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考研復試歧視
更新時間:03-09 09:34:3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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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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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帶有哈爾濱工程大學考研復試歧視疑問的人還是挺多的。哈爾濱工程大學考研復試還是比較公正的,對于外校考生,對于來自于較差學校的考生都沒有什么偏見。但同樣的,不管哈爾濱工程大學考研復試歧視是多么公平公正的學校,導師在面試時也會更希望能夠招收到更優秀的學生。打個比方,如果兩個考生的總分和表現都比較接近,但一個來自于985,另一個來自于三本,那會錄取誰?相信肯定會選985的考生,好學校的學生大概率會有更好的學術思維和學術基礎。所以,假如你來自于普通的院校,那么請一定要讓自己在成績總分方面領先其他人一截,這樣才能在復試中保證優勢,不因本科院校而受到影響。
哈爾濱工程大學2020年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通知
哈爾濱工程大學2020年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通知,各位考生:教育部于4月14日公布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及《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目前正在按照國家和黑龍江省相關要求,積極準備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等相關工作,復試預計于4月30日后啟動,復試形式、具體要求和專業分數線等另行公布。請各位考生保持良好心態,耐心等待,認真準備復試,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hrbeu.edu.cn/)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公眾號(哈爾濱工程大學研招辦)發布的有關復試和調劑工作的通知,祝各位考試取得好成績。
為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和東北振興,學校積極拓展招生資源,2020年度全日制碩士招生計劃有較大幅度增長,歡迎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報考我校。
相關鏈接:
1.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分數線
2.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4月15日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由各院(系)確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的復試指導。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報考深圳校區、威海校區考生的復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院(系)統一組織進行。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條件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條件
一、 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錄取資格。
(2)考生的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
(5)深圳校區、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應給予協調配合。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條件
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條件
2.調劑錄取
(1)調劑條件
a.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e.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跨院(系)調劑的方案由學校統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院(系)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校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e.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3)從校外調劑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方案報送學校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組織考生復試。
d.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續,否則視擬錄取無效。
3.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可按擬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申請。
2019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一、 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學意愿,又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發展等方面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 工作組織
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指導全校的復試及錄取工作。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監察處負責。各院(系)、深圳校區與威海校區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進行。各院(系)、校區還須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院(系)、校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三、 錄取規模
在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計劃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各單位的錄取規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規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節本單位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四、 復試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復試錄取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1.復試線
表1 統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學 科 |
四科 總分 |
政治 外語 |
業務課一 業務課二 |
哲學[01] | 310 | 50 | 80 |
經濟學[02]、應用統計碩士[0252]、法學[03]、社會工作[0352]、管理學[12]、設計學[1305](數字媒體藝術方向) | 350 | 60 | 90 |
外國語言文學[0502]、翻譯碩士[0551] | 370 | 60 | 90 |
理學[07] | 310 | 50 | 75 |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工程([0852],不含照顧領域)、建筑學[0851]、城市規劃[0853]、風景園林[0953] | 330 | 50 | 80 |
工學照顧學科(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工程照顧領域(動力工程[085206]、航天工程[085233]) | 320 | 50 | 80 |
表2 聯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學 科 | 總分 | 外語 | 綜合能力 |
會計碩士[1253] | 200 | 60 | 120 |
工商管理碩士[1251]、 公共管理碩士[1252] |
同國家A類分數線 |
表3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類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科 | 總分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建筑學[0851] | 310 | 40 | 40 | 80 | 80 |
其他學科 | 280 | 40 | 40 | 65 | 65 |
有關復試線的說明:
(1)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科應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線要求后續見學校的有關通知。
(3)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并符合考核規定條件,可根據教育部統一規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5)符合以上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復試名單公布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考生初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具體申請辦法,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并失去擬錄取資格。考生資格審查后,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在復試資格審查登記表上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由各院(系)確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的復試指導。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報考深圳校區、威海校區考生的復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院(系)統一組織進行。
一、 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錄取資格。
(2)考生的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
(5)深圳校區、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應給予協調配合。
2.調劑錄取
(1)調劑條件
a.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e.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跨院(系)調劑的方案由學校統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院(系)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校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e.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3)從校外調劑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方案報送學校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組織考生復試。
d.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續,否則視擬錄取無效。
3.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可按擬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申請。
二、 時間安排
1.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于2月28日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學校。學校審核后統一在網上公布,各院(系)隨后也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內容應與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內 容 |
2月25日 | 公布學校復試基本線 |
2月28日 前 | 公布各院(系)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
3月7日~3月8日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3月9日上午08:30~11:30 | 全校統一筆試 |
3月9日下午 ~3月12日 |
(1) 筆試評卷與面試 (2) 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獎學金類別 |
3月10日~3月30日 | 進行校內外調劑復試及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
4月1日~4月21日 | 學校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考院 |
6月 |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
注:以上時間各院(系)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
一、 其他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院(系)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另文發布)要求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
校本部擬錄取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2019級碩士研究生統考生第一學年基本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文發布)執行。深圳校區、威海校區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分別按深圳校區、威海校區文件要求進行。
3.MBA、MPA、MPAcc考生的復試
MBA、MPA、MPAcc考生的復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有關時間和要求見管理學院的通知。
4.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考生的復試由所在的院(系)負責組織進行,有關要求后續見學院相關通知。
5.檔案審核及體檢有關要求
(1)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院(系)向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狀況。具體要求詳見《哈爾濱工業大學關于擬錄取研究生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材料審查的有關規定》(另附)。
(2)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參照《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監察處監督電話:86413389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材料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材料
二、資格審查
(一)各院系要在復試前認真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條件以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對不符合規定者和身份不符者,不予復試。具體審查內容如下:
1.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 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三、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2019年3月20日-4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由各院系自定,并提前2個工作日將復試安排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同時確保及時通知到每一名考生。
哈爾濱工程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各有關院系: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9年“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進入復試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考數學的考生
政治:35,外語:25,數學:60,專業課:65,總分:270。
(二)不考數學的考生
政治:35,外語:30,專業課:80,總分:270。
二、資格審查
(一)各院系要在復試前認真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條件以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對不符合規定者和身份不符者,不予復試。具體審查內容如下:
1.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 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二)其他說明
1.現場確認期間,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未按時提交的將不予擬錄取。如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2.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業考生均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哈爾濱工程大學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單位、考生、研究生院各執一份,由院系收齊后統一到研究生院辦理。
三、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2019年3月20日-4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由各院系自定,并提前2個工作日將復試安排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同時確保及時通知到每一名考生。
四、復試工作
復試工作要求請各院系嚴格按照《哈爾濱工程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階段工作辦法》要求執行。
五、擬錄取名單報送
請各院系于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工作,并將擬錄取名單(含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六、如有疑問,請與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82589675
聯 系 人:馬老師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一、擬錄取工作
(一)考生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應嚴格依據總成績在專業的排名確定,由高向低依次擬錄取。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1、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擬錄取;
2、凡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中的任意一項低于達標分數線者、MBA、MPA聯考考生加試政治理論成績低于60分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4、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6、非本校應屆國防生的其他高校或軍事院校的考生不得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經復試合格確定的擬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后,還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四)錄取類別的確定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錄取為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研究生;單獨考試、MBA和MPA等其他在職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研究生。
(五)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業考生均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哈爾濱工程大學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3份)(見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單位、考生、研究生院各執一份,由院系收齊后統一到研招辦辦理。
(六)申請保留資格者,必須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調劑要求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調劑要求
一、調劑條件
(一)校內調劑的基本條件
1、滿足《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調劑的基本要求;
2、滿足報考一志愿專業復試線且須參加復試;
3、滿足調入和調出院系的其他要求,或院系制定的跨專業調劑要求。
(二)校際調劑條件(不含“大學生士兵計劃”)
1、優秀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含MBA、MPA考生),符合《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調劑的基本要求,且同時滿足我校各院系提出的具體調劑條件(見附件2)。
2、報考MBA、MPA的考生須符合《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調劑的基本要求。
(三)“大學生士兵計劃”校際調劑的基本條件:
擬申請調入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滿足教育部關于考生調劑的基本要求,且擬調入專業只能為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
二、調劑程序:
(一)校內調劑程序
1、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2、跨院(系)調劑辦法須在本單位復試細則中公示,內容包括可調入學科、調劑申請條件等。
3、校內調劑須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考生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校內調劑申請表》(見附件3),經調出和調入院系同意后,方可安排復試。
(二)校際調劑程序
1、校際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承認。
2、各院系根據本單位條件工作方案中的調劑要求,確定滿足調入專業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必須嚴格按照公布的調劑條件進行篩選,并經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3、各院系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布復試通知,考生須于收到復試通知24小時之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4、研招辦復核擬錄取名單無誤后,將復試合格考生錄取狀態設置為“待錄取”,考生收到后須于24小時內進行網上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
5、復試名單、調劑申請表、擬錄取名單必須由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有調劑需求的院系須提前確定調劑工作方案并報送研招辦審核,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調劑工作方案須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各院系每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均應上報研招辦審核,并提前公布,每次開放時間不低于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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