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考研復試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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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考研復試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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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帶有深圳大學考研復試歧視疑問的人還是挺多的。深圳大學考研復試還是比較公正的,對于外校考生,對于來自于較差學校的考生都沒有什么偏見。但同樣的,不管深圳大學考研復試歧視是多么公平公正的學校,導師在面試時也會更希望能夠招收到更優秀的學生。打個比方,如果兩個考生的總分和表現都比較接近,但一個來自于985,另一個來自于三本,那會錄取誰?相信肯定會選985的考生,好學校的學生大概率會有更好的學術思維和學術基礎。所以,假如你來自于普通的院校,那么請一定要讓自己在成績總分方面領先其他人一截,這樣才能在復試中保證優勢,不因本科院校而受到影響。

1、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教育部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深圳大學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學術學位可以向專業學位調劑,專業學位不可向學術學位調劑。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須符合《深圳大學2020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2、調劑程序
(1)研究生院于規定時間內在研招網的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瀏覽本校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3)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對遴選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5)招生學院(部)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本校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3、調劑工作辦法及復試錄取辦法
學校復試錄取辦法詳見《深圳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https://yz.szu.edu.cn/info/1008/11445.htm),各專業調劑工作辦法及復試錄取辦法由各招生學院(部)制定并公布。

4、調劑專業
各專業調劑要求、缺額數、申請方向、聯系方式及起始時間等相關調劑信息詳見各學院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



序號 學院
代碼
學院名稱 類型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1 105 法學院 專業學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學)(非全日制)
2 105 法學院 專業學位 035102 法律(法學)(非全日制)
3 112 經濟學院 專業學位 025100 金融(非全日制)
4 118 師范學院 專業學位 045102 學科教學(思政)(非全日制)
5 118 師范學院 專業學位 045112 學科教學(體育)(非全日制)
6 108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專業學位 085600 材料與化工
7 109 機電與控制工程學院 專業學位 085500 機械
8 112 經濟學院 專業學位 025400 國際商務
9 119 數學與統計學院 專業學位 025200 應用統計
10 124 醫學部 專業學位 105500 藥學
11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專業學位 085500 機械
12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專業學位 085600 材料與化工
13 127 微納光電子學研究院 專業學位 085400 電子信息
14 106 高等研究院 學術學位 0701Z1 復雜系統與數據科學
15 107 管理學院 學術學位 120100 管理科學與工程
16 112 經濟學院 學術學位 020100 理論經濟學
17 117 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 學術學位 071300 生態學
18 119 數學與統計學院 學術學位 070100 數學
19 121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學術學位 081400 土木工程
20 124 醫學部 學術學位 100100 基礎醫學
21 125 藝術學部 學術學位 130200 音樂與舞蹈學
22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學術學位 070200 物理學
23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學術學位 080200 機械工程
24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學術學位 080300 光學工程
25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學術學位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6 126 應用技術學院 學術學位 083100 生物醫學工程
27 127 微納光電子學研究院 學術學位 080300 光學工程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一、體檢內容及注意事項
 參加體檢的考生為:2020年碩士研究生已待錄取的考生。
 1、體檢時間:5月20日至5月29日,上午8點至10點空腹進行體檢(建議體檢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飲食清淡、不飲酒,晚上8點后不進食),按醫院規定時間領取化驗單,簽署總檢醫生意見并蓋章
 2、體檢項目:內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胸片、肝功2項、腎功2項、血常規。
 3、體檢費用:以各地三甲醫院為準。

二、體檢流程
 1、攜帶二代身份證到體檢處領取招工調干《體格檢查表》進行體檢,并在“貼照片處”貼上受檢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內近照);用正楷在體檢表和化驗單上填好體檢者姓名、性別、年齡(請務必正楷書寫)。
 2、體檢當天空腹到招工調干體檢處的收費處繳費。
 3、繳費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壓測量處、內、外、眼、耳鼻喉科)進行相關檢查(孕婦免做胸透檢查,必須事先向放射醫生申明),內、外科檢查前需先測量身高、體重、血壓。
 4、體檢結束后,保管好體檢報告,按醫院規定時間領取化驗單,由總檢醫生簽署體檢合格意見及蓋章。
 5.考生將已蓋章的體檢表及時交回各碩士點。

三、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 教學司》(教學[2010]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2020年5月11日
九、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考生復試階段、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總分、面試總分、初試業務課總分、初試外國語、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科目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新生獎學金評定不區分復試階段,按所有統考錄取考生的總成績排序。調劑生是否降檔參評具體由招生學院(部)確定。
3.擬錄取名單的確定須和當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專業保持一致。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
(2)復試總成績低于復試滿分60%者;
(3)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者。
(6)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調劑規定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本專業錄取指標的130%且在第一階段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教育部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深圳大學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學術學位可以向專業學位調劑,專業學位不可向學術學位調劑。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須符合《深圳大學2020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程序
(1)研究生院于規定時間內在研招網的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瀏覽本校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3)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對遴選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5)招生學院(部)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本校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五、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網上報到,同時確認考試時間和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及使用方法。復試時需核驗身份證、準考證及應考環境。復試考生遲到15分鐘禁止進入參加當科考試。
(一)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220分,MBA、MPA、MPAcc、建筑類、藝術類專業除外)
1.專業課面試
由于網絡遠程復試無法進行現場筆試,故將原復試筆試科目考核方式調整為面試形式進行,滿分50分。
2.綜合面試
(1)如果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
(2)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評分人員必須當場獨立評分。
(4)滿分120分。
3.英語測試
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50分。具體考核形式、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4.如專業課面試、英語測試獨立于綜合面試進行,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建筑類、藝術類專業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招生學院(部)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特點,參照以上復試方式自行制定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后由招生學院(部)公布。
(二)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學院(部)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素質和能力
(1)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與學術學位研究生相比,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專業能力傾向、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工作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穩妥做好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上級有關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在原有成熟的復試考核要求基礎上,根據網絡遠程復試的新變化新情況,加強復試工作組織實施,確保規范有序。
2.堅持公平公正。嚴格考生身份核驗及材料、作品真實性有效性審查,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實時監控復試過程,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肅招生考試工作紀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基本情況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建立復試考核題庫。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復試工作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各招生學院(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各招生學院(部)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學院(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按專業成立復試小組。
3.鑒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將于5月20日開放,復試工作分為兩階段進行,5月20日前為第一階段,5月20日后為第二階段。生源充足(不接收調劑)的專業須盡量在第一階段完成復試。生源不足(接收調劑)的專業可分別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進行復試(即第一階段對一志愿考生復試,第二階段對調劑生單獨復試),也可以選擇在第二階段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一起復試。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1.復試人數一般為本專業錄取指標(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數點進位,下同)。
2.本專業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已達到本專業錄取指標的130%,不再接收調劑生。
3.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4.選擇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分別復試的專業,調劑生復試比例適度提高,一般不超過200%。
四、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通知
各招生學院(部)負責通知到本單位所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2.招生學院(部)制定和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各招生學院(部)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根據復試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專業具體的招生指標、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資格審查、日程等信息。
五、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網上報到,同時確認考試時間和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及使用方法。復試時需核驗身份證、準考證及應考環境。復試考生遲到15分鐘禁止進入參加當科考試。
(一)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220分,MBA、MPA、MPAcc、建筑類、藝術類專業除外)
1.專業課面試
由于網絡遠程復試無法進行現場筆試,故將原復試筆試科目考核方式調整為面試形式進行,滿分50分。
2.綜合面試
(1)如果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
(2)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評分人員必須當場獨立評分。
(4)滿分120分。
3.英語測試
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50分。具體考核形式、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4.如專業課面試、英語測試獨立于綜合面試進行,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建筑類、藝術類專業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招生學院(部)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特點,參照以上復試方式自行制定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后由招生學院(部)公布。
(二)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學院(部)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素質和能力
(1)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與學術學位研究生相比,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專業能力傾向、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我校專項政策如下:
我校士兵計劃復試線為:國家B類線,不設單科線。
目前我校符合該計劃的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因此全部專業學位專業均可接受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申請,要求考生成績達到報考專業的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線。各招生學院(部)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并統籌安排。
七、調劑規定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本專業錄取指標的130%且在第一階段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教育部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深圳大學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學術學位可以向專業學位調劑,專業學位不可向學術學位調劑。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須符合《深圳大學2020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程序
(1)研究生院于規定時間內在研招網的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瀏覽本校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3)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對遴選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5)招生學院(部)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本校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八、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5.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考生復試階段、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總分、面試總分、初試業務課總分、初試外國語、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科目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新生獎學金評定不區分復試階段,按所有統考錄取考生的總成績排序。調劑生是否降檔參評具體由招生學院(部)確定。
3.擬錄取名單的確定須和當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專業保持一致。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
(2)復試總成績低于復試滿分60%者;
(3)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者。
(6)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與錄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負責,不斷完善對復試與錄取工作過程的監督。復試期間,學校負責紀檢、監察的成員進入復試小組面試現場巡視,對復試與錄取工作中不規范的做法及時給予糾正。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84條,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2.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學院(部)須于復試前,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各專業招生指標數、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學院(部)在復試結束后,立即將學院同意的復試結果(含復試成績、總成績、總排名及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經核準后在本單位公布。招生學院(部)負責將考生的復試成績通知考生。最后擬錄取名單在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4.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5.保證投訴、申述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復試結果公布后,一周內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述。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各招生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及時向學校報告并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一、錄取類別、檔案調取和定向協議簽署
根據教育部規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兩種:非定向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培養研究生(簡稱定向生)。我校全日制專業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定向生。
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須根據我校發放的《碩士生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的人事檔案通過機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
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無需調轉人事檔案,但須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1.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現實表現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向我校領取簽訂定向協議,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協議(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1.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2.各招生學院(部)在復試結束后,按研究生院檔案室規定對擬錄取考生檔案進行政審(定向生人事檔案按規定留在原工作單位不用調取,其工作學習單位提供現實表現政審材料)。政審結束將檔案密封后交研究生院檔案室,將政審不合格名單立即報研究生院。
3.持有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住有效身份證明的考生不占招生指標,該類考生復試線為:國家B類線或除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后過國家B類線(總分按比例折算),不設單科線。
4.錄取的考生請于規定時間內在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填寫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

深圳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調劑條件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我校高水平大學建設目標,原則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畢業于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不含獨立學院)的優質調劑生源報名。學術學位可以向專業學位調劑,專業學位不可向學術學位調劑。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初試科目中設有數學的專業,要求接收的調劑生初試考數學,否則在復試時須安排加試數學。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須符合《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程序
 
  (1)本校研究生院于規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瀏覽本校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3)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對復試小組遴選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5)招生學院(部)安排調劑生與一志愿考生一起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本校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深圳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考生入學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下同),滿分800分(MBA、MPA滿分500分,MPAcc滿分600分),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只能在復試總分加總時進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擬錄取名單的確定須和當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學科(專業)保持一致。如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按一級學科招生,則擬錄取名單按一級學科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如專業目錄中公布按二級學科招生,則擬錄取名單按二級學科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總成績180分以下者(MBA、MPA120分以下者);
 
  (3)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錄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深圳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五、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網上報到,同時確認考試時間、地點。復試時需核驗身份證及準考證,禁止攜帶通訊設備。
 
  (一)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300分,除MBA、MPA外)
 
  1.專業課筆試(100分)
 
  2.面試(120分)
 
  (1)如果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
 
  (2)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評分人員必須當場獨立評分。
 
  (4)條件許可的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英語測試(80分)
 
  英語測試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可設置專業英語筆試,具體考核形式、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滿分為200分,會計碩士(MPAcc)復試滿分為300分。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計入復試總分,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學院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特點制定。
 
  (二)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學院(部)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與學術學位研究生相比,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專業能力傾向、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我校專項政策如下:
 
  我校士兵計劃復試線為:國家B類線,不設單科線。
 
  目前我校符合該計劃的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因此全部專業學位專業均可接受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申請,要求考生成績達到報考專業的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線。各招生學院(部)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并統籌安排。
 七、調劑規定
 當前2019年考研分數線已經公布,穩穩過線的同學即可全心準備復試了,中公考研小編整理了“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文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復試工作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加強管理,全面做好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上級有關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取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基本情況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復試工作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各招生學院(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各招生學院(部)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學院(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按專業成立復試小組。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1.學術學位復試人數按本專業錄取指標(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30%(小數點進位,下同),專業學位復試人數按本專業錄取指標的150%。
 
  2.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已達到復試人數的專業,不得接收調劑生。
 
  3.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通知
 
  各招生學院(部)負責通知到本單位所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2.招生學院(部)制定和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各招生學院(部)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根據復試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專業具體的招生指標、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等信息。原則上各專業只進行一次復試,各專業如需再次復試須報研究生院審批。
 
  3.復試資格審查及其他復試相關事項
 
  復試資格審查及日程安排詳見《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生復試日程安排》。
 
  五、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網上報到,同時確認考試時間、地點。復試時需核驗身份證及準考證,禁止攜帶通訊設備。
 
  (一)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300分,除MBA、MPA外)
 
  1.專業課筆試(100分)
 
  2.面試(120分)
 
  (1)如果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
 
  (2)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評分人員必須當場獨立評分。
 
  (4)條件許可的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英語測試(80分)
 
  英語測試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可設置專業英語筆試,具體考核形式、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滿分為200分,會計碩士(MPAcc)復試滿分為300分。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計入復試總分,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學院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特點制定。
 
  (二)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學院(部)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與學術學位研究生相比,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專業能力傾向、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我校專項政策如下:
 
  我校士兵計劃復試線為:國家B類線,不設單科線。
 
  目前我校符合該計劃的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因此全部專業學位專業均可接受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申請,要求考生成績達到報考專業的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線。各招生學院(部)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并統籌安排。
 七、調劑規定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我校高水平大學建設目標,原則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畢業于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不含獨立學院)的優質調劑生源報名。學術學位可以向專業學位調劑,專業學位不可向學術學位調劑。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初試科目中設有數學的專業,要求接收的調劑生初試考數學,否則在復試時須安排加試數學。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須符合《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程序
 
  (1)本校研究生院于規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有調劑需求并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瀏覽本校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按研招網要求填報調劑至本校的志愿。不通過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3)有調劑需求的招生學院(部)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對復試小組遴選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4)接到網上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系統上確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
 
  (5)招生學院(部)安排調劑生與一志愿考生一起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和確定調劑生是否被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本校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八、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5.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考生入學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下同),滿分800分(MBA、MPA滿分500分,MPAcc滿分600分),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只能在復試總分加總時進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擬錄取名單的確定須和當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學科(專業)保持一致。如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按一級學科招生,則擬錄取名單按一級學科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如專業目錄中公布按二級學科招生,則擬錄取名單按二級學科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總成績180分以下者(MBA、MPA120分以下者);
 
  (3)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錄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與錄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負責,不斷完善對復試與錄取工作過程的監督。復試時,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紀檢、監察的成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與錄取工作中不規范的做法及時給予糾正。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84條,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學院(部)須于復試前,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各專業招生指標數、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學院(部)在復試結束后,立即將學院同意的復試結果(含復試成績、總成績、總排名及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經核準后在本單位公布。招生學院(部)負責將考生的復試成績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最后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4.保證投訴、申述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復試結果公布后,一周內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述。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各招生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及時向學校報告并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一、錄取類別、檔案調取和定向協議簽署
 
  根據教育部規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兩種:非定向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培養研究生(簡稱定向生)。我校僅接收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考生申請定向。
 
  擬錄取考生如有定向單位(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則錄取類別選擇“定向生”;如沒有定向單位,則錄取類別選擇“非定向生”。
 
  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須根據我校發放的《碩士生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的人事檔案通過機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
 
  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無需調轉人事檔案,但須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1.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現實表現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向我校領取簽訂定向協議,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協議(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1.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
 
  (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2.各招生學院(部)在復試結束后,按研究生院檔案室規定對擬錄取考生檔案進行政審(定向生人事檔案按規定留在原工作單位不用調取,其工作學習單位提供現實表現政審材料)。政審結束將檔案密封后交研究生院檔案室,將政審不合格名單立即報研究生院。
 
  3.持有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住有效身份證明的考生不占招生指標,該類考生復試線為:國家B類線或除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后過國家B類線(總分按比例折算),不設單科線。
    
       體檢安排
時間 具體事項
3月22日-3月30日 體檢:
考生在復試前,到深圳大學總醫院、深圳市第六人民醫院(南山醫院)、深圳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第二人民醫院)進行體檢,并于4月1日前,將體檢報告提交給招生學院(部)。體檢具體安排及要求請查閱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生復試體檢流程及注意事項》。未參加體檢者不予錄取。
復試時提交經總檢醫生簽字的體檢報告原件。
學院通知 提交報到材料:
考生須在3月25日-4月3日(該時間范圍內由各學院自行設定具體時間)登陸復試系統進行網上報到:未能按時報到的考生將被視為放棄復試。(網址: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
1、應屆畢業生:
①填寫學信網學籍在線認證碼;
②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照片(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身份證.jpg,須能看清楚身份證號碼、發證機關、有效期);
③注冊至本學期的學生證掃描照片(合并為一張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學生證.jpg,須能看清楚發證學校、注冊章等信息);
④成績單掃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張小于500K的圖片并命名為:成績單.jpg或成績單.pdf,須能看清楚修讀科目名稱、學分、分值等信息);
2、往屆畢業生:
①學信網學歷在線認證碼或學歷認證報告編號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
②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照片(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身份證.jpg,須能看清楚身份證號碼、發證機關、有效期);
③畢業證書掃描照片(一張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畢業證.jpg,須能看清楚發證學校名稱,畢業證號碼,發證日期);
3、補充材料:
①《退出現役證》掃描照片及《入伍批準書》掃描照片(僅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提交,2張分別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退出現役證.jpg或者入伍批準書.jpg,須能看清楚號碼);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掃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僅限一張小于200K的圖片并命名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學歷/學籍認證有效期均須到8月31日或者更長。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線認證碼或學歷認證報告編號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須在下面三個網址之一能查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線驗證碼)
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學歷認證報告編號)
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
復試:
具體安排以各招生學院(部)通知為準。
擬錄取:
1、向學院領取相關材料: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領取《調檔函》。
2、需要簽定向協議的考生(僅限非全日制專業考生):申請定向的擬錄取考生須在4月9日前提交一式三份協議及《現實表現》材料,否則統一錄取為非定向。
4月20日前 調檔:
1、已領《調檔函》的考生,根據《調檔函》上要求,在4月20日前將檔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
2、按教育部規定,若考生的檔案不能按時寄達招生單位,由此造成考生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予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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