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招生簡章2022年
更新時間:2021-12-17 14:14: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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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 結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 生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定注冊地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
路 1037 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益性事業單位, 學校接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在醫 學領域教育、科研和社會服務中接受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 工作的各項規定,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 按校、院兩級管理 體制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 導機構, 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 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政策, 研究、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研究生院負責執行 上級部門招生法律法規, 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關管理文件, 組織全校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負責對考試考務工作、命題評卷、復試調 劑、信息公開等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 加強風險防控。
第六條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院系、附屬醫院等二級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 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 試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1 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共計 2200 名左右,包括直接 攻博、 碩博連讀 (碩博貫通) /臨床轉博、“申請-考核”制等三種方式。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 結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 生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定注冊地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
路 1037 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益性事業單位, 學校接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在醫 學領域教育、科研和社會服務中接受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 工作的各項規定,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 按校、院兩級管理 體制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 導機構, 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 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政策, 研究、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研究生院負責執行 上級部門招生法律法規, 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關管理文件, 組織全校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負責對考試考務工作、命題評卷、復試調 劑、信息公開等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 加強風險防控。
第六條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院系、附屬醫院等二級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 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 試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1 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共計 2200 名左右,包括直接 攻博、 碩博連讀 (碩博貫通) /臨床轉博、“申請-考核”制等三種方式。
(一) 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 等 9 個學科門類的一級學科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800 名;
(二)招收臨床醫學、教育等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60 名;
(三) 在 5 個工程類別, 包括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 工(0856)、能源動力(0858)、交通運輸(0861)等, 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預計招收 240 名左右。
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第八條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 養研究生專項計劃、援疆計劃等, 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文件執行, 錄取類別均為 全日制定向。具體要求詳見各專項計劃招生簡章或招考說明。
第四章 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第九條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 專業學位可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從 2020 年起,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除臨床醫學(含專業學位)、 護理學、口腔醫學及中西醫結合一級學科為 3 年外, 其他學科(類別)均為 4 年; 直接攻博為 5 年。直接攻博、教育博士和工程類博士 (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 化工、能源動力、交通運輸)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 不超過 7 年, 其他博士生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不超過 6 年。
第十一條 考生應仔細閱讀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學科(類別) 、專業(領域) 的說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行端正, 遵紀守法, 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 已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 以
(二)招收臨床醫學、教育等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60 名;
(三) 在 5 個工程類別, 包括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 工(0856)、能源動力(0858)、交通運輸(0861)等, 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預計招收 240 名左右。
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第八條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 養研究生專項計劃、援疆計劃等, 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文件執行, 錄取類別均為 全日制定向。具體要求詳見各專項計劃招生簡章或招考說明。
第四章 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第九條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 專業學位可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從 2020 年起,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除臨床醫學(含專業學位)、 護理學、口腔醫學及中西醫結合一級學科為 3 年外, 其他學科(類別)均為 4 年; 直接攻博為 5 年。直接攻博、教育博士和工程類博士 (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 化工、能源動力、交通運輸)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 不超過 7 年, 其他博士生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不超過 6 年。
第十一條 考生應仔細閱讀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學科(類別) 、專業(領域) 的說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行端正, 遵紀守法, 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 已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 以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者必須在網上信息確認前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否則只能以 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必須達到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在國(境) 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 須在網上信息確認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報 告。
(四) 符合各招生院系報考說明中對外語水平、學術能力等提出的報考要求 和申請條件。
(五)以同等學力者報考相關專業的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 件:
1.獲得學士學位后連續工作滿六年或六年以上(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
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
2.已修完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課程及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 供碩士生培養單位出具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
3.已在所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過兩篇以 上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 勵(排名前五名)。
同等學力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滿分為 100 分。
第十三條 報考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具備的條件詳見《華中科技大 學 2021 年專業學位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報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0451)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 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 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需出具工 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我校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專業教師。不接
收同等學力考生。
(二)教育科學研究院設有“教育領導與管理”、“學生發展與教育”兩個領域, 其中“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各級各類學校 管理人員, “學生發展與教育”領域招收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 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與工作人員。
(四) 符合各招生院系報考說明中對外語水平、學術能力等提出的報考要求 和申請條件。
(五)以同等學力者報考相關專業的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 件:
1.獲得學士學位后連續工作滿六年或六年以上(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
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
2.已修完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課程及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 供碩士生培養單位出具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
3.已在所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過兩篇以 上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 勵(排名前五名)。
同等學力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滿分為 100 分。
第十三條 報考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具備的條件詳見《華中科技大 學 2021 年專業學位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報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0451)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 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 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需出具工 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我校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專業教師。不接
收同等學力考生。
(二)教育科學研究院設有“教育領導與管理”、“學生發展與教育”兩個領域, 其中“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各級各類學校 管理人員, “學生發展與教育”領域招收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 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與工作人員。
(三) 外語水平須滿足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要求。如未滿足條件的考生 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博士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四)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報考時要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十五條 報考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1051)的考生, 除滿足第 十二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
2.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博士入學前應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或至入學前連續 3 年以 上(含 3 年) 在臨床一線工作并考核合格(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材 料);
4.申請專業原則上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相一致。
5 .外語水平滿足擬報考院系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條件。未滿足條 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第十六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 應滿足的要求詳見《華中科技大學 2021 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 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以下簡稱少骨計劃) 的考 生須在報名期間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申請-考核”
報考少骨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以下簡 稱對口支援計劃) 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條要求外, 還須符合教育部相應專項計 劃的報考要求, 并通過所在受援高校及相關部門的推薦和審核。 “申請-考核”報 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四)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報考時要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十五條 報考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1051)的考生, 除滿足第 十二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
2.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博士入學前應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或至入學前連續 3 年以 上(含 3 年) 在臨床一線工作并考核合格(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材 料);
4.申請專業原則上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相一致。
5 .外語水平滿足擬報考院系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條件。未滿足條 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第十六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 應滿足的要求詳見《華中科技大學 2021 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 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以下簡稱少骨計劃) 的考 生須在報名期間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申請-考核”
報考少骨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以下簡 稱對口支援計劃) 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條要求外, 還須符合教育部相應專項計 劃的報考要求, 并通過所在受援高校及相關部門的推薦和審核。 “申請-考核”報 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六章 網上報名和提交申請材料
第十九條 “申請-考核”制考生網上報名與材料提交
時間: 2021 年 1 月 18 日 09:00——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一)報名及審核
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各學科(類別) “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專項
計劃)須登錄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yanzhao.hust.edu.cn,選
擇“申請考核博士報名”模塊,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考生須在報名時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近三月內正面、免冠、無妝、彩色電子證件照(白色背景, 寬高比 3:4)
(2)考生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原件正、反面照片 (分正、反面兩張 上傳,請確保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亮度均勻)
(3)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學籍證明材料。往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 (無碩士學位者,提供學士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生提交學信網學籍認證 報告,本校應屆碩士生也可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學校將在 2-3 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符 合基本報考條件的, 將予以通過。
(二)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 可在報名系統中進入后續材料提交及繳費環
節。
在 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系統關閉前,考生須按照報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 部申請材料并完成繳費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紙質版詳見院系要求) 。逾期未提交
的,視為放棄報考。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 《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模板可參見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網;
(2) 本科與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校級主管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
第十九條 “申請-考核”制考生網上報名與材料提交
時間: 2021 年 1 月 18 日 09:00——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一)報名及審核
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各學科(類別) “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專項
計劃)須登錄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yanzhao.hust.edu.cn,選
擇“申請考核博士報名”模塊,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考生須在報名時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近三月內正面、免冠、無妝、彩色電子證件照(白色背景, 寬高比 3:4)
(2)考生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原件正、反面照片 (分正、反面兩張 上傳,請確保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亮度均勻)
(3)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學籍證明材料。往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 (無碩士學位者,提供學士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生提交學信網學籍認證 報告,本校應屆碩士生也可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學校將在 2-3 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符 合基本報考條件的, 將予以通過。
(二)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 可在報名系統中進入后續材料提交及繳費環
節。
在 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系統關閉前,考生須按照報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 部申請材料并完成繳費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紙質版詳見院系要求) 。逾期未提交
的,視為放棄報考。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 《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模板可參見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網;
(2) 本科與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校級主管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
檔案室的公章)。
(3) 往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 告或研究工作進展報告等。
(4) 具有代表性的科學研究成果,如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 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陳述和證明。
(5) 提供 2 名推薦專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 一般為考生的碩士導 師,或與報考類別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系統將向推薦專家 發送郵件和短信,由專家在線反饋推薦意見。
(6)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材料。 如申請免考,請務必在系統中選擇,
并提交有效證明材料。
(7)報考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通過材料審核;
(2)所有材料 (包括電子版) 提交后不予退回;
(3)報考院系如對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 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郵箱或
寄送紙質材料的,請考生按報考院系要求另行準備。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 按要求 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擔。
(三) 繳費
所有材料提交完畢的考生, 可進入繳費流程。
報名費標準為 60 元(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繳納 95 元)。報名費一
經繳納,不予退款。
英語免考名單擬于 3 月中旬公布。須參加英語考試的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網的相關通知。
第二十一條 碩博連讀/臨床轉博的在校碩士生按學校有關文件進行報名并 參加審核及后續程序。
(3) 往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 告或研究工作進展報告等。
(4) 具有代表性的科學研究成果,如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 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陳述和證明。
(5) 提供 2 名推薦專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 一般為考生的碩士導 師,或與報考類別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系統將向推薦專家 發送郵件和短信,由專家在線反饋推薦意見。
(6)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材料。 如申請免考,請務必在系統中選擇,
并提交有效證明材料。
(7)報考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通過材料審核;
(2)所有材料 (包括電子版) 提交后不予退回;
(3)報考院系如對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 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郵箱或
寄送紙質材料的,請考生按報考院系要求另行準備。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 按要求 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擔。
(三) 繳費
所有材料提交完畢的考生, 可進入繳費流程。
報名費標準為 60 元(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繳納 95 元)。報名費一
經繳納,不予退款。
英語免考名單擬于 3 月中旬公布。須參加英語考試的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網的相關通知。
第二十一條 碩博連讀/臨床轉博的在校碩士生按學校有關文件進行報名并 參加審核及后續程序。
第二十二條 獲得 2021 年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生資格的考生, 已按規定在
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愿并接 收待錄取的,不再進行其他報名手續。
第七章 外語水平測試
第二十三條 學校統一組織外語水平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翻譯和寫 作能力, 考試語種為英語。
(一)時間: 暫定于 3 月下旬
(二) 形式: 暫定為筆試。 如有調整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告。
(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 申請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
(五)根據各院系提出的申請條件, 如考生已滿足院系條件的外語水平條件, 可申請免于參加學校的外語水平測試(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 學校統一劃定外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滿足免試條件或達到外 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含專項計劃),可進入申請材料審核。
(七)學校對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依據報考情況和招生計劃單獨劃線,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能力考核。
第八章 申請材料審核、綜合能力考核
第二十四條 各院系對符合報考條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進行申請材料審 核。根據“申請-考核”制擬安排計劃數不低于 120%的額度劃定通過申請材料審 核的考生人數和名單,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 名、報考學科(類別)及方向、報考導師姓名和專業技術職務、推薦人姓名和 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申請條件情況等。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能力
考核環節。
材料審核及進入綜合能力考核的名單擬于 4 月中下旬公布, 可關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二十五條 各院系按學校要求組織綜合能力考核。
預計為 5 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和形式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愿并接 收待錄取的,不再進行其他報名手續。
第七章 外語水平測試
第二十三條 學校統一組織外語水平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翻譯和寫 作能力, 考試語種為英語。
(一)時間: 暫定于 3 月下旬
(二) 形式: 暫定為筆試。 如有調整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告。
(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 申請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
(五)根據各院系提出的申請條件, 如考生已滿足院系條件的外語水平條件, 可申請免于參加學校的外語水平測試(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 學校統一劃定外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滿足免試條件或達到外 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含專項計劃),可進入申請材料審核。
(七)學校對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依據報考情況和招生計劃單獨劃線,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能力考核。
第八章 申請材料審核、綜合能力考核
第二十四條 各院系對符合報考條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進行申請材料審 核。根據“申請-考核”制擬安排計劃數不低于 120%的額度劃定通過申請材料審 核的考生人數和名單,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 名、報考學科(類別)及方向、報考導師姓名和專業技術職務、推薦人姓名和 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申請條件情況等。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能力
考核環節。
材料審核及進入綜合能力考核的名單擬于 4 月中下旬公布, 可關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二十五條 各院系按學校要求組織綜合能力考核。
預計為 5 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和形式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考核內容: 包括外語聽說能力考查、基礎理論測試(筆試等) 、專業素質與
科研能力測試(面試、研究報告、實踐技能考核等) 。
具體內容與形式詳見考核前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各院系綜合能力
考核細則。
綜合能力考核總成績低于 60 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 科目將在各院系綜合能力考核細則中公布。
第二十六條 各院系在組織綜合能力考核的同時,須安排專門的考核組對考 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 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各院系組織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和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八條 各院系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能力考 車和體檢結果等,全面衡量、 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九條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 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函 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 須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 所在單位印章。
第三十條 通過“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學術學位博士生(不含國家專項計劃) 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 入學后要求脫產學習, 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專業學位 博士培養方式按招生簡章執行。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 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導致 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章 學費、資助及就業
第三十一條 2021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標準如下表, 待湖北省物價局審 批備案,以學校財務處網站公布為準。
科研能力測試(面試、研究報告、實踐技能考核等) 。
具體內容與形式詳見考核前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各院系綜合能力
考核細則。
綜合能力考核總成績低于 60 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 科目將在各院系綜合能力考核細則中公布。
第二十六條 各院系在組織綜合能力考核的同時,須安排專門的考核組對考 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 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各院系組織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和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八條 各院系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能力考 車和體檢結果等,全面衡量、 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九條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 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函 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 須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 所在單位印章。
第三十條 通過“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學術學位博士生(不含國家專項計劃) 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 入學后要求脫產學習, 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專業學位 博士培養方式按招生簡章執行。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 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導致 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章 學費、資助及就業
第三十一條 2021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標準如下表, 待湖北省物價局審 批備案,以學校財務處網站公布為準。
2021 年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學制, 繳費方式 |
非定向、定向(專項計劃) |
10000 元/人·年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口腔醫 學、護理學的學制 3 年, 基它學科 學制 4 年,直博學制 5 年。 年度繳 費。 |
2021 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繳費方式 |
臨床醫學博士 | 15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3 年,年度繳費。 |
教育博士 | 2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工程類博士 (非定向) | 21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工程類博士 (定向) | 3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2021 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學制, 繳費方式 |
工程類博士 (定向) | 3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第三十二條 獎學金、助學金、貸款等資助辦法按我校有關規定實行,具體 內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及院系網站公示為準。
第三十三條 我校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 專項計劃全日制定 向博士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校內宿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校內住宿。
第三十四條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 位“雙向選擇”的方式, 按照就業協議辦理派遣手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后 回定向單位就業。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招生信息公開網址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三十六條 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并及時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予以公布。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珞喻路 1037 號 郵政編碼: 430074
電話: 027-87541746
網址: http://gszs.hust.edu.cn/
微信公眾號: hust_gszs
網址: http://gszs.hust.edu.cn/
微信公眾號: hust_gszs
各院系聯系方式
院系 代碼 | 院系名稱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區號 027) | 院系 代碼 | 院系名稱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區號 027) |
011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鄧老師 | 87543431 | 400 | 人文學院 | 陳老師 章老師 |
87557713 87556545 |
012 | 物理學院 | 高老師 | 87559495 | 403 | 法學院 | 沈老師 | 87556343 |
013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朱老師 | 87559334 | 404 | 社會學院 | 張老師 楊老師 | 87543252 |
100 |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 | 崔老師 | 87541744 | 406 | 哲學學院 | 陳老師 | 87542403 |
11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何老師 | 87557904 | 407 | 公共管理學院 | 蔣老師 | 87559344 |
121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王老師 | 87557814 | 408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盧老師 | 87544455 |
123 | 航空航天學院 | 程老師 朱老師 | 87543238 | 411 | 外國語學院 | 張老師 | 87543339 |
131 |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87543035 | 420 | 教育科學研究院 | 劉老師 | 87543347 |
140 | 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 | 徐老師 | 87543258 | 450 | 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 | 譚老師 | 87557253 |
170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陸老師 | 87792269 | 510 | 基礎醫學院 | 吳老師 | 83692627 |
181 | 電子信息與通信學院 | 吳老師 | 87543704 | 513 | 公共衛生學院 | 袁老師 | 83692341 |
182 | 光學與電子信息學院 | 何老師 | 87558730 | 514 | 藥學院 | 汪老師 | 83692733 |
184 | 人工智能與自動化學院 | 王老師 | 87540131 | 515 | 法醫學系 | 劉老師 | 83692638 |
187 | 武漢光電國家研究中心 | 蘇老師 | 87793536 | 516 | 醫藥衛生管理學院 | 李老師 | 83692730 |
21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方老師 | 87556058 | 517 | 護理學院 | 鄭老師 | 83692654 |
220 | 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 胡老師 | 87559134 | 519 | 生殖健康研究所 | 張老師 | 83692651 |
242 |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 | 駱老師 程老師 | 87542231 | 530 | 附屬協和醫院 | 舒老師 | 85726337 |
261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李老師 | 87792403 | 540 | 附屬同濟醫院 | 王老師 | 83663539 |
300 | 管理學院 | 陳老師 | 87556491 | 550 | 附屬梨園醫院 | 江老師 | 86785629 |
310 | 經濟學院 | 陸老師 | 87543251 | 920 |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 龍老師 |
87540556 |
華中科技大學2019年面向港、澳、臺招收博士、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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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總分基本要求 單科基本要求 外國語 業務一 業務二 港澳臺博士 190 50 50 50 港澳臺碩士 180 50 50 50 港澳臺碩士 180 50 100(業務課總分為300分)
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港澳臺初試成績查詢功能開通后可查詢個人初試成績。
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招生簡章2022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 結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 生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定注冊地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
路 1037 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益性事業單位, 學校接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在醫 學領域教育、科研和社會服務中接受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 工作的各項規定,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 按校、院兩級管理 體制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 導機構, 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 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政策, 研究、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研究生院負責執行 上級部門招生法律法規, 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關管理文件, 組織全校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負責對考試考務工作、命題評卷、復試調 劑、信息公開等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 加強風險防控。
第六條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院系、附屬醫院等二級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 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 試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1 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共計 2200 名左右,包括直接 攻博、 碩博連讀 (碩博貫通) /臨床轉博、“申請-考核”制等三種方式。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 結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 生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定注冊地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
路 1037 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益性事業單位, 學校接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在醫 學領域教育、科研和社會服務中接受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 工作的各項規定,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 按校、院兩級管理 體制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 導機構, 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 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政策, 研究、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研究生院負責執行 上級部門招生法律法規, 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關管理文件, 組織全校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負責對考試考務工作、命題評卷、復試調 劑、信息公開等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 加強風險防控。
第六條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院系、附屬醫院等二級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 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 試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1 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共計 2200 名左右,包括直接 攻博、 碩博連讀 (碩博貫通) /臨床轉博、“申請-考核”制等三種方式。
(一) 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 等 9 個學科門類的一級學科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800 名;
(二)招收臨床醫學、教育等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60 名;
(三) 在 5 個工程類別, 包括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 工(0856)、能源動力(0858)、交通運輸(0861)等, 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預計招收 240 名左右。
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第八條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 養研究生專項計劃、援疆計劃等, 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文件執行, 錄取類別均為 全日制定向。具體要求詳見各專項計劃招生簡章或招考說明。
第四章 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第九條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 專業學位可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從 2020 年起,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除臨床醫學(含專業學位)、 護理學、口腔醫學及中西醫結合一級學科為 3 年外, 其他學科(類別)均為 4 年; 直接攻博為 5 年。直接攻博、教育博士和工程類博士 (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 化工、能源動力、交通運輸)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 不超過 7 年, 其他博士生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不超過 6 年。
第十一條 考生應仔細閱讀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學科(類別) 、專業(領域) 的說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行端正, 遵紀守法, 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 已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 以
(二)招收臨床醫學、教育等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約 160 名;
(三) 在 5 個工程類別, 包括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 工(0856)、能源動力(0858)、交通運輸(0861)等, 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預計招收 240 名左右。
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第八條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 養研究生專項計劃、援疆計劃等, 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文件執行, 錄取類別均為 全日制定向。具體要求詳見各專項計劃招生簡章或招考說明。
第四章 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第九條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 專業學位可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從 2020 年起,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除臨床醫學(含專業學位)、 護理學、口腔醫學及中西醫結合一級學科為 3 年外, 其他學科(類別)均為 4 年; 直接攻博為 5 年。直接攻博、教育博士和工程類博士 (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 化工、能源動力、交通運輸)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 不超過 7 年, 其他博士生 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不超過 6 年。
第十一條 考生應仔細閱讀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學科(類別) 、專業(領域) 的說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行端正, 遵紀守法, 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 已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 以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者必須在網上信息確認前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否則只能以 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必須達到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在國(境) 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 須在網上信息確認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報 告。
(四) 符合各招生院系報考說明中對外語水平、學術能力等提出的報考要求 和申請條件。
(五)以同等學力者報考相關專業的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 件:
1.獲得學士學位后連續工作滿六年或六年以上(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
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
2.已修完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課程及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 供碩士生培養單位出具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
3.已在所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過兩篇以 上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 勵(排名前五名)。
同等學力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滿分為 100 分。
第十三條 報考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具備的條件詳見《華中科技大 學 2021 年專業學位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報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0451)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 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 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需出具工 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我校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專業教師。不接
收同等學力考生。
(二)教育科學研究院設有“教育領導與管理”、“學生發展與教育”兩個領域, 其中“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各級各類學校 管理人員, “學生發展與教育”領域招收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 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與工作人員。
(四) 符合各招生院系報考說明中對外語水平、學術能力等提出的報考要求 和申請條件。
(五)以同等學力者報考相關專業的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 件:
1.獲得學士學位后連續工作滿六年或六年以上(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
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
2.已修完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課程及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 供碩士生培養單位出具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
3.已在所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過兩篇以 上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 勵(排名前五名)。
同等學力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滿分為 100 分。
第十三條 報考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具備的條件詳見《華中科技大 學 2021 年專業學位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報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0451)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 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 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需出具工 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我校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專業教師。不接
收同等學力考生。
(二)教育科學研究院設有“教育領導與管理”、“學生發展與教育”兩個領域, 其中“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各級各類學校 管理人員, “學生發展與教育”領域招收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 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與工作人員。
(三) 外語水平須滿足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要求。如未滿足條件的考生 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博士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四)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報考時要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十五條 報考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1051)的考生, 除滿足第 十二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
2.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博士入學前應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或至入學前連續 3 年以 上(含 3 年) 在臨床一線工作并考核合格(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材 料);
4.申請專業原則上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相一致。
5 .外語水平滿足擬報考院系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條件。未滿足條 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第十六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 應滿足的要求詳見《華中科技大學 2021 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 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以下簡稱少骨計劃) 的考 生須在報名期間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申請-考核”
報考少骨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以下簡 稱對口支援計劃) 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條要求外, 還須符合教育部相應專項計 劃的報考要求, 并通過所在受援高校及相關部門的推薦和審核。 “申請-考核”報 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四)僅招收全日制定向生,報考時要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十五條 報考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1051)的考生, 除滿足第 十二條第(一)至(四)款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
2.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博士入學前應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或至入學前連續 3 年以 上(含 3 年) 在臨床一線工作并考核合格(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材 料);
4.申請專業原則上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相一致。
5 .外語水平滿足擬報考院系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的申請條件。未滿足條 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后方可進入
后續環節。
第十六條 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的考生, 應滿足的要求詳見《華中科技大學 2021 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 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以下簡稱少骨計劃) 的考 生須在報名期間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申請-考核”
報考少骨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以下簡 稱對口支援計劃) 的考生, 除滿足第十二條要求外, 還須符合教育部相應專項計 劃的報考要求, 并通過所在受援高校及相關部門的推薦和審核。 “申請-考核”報 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
第六章 網上報名和提交申請材料
第十九條 “申請-考核”制考生網上報名與材料提交
時間: 2021 年 1 月 18 日 09:00——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一)報名及審核
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各學科(類別) “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專項
計劃)須登錄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yanzhao.hust.edu.cn,選
擇“申請考核博士報名”模塊,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考生須在報名時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近三月內正面、免冠、無妝、彩色電子證件照(白色背景, 寬高比 3:4)
(2)考生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原件正、反面照片 (分正、反面兩張 上傳,請確保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亮度均勻)
(3)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學籍證明材料。往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 (無碩士學位者,提供學士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生提交學信網學籍認證 報告,本校應屆碩士生也可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學校將在 2-3 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符 合基本報考條件的, 將予以通過。
(二)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 可在報名系統中進入后續材料提交及繳費環
節。
在 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系統關閉前,考生須按照報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 部申請材料并完成繳費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紙質版詳見院系要求) 。逾期未提交
的,視為放棄報考。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 《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模板可參見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網;
(2) 本科與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校級主管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
第十九條 “申請-考核”制考生網上報名與材料提交
時間: 2021 年 1 月 18 日 09:00——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一)報名及審核
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各學科(類別) “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專項
計劃)須登錄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yanzhao.hust.edu.cn,選
擇“申請考核博士報名”模塊,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考生須在報名時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近三月內正面、免冠、無妝、彩色電子證件照(白色背景, 寬高比 3:4)
(2)考生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原件正、反面照片 (分正、反面兩張 上傳,請確保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亮度均勻)
(3)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學籍證明材料。往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 (無碩士學位者,提供學士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生提交學信網學籍認證 報告,本校應屆碩士生也可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
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學校將在 2-3 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符 合基本報考條件的, 將予以通過。
(二)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 可在報名系統中進入后續材料提交及繳費環
節。
在 2021 年 3 月 5 日 17:00 系統關閉前,考生須按照報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 部申請材料并完成繳費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紙質版詳見院系要求) 。逾期未提交
的,視為放棄報考。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 《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模板可參見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網;
(2) 本科與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校級主管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
檔案室的公章)。
(3) 往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 告或研究工作進展報告等。
(4) 具有代表性的科學研究成果,如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 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陳述和證明。
(5) 提供 2 名推薦專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 一般為考生的碩士導 師,或與報考類別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系統將向推薦專家 發送郵件和短信,由專家在線反饋推薦意見。
(6)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材料。 如申請免考,請務必在系統中選擇,
并提交有效證明材料。
(7)報考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通過材料審核;
(2)所有材料 (包括電子版) 提交后不予退回;
(3)報考院系如對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 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郵箱或
寄送紙質材料的,請考生按報考院系要求另行準備。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 按要求 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擔。
(三) 繳費
所有材料提交完畢的考生, 可進入繳費流程。
報名費標準為 60 元(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繳納 95 元)。報名費一
經繳納,不予退款。
英語免考名單擬于 3 月中旬公布。須參加英語考試的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網的相關通知。
第二十一條 碩博連讀/臨床轉博的在校碩士生按學校有關文件進行報名并 參加審核及后續程序。
(3) 往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 告或研究工作進展報告等。
(4) 具有代表性的科學研究成果,如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 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陳述和證明。
(5) 提供 2 名推薦專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 一般為考生的碩士導 師,或與報考類別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系統將向推薦專家 發送郵件和短信,由專家在線反饋推薦意見。
(6)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材料。 如申請免考,請務必在系統中選擇,
并提交有效證明材料。
(7)報考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通過材料審核;
(2)所有材料 (包括電子版) 提交后不予退回;
(3)報考院系如對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 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郵箱或
寄送紙質材料的,請考生按報考院系要求另行準備。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 按要求 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擔。
(三) 繳費
所有材料提交完畢的考生, 可進入繳費流程。
報名費標準為 60 元(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繳納 95 元)。報名費一
經繳納,不予退款。
英語免考名單擬于 3 月中旬公布。須參加英語考試的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網的相關通知。
第二十一條 碩博連讀/臨床轉博的在校碩士生按學校有關文件進行報名并 參加審核及后續程序。
第二十二條 獲得 2021 年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生資格的考生, 已按規定在
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愿并接 收待錄取的,不再進行其他報名手續。
第七章 外語水平測試
第二十三條 學校統一組織外語水平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翻譯和寫 作能力, 考試語種為英語。
(一)時間: 暫定于 3 月下旬
(二) 形式: 暫定為筆試。 如有調整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告。
(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 申請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
(五)根據各院系提出的申請條件, 如考生已滿足院系條件的外語水平條件, 可申請免于參加學校的外語水平測試(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 學校統一劃定外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滿足免試條件或達到外 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含專項計劃),可進入申請材料審核。
(七)學校對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依據報考情況和招生計劃單獨劃線,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能力考核。
第八章 申請材料審核、綜合能力考核
第二十四條 各院系對符合報考條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進行申請材料審 核。根據“申請-考核”制擬安排計劃數不低于 120%的額度劃定通過申請材料審 核的考生人數和名單,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 名、報考學科(類別)及方向、報考導師姓名和專業技術職務、推薦人姓名和 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申請條件情況等。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能力
考核環節。
材料審核及進入綜合能力考核的名單擬于 4 月中下旬公布, 可關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二十五條 各院系按學校要求組織綜合能力考核。
預計為 5 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和形式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志愿并接 收待錄取的,不再進行其他報名手續。
第七章 外語水平測試
第二十三條 學校統一組織外語水平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翻譯和寫 作能力, 考試語種為英語。
(一)時間: 暫定于 3 月下旬
(二) 形式: 暫定為筆試。 如有調整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告。
(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 申請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
(五)根據各院系提出的申請條件, 如考生已滿足院系條件的外語水平條件, 可申請免于參加學校的外語水平測試(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 學校統一劃定外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滿足免試條件或達到外 語水平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含專項計劃),可進入申請材料審核。
(七)學校對少骨計劃、對口支援計劃依據報考情況和招生計劃單獨劃線, 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能力考核。
第八章 申請材料審核、綜合能力考核
第二十四條 各院系對符合報考條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進行申請材料審 核。根據“申請-考核”制擬安排計劃數不低于 120%的額度劃定通過申請材料審 核的考生人數和名單,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 名、報考學科(類別)及方向、報考導師姓名和專業技術職務、推薦人姓名和 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申請條件情況等。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能力
考核環節。
材料審核及進入綜合能力考核的名單擬于 4 月中下旬公布, 可關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二十五條 各院系按學校要求組織綜合能力考核。
預計為 5 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和形式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考核內容: 包括外語聽說能力考查、基礎理論測試(筆試等) 、專業素質與
科研能力測試(面試、研究報告、實踐技能考核等) 。
具體內容與形式詳見考核前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各院系綜合能力
考核細則。
綜合能力考核總成績低于 60 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 科目將在各院系綜合能力考核細則中公布。
第二十六條 各院系在組織綜合能力考核的同時,須安排專門的考核組對考 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 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各院系組織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和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八條 各院系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能力考 車和體檢結果等,全面衡量、 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九條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 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函 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 須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 所在單位印章。
第三十條 通過“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學術學位博士生(不含國家專項計劃) 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 入學后要求脫產學習, 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專業學位 博士培養方式按招生簡章執行。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 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導致 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章 學費、資助及就業
第三十一條 2021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標準如下表, 待湖北省物價局審 批備案,以學校財務處網站公布為準。
科研能力測試(面試、研究報告、實踐技能考核等) 。
具體內容與形式詳見考核前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各院系綜合能力
考核細則。
綜合能力考核總成績低于 60 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 科目將在各院系綜合能力考核細則中公布。
第二十六條 各院系在組織綜合能力考核的同時,須安排專門的考核組對考 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 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各院系組織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和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八條 各院系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能力考 車和體檢結果等,全面衡量、 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九條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 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函 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 須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 所在單位印章。
第三十條 通過“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學術學位博士生(不含國家專項計劃) 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培養, 入學后要求脫產學習, 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專業學位 博士培養方式按招生簡章執行。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 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導致 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章 學費、資助及就業
第三十一條 2021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標準如下表, 待湖北省物價局審 批備案,以學校財務處網站公布為準。
2021 年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學制, 繳費方式 |
非定向、定向(專項計劃) |
10000 元/人·年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口腔醫 學、護理學的學制 3 年, 基它學科 學制 4 年,直博學制 5 年。 年度繳 費。 |
2021 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繳費方式 |
臨床醫學博士 | 15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3 年,年度繳費。 |
教育博士 | 2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工程類博士 (非定向) | 21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工程類博士 (定向) | 3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2021 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 ||
類別 | 學費標準 | 學制, 繳費方式 |
工程類博士 (定向) | 30000 元/人·年 | 學制為 4 年,年度繳費。 |
第三十二條 獎學金、助學金、貸款等資助辦法按我校有關規定實行,具體 內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及院系網站公示為準。
第三十三條 我校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 專項計劃全日制定 向博士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校內宿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校內住宿。
第三十四條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 位“雙向選擇”的方式, 按照就業協議辦理派遣手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后 回定向單位就業。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招生信息公開網址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第三十六條 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并及時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予以公布。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珞喻路 1037 號 郵政編碼: 430074
電話: 027-87541746
網址: http://gszs.hust.edu.cn/
微信公眾號: hust_gszs
網址: http://gszs.hust.edu.cn/
微信公眾號: hust_gszs
各院系聯系方式
院系 代碼 | 院系名稱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區號 027) | 院系 代碼 | 院系名稱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區號 027) |
011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鄧老師 | 87543431 | 400 | 人文學院 | 陳老師 章老師 |
87557713 87556545 |
012 | 物理學院 | 高老師 | 87559495 | 403 | 法學院 | 沈老師 | 87556343 |
013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朱老師 | 87559334 | 404 | 社會學院 | 張老師 楊老師 | 87543252 |
100 |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 | 崔老師 | 87541744 | 406 | 哲學學院 | 陳老師 | 87542403 |
11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何老師 | 87557904 | 407 | 公共管理學院 | 蔣老師 | 87559344 |
121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王老師 | 87557814 | 408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盧老師 | 87544455 |
123 | 航空航天學院 | 程老師 朱老師 | 87543238 | 411 | 外國語學院 | 張老師 | 87543339 |
131 |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87543035 | 420 | 教育科學研究院 | 劉老師 | 87543347 |
140 | 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 | 徐老師 | 87543258 | 450 | 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 | 譚老師 | 87557253 |
170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陸老師 | 87792269 | 510 | 基礎醫學院 | 吳老師 | 83692627 |
181 | 電子信息與通信學院 | 吳老師 | 87543704 | 513 | 公共衛生學院 | 袁老師 | 83692341 |
182 | 光學與電子信息學院 | 何老師 | 87558730 | 514 | 藥學院 | 汪老師 | 83692733 |
184 | 人工智能與自動化學院 | 王老師 | 87540131 | 515 | 法醫學系 | 劉老師 | 83692638 |
187 | 武漢光電國家研究中心 | 蘇老師 | 87793536 | 516 | 醫藥衛生管理學院 | 李老師 | 83692730 |
21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方老師 | 87556058 | 517 | 護理學院 | 鄭老師 | 83692654 |
220 | 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 胡老師 | 87559134 | 519 | 生殖健康研究所 | 張老師 | 83692651 |
242 |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 | 駱老師 程老師 | 87542231 | 530 | 附屬協和醫院 | 舒老師 | 85726337 |
261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李老師 | 87792403 | 540 | 附屬同濟醫院 | 王老師 | 83663539 |
300 | 管理學院 | 陳老師 | 87556491 | 550 | 附屬梨園醫院 | 江老師 | 86785629 |
310 | 經濟學院 | 陸老師 | 87543251 | 920 |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 龍老師 | 87540556 |
華中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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