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藥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發布時間:2017-08-0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湖北中醫藥大學
湖北中醫藥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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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醫藥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正文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規范招生程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5〕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申請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由具有推薦資格的高校正式推薦,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申請人本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身心健康。

  3.報考臨床類專業研究生,只限醫藥院校臨床醫學相關專業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畢業生。

  4.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只限參加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為本科全日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畢業生,且符合中醫醫師資格報考條件,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中藥學專業學位型研究生只限中藥學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報考護理專業學位型研究生,只限護理專業本科畢業生。

  二、接收專業及人數
  我校2016年擬接收120名推免生(含七年制轉段碩士研究生計劃),接收專業和推免生人數請見附件。正式錄取推免生占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三、接收程序及要求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具有正式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28日至10月8日期間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注冊并按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選擇填報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我校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須在24小時內通過該系統回復是否參加我校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3.考生參加復試。
  (1)資格審查:所有報考我校推免考生均須接受資格審查。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2)提交材料: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申請人復試報到時需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①交驗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
  ②《湖北中醫藥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A4紙張雙面打印),須由推薦院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
  ③大學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④能夠體現申請人外國語水平的證書、證明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⑤各種獲獎證書、出版物、科研活動說明書復印件。
  ⑥由推薦院校政工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鑒定材料(政審表),須加蓋推薦院校政工部門公章。
  申請表和政審表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網址為http://yjs.hbtcm.edu.cn/
  不按時報到和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錄取資格。

  (3)考生體檢。復試期間考生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4)復試形式及內容
  復試形式以綜合面試為主(含外國語能力測試、專業課復試和技能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心理健康狀況等。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

  (5)復試組織實施
  ①組織領導
  復試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校復試和錄取工作的基本原則和方案,審核各專業的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對全校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領導和監督,并負責擬錄取名單的審批。
  ②具體實施
  由各專業的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復試嚴格按照復試方案和程序進行,復試結束后,各專業的復試小組根據考生復試結果,給出錄取建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協調各專業的復試小組復試工作。
  4.復試待錄取。凡是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該系統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復試費用。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100元,由財務處統一收取。
  6.確定錄取名單
  (1)分專業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排序,按專業招生計劃名額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現任指導教師招收推免碩士研究生限2名。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要求統一在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日程安排
  9月28日-10月8日         網上注冊、填報志愿
  10月12-14日               報到、體檢、提交有關材料、復試
  10月23-24日               辦理擬錄取手續

  四、其他事項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1)自取得推免生擬錄取資格之日起至研究生報到止受過任何處分者。
  (2)研究生入學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書者。
  (3)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

  2.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的推免生錄取通知書將在2016年統一發放。

  3.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術學位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專業學位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學費收取標準以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文件為準。
  獎助學金發放標準按國家、湖北省及學校有關文件執行(另行通知)。
  4.監督、咨詢與申訴渠道
  (1)監督
  ①招生信息公開。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接收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咨詢與申訴渠道等通過校園網、“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公開。
  ②復試過程可回查。各復試小組對復試全程進行錄像(錄音),錄像(錄音)資料交研招辦備查。
  ③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和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實行逐級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人員要嚴格執行程序規定,遵守招生紀律。
  ④校紀委全程監督。學校紀委全程監督復試和錄取工作,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進行監督,同時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
  (2)咨詢與申訴渠道
  校紀委辦公室電話:027-68890020
  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電話:027-68890083

  附件:湖北中醫藥大學2016年擬接收推免生專業和計劃表
  湖北中醫藥大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湖北中醫藥大學2016年擬接收推免生專業和計劃表
  
學院代碼及名稱 專業代碼及名稱 擬招收推免生人數 學位類型
001檢驗學院 100208臨床檢驗診斷學 5 學術學位
002基礎醫學院 100501中醫基礎理論 5 學術學位
100504方劑學
100505中醫診斷學
100601中西醫結合基礎
003中醫臨床學院 100502中醫臨床基礎 2 學術學位
100503中醫醫史文獻
100506中醫內科學 26 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105701中醫內科學
100507中醫外科學
105702中醫外科學
100509中醫婦科學
105704中醫婦科學
100510中醫兒科學
105705中醫兒科學
004臨床醫學院 100602中西醫結合臨床 40 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105709中西醫結合臨床
005針灸骨傷學院 100508中醫骨傷科學 4 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105703中醫骨傷科學
100512針灸推拿學 10 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105707針灸推拿學
006藥學院 100701藥物化學 8 學術學位
100702藥劑學
100703生藥學
100704藥物分析學
100706藥理學
100800中藥學 5 學術學位
105600中藥學 3 專業學位
007護理學院 105400護理 4 專業學位
008信息工程學院 087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4 學術學位
009管理學院 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4 學術學位
 
湖北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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