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大學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4-03-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嘉興大學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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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大學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正文

為進一步完善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強化過程管理、加強過程監督,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及平穩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文件和《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復試錄取組織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暢通聯系咨詢通道,準確解讀政策內容。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專業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各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工作職責:
1.制訂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工作流程,全面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以及監督等工作;
2.指導本學院招生專業制定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環節模塊和評分標準;
3.組織本學院招生專業進行復試試題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據復試考生人數,提前落實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所需復試人員、工作人員、面試設備、場地、經費等保障;
5.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專業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6.負責學院調劑工作;
7.確定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
8.負責受理考生質疑、申訴;
9.秘書做好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信息審查、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信息文字撰寫與發布、公開、復試組織、錄取和信息上報、落實考生咨詢服務等相關工作。
(二)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研究生的相關領域專業教師擔任(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實行組長責任制。
工作職責:
1.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根據學校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考查和綜合評價;
2.嚴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復試工作前不得公布復試小組成員名單;
3.復試過程中,須現場獨立評分,本著客觀公正、嚴謹認真的原則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
4.配備秘書1人,由在編在崗的教師擔任,負責設備調試、復試資料準備、復試情況記錄和面試的組織事宜。
(三)資格審查小組
工作職責:
1.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2.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到相應的復試小組參加復試,同時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資格審查結果;
3.負責在復試后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個人材料收回歸檔。
三、復試工作
(一)招生計劃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計劃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調劑過程中學院可能會根據生源情況對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動態微調。我院分專業擬招生數如下:




學位
類型
類別代碼、名稱 招生專業代碼、名稱 研究方向 擬招生計劃數
專業型 0856
  材料與化工
085601
  材料工程
01 復合材料與加工技術
  02 生物醫用高分子材料
  03 納米材料與器件
全日制
  45(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2名)
085604
  紡織工程
01 新型纖維材料設計與開發
  02 現代紡織技術與智能制造
  03 高技術紡織品開發與應用
全日制
  25
 
(二)復試時間安排
序號 工作內容 時間安排
1 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3月27日前
2 考生參加線上心理測試 3月27日前
3 考生資格審核 3月28日
4 開展一志愿復試 3月30日
5 開展調劑復試 預計4月8日-4月25日
 
(三)確定復試名單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分數情況,2024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習
方式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085601 材料工程 全日制 273 37 56
085604 紡織工程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按照學校復試錄取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確定。
(四)資格審核材料
1.《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應屆生由考生就讀學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蓋章,畢業后暫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蓋章。
5.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
6.按考生類別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
①提交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
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③專升本應屆生還需提供專升本錄取名冊(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
④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2)往屆本科畢業生:
①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若有);
②《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③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http://zwfw.cscse.edu.cn/)。
(3)同等學力考生:
①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必須2022年9月1日前畢業)或本科結業證書;
②《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7.其他情況所需材料:
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②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復試前提交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意向書(附件4),擬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附件5);
③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照片。
(五)其他復試材料
1.《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信息登記表》(附件6);
2.大學學習成績單(應屆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索要,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歷屆畢業考生,可向檔案管理部門要求復印);
3.四、六級英語成績單或其他證明英語水平證書;
4.有論文發表、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專業技能及其他榮譽或獎勵的考生,提交相關佐證材料、獲獎證明等;
材料提交方式:資格審核材料按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資格審核-準考證號-姓名-報考專業”;其它復試材料按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復試材料-準考證號-姓名-報考專業”。請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務平臺”,登錄地址:http://yjsfw.zjx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點擊頁面左側“2024年碩士招生”進入考生端,登錄賬號為考生身份證號,初試密碼為考生編號(即準考證號),考生登錄后可自行修改登錄密碼。進入頁面后點擊“復試”模塊,3月29日前分別上傳資格審核材料其他復試材料
入學報到當日,擬錄取考生須攜帶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或打印件)供學院復審核驗,其中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須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為復印件(或打印件),提交學院裝訂成冊備查保存。
(六)復試形式、內容及具體要求
1.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考生應在復試之前充分了解遠程視頻面試的硬件要求、條件,并做好相應準備。考生應按學院安排做好遠程視頻測試工作;如不具備遠程視頻條件,請在測試時務必說明,否則責任自負。網絡遠程復試基本要求及考生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原則上按招生人數不低于120%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如合格生源不足120%,則按實際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學院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實行分批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確定后,再組織調劑生復試。
3.復試內容主要包括:①英語聽說能力;②專業素質和能力;③綜合素質和能力。
4.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能力占20%,專業素質和能力占30%,綜合素質和能力占50%。按照招生專業目錄中要求的專業測試,主要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以隨機抽題,口頭回答方式進行,納入面試環節中。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百分制)= (初試成績/5) × 70% + 復試成績 × 30%。
6.專業復試小組通過考生面試表現和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英語交流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情況,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
7.報考材料工程和紡織工程專業在復試中需要加試《有機化學》和《紡織化學》兩門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單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單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
8.考生在參加復試前需完成線上心理測試,測試時間和方式由學院另行公布。
9.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若有違反,學校有權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嚴肅處理,取消本人復試成績或錄取資格。
四、調劑工作
學院高度重視調劑工作,積極開展政策咨詢,及時發布調劑信息,強化組織管理和信息公開,確保調劑工作規范透明。擬參加調劑復試人員,請及時關注學院網站公布信息。
(一)調劑基本條件
本院材料工程(085601),紡織工程(085604)均接受考生調劑,學院將根據專業需求及一志愿復試錄取實際情況,及時發布調劑缺額、調劑要求等信息,請關注學院后續通知。
調劑條件如下: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本學位點接受調劑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包括: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或0773)、電子科學與技術(0809或0774)、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計算機科學與工程(0812或0775)、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紡織科學與工程(0821)、輕工技術與工程(0822)、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或0776)、生物醫學工程(0831或0777)、藥學(0780、1007或1055)、食品科學與工程(0832)、軟件工程(0835)、生物工程(0836)、納米科學與工程(0877或0789)、電子信息(0854)、機械(0802或0855)、資源與環境(0857)、生物與醫藥(0860)、化學(0703)、生物學(0710)。
3.調劑考生應符合調入我院的調劑原則和要求:符合調劑條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考生專業學科背景與我院碩士學位點培養方向的相關性。
(二)調劑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三)調劑流程
1.根據專業需求及復試錄取實際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發布調劑缺額、調劑要求等信息,并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和學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說明接受調劑的專業和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3.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研究生處審批后,由學院負責對外公布。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4.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復試合格同意擬錄取的名單及時報研究生處,經研究生處審核后,學院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信息。考生須在接到學院待錄取通知規定時間內盡快進行確認。
5.為了保證復試的公平和有序,一經學院同意并確認錄取資格,學院不再接受考生更改報考志愿申請。
調劑工作聯系人:曹老師,咨詢電話:0573-83643195(工作日:8:30-17:00)。
五、錄取工作
1.各專業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復試、分別排序,優先錄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研究生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擬錄取的考生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兩周內郵寄至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7.新生報到后,學院對其進行思想政治、業務水平、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信息公開及申訴渠道
(一)學院報研究生處審批備案后及時對外公布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等重要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請考生及時關注。
嘉興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w.zjxu.edu.cn/
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網站:
https://cfxy.zjxu.edu.cn/yjsjy/tzgg.htm
(二)咨詢及申訴渠道:
電子信箱:cfxy_yjs@zjxu.edu.cn
咨詢與申訴電話:0573-83643195
通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廣穹路899號嘉興大學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
郵編:314001
聯系人:曹老師
七、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附件1 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doc
附件2 嘉興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 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4 嘉興大學定向就業研究生意向書.docx
附件5 嘉興大學定向就業研究生協議書.doc
附件6 嘉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信息登記表.docx




材料與紡織工程學院
 2024年3月26日
嘉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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