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醫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1-2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河南中醫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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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醫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臨床類專業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臨床類專業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報考臨床類專業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我校2014年各專業均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專業的一個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各專業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解放軍和招生單位聯系。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于2013年11月8日前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其他自命題科目詳見我校2014年碩士招生目錄。

  全國統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在網站公布。

  六、復試

  (一)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復試前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按時提供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詳細復試辦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全部復試工作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詳見復試通知。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復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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