考生和部分調劑考
生做好復試準備

 
3 月 24 日上午

上午 12∶00 前,將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
網絡遠程復試技術支持小組、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報送研究生處

3 月 24 日下午

云考場遠程面試系統培訓

3 月 26 日前

各二級學院將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知識測試、同等學力加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報送研究生處備案

3 月 27 日-
3 月 28 日

各二級學院第一批次網絡遠程復試

4 月 1 日前

第一批次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研究生處,匯總后開始公示

4 月 8 日前

截止到 4 月 8 日,對于仍沒有完成分配計劃的專業(領域),學校將統
一收回進行重新分配,分配給生源充足的學科及專業領域。

4 月 15 日前

按照教育部要求,必須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

4 月 30 日前

完成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5 月 7 日前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

下午 6∶00 前,將各批次擬錄取名單、面試登記表、復試登記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材料報送研究生處

5 月上旬

擬錄取名單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報河南省招生
辦錄取檢查

5 月中旬

將錄取結果上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6 月

錄取結果面向社會統一公開

6-7 月

寄送考生錄取通知書。

研究生處聯系電話:3040863、3693027、3040150 地址:校行政辦公樓 301 室
舉報監督電話:
校 紀 委:3040279,投訴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處:3040150,投訴信箱:yjsc10467@163.com
 
 
2021 年 3 月 22 日

河南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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