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45:4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浙江財經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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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經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統籌管理。

組 長:鐘曉敏

副組長:王奎泉、徐曉東

成 員:研究生院、監察處、信息化辦公室、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各培養單位研招負責人

各培養單位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負責人、學位點負責人、碩士研究生導師代表及相關管理人員組成,負責對所在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

各培養單位黨委應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督,發揮好紀委委員、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全面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工作。

各培養單位按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原則上為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組成,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復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在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上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工作職責

(一)研究生院

1.指導各培養單位開展調劑和復試工作;

2.制定各培養單位招生計劃;

3.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4.負責學校一志愿考生的調出工作;

5.審核復試考生名單;

6.審核并上報擬錄取考生名單;

7.制作錄取通知書。

(二)各培養單位

1.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各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3.復試生源調劑;

4.復試考生資格審核;

5.組織本培養單位的網絡遠程復試工作;

6.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7.調劑生源網上確認工作;

8.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9.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信息化辦公室

1.保障校內網絡運行正常流暢;

2.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四)保衛處

1.加強復試期間考場外圍通道的巡邏工作;

2.加強復試期間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和校園治安管理;

3.及時處置復試期間突發安全事件。

(五)后勤服務中心

1.做好復試場所環境日常消毒工作;

2.負責處理復試期間的健康突發情況;

3.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和醫療保障。


四、調劑工作

(一)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需具有本科學歷或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要求(各專業復試要求詳見各培養單位網站通知)。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未參加數學統考的考生不得調入我校招生目錄中需參加數學三統考的專業,參加小語種考試的考生應與我校招生目錄中公布的語種一致。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非全日制專業也可以調劑到全日制專業。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的調劑工作按《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執行。

(二)調劑流程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情況,并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培養單位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說明接受調劑的專業和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2.研究生院和各培養單位開通調劑咨詢熱線,接受考生咨詢。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4.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各培養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達到后,如果培養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6.調劑復試人員的名單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對外公布。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同一培養單位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復試分數線、復試內容、評判標準等必須相同。其余要求由各培養單位確定。

2.學校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形式,具體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各培養單位要加強與考生的溝通聯系,確認遠程復試必備的各項條件。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培養單位,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嚴格考生資格審查。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審查期間,培養單位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5.復試開始前須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實人認證操作,認證通過后才能開始復試。

6.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原則。在采用多樣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學術創新潛質和綜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強誠信評判。

2.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三)復試內容

各培養單位應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外語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語和聽力水平。

3.綜合能力考查。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題目為主,綜合考查考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情況。

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全程錄音錄像,給出復試成績,并存檔備查;每位考生的遠程網絡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同一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相同。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40%,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總分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分÷5×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2)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分÷3×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3.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增加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知識水平考核模塊,針對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相關內容進行提問,難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該項考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分鐘(累計復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滿分為100分。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考核。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查由相關招生培養單位在復試的綜合能力考查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工作流程

1.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培養單位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本工作辦法,制訂本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2.確定復試進程安排。各培養單位應在3月24日起有序組織啟動復試工作,一般應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其中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應在3月28日前完成。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由培養單位根據生源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盡快安排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各培養單位網站公布。

3.加強復試培訓與管理。各培養單位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教師、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掌握工作規范、招生政策,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六、錄取工作

培養單位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各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培養單位須結合綜合能力考查情況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單后續通過郵寄等方式交培養單位歸檔備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各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錄取時適度保障一志愿考生利益。

5.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無誤后上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培養單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本培養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結果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應與各培養單位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向培養單位提出質疑,培養單位應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考生不接受解釋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

電子信箱:yjs@zufe.edu.cn

電話:0571-86754635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310018

八、附則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各位考生:
現將我校2024年碩士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確定方法通知如下:
應符合A類考生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復試人數及復試分數線確定方法具體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達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計劃-推免人數)×120%:
(招生計劃-推免人數)×120%=復試人數。
復試人數小數點部分全部進位,最后一名并列時全部進入復試,并按此確定復試分數線。
(二)第一志愿考生達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推免人數)×120%:
第一志愿考生達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均可參加復試。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加分后達到復試分數線的,可參加復試。
各位考生做好準備,預祝大家取得好成績!
各位考生:
我校將于近日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下沙校區),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從學校南大門進入校園。現作溫馨提示:
一、住宿
學校附近住宿有:
① 學校學術交流中心(0571-87557191)
② 怡萊酒店 地址: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正街567號(0571-56071888)
③ 貝殼酒店 地址: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正街金沙居A座(0571-86937077)
④ 漢庭酒店 地址:杭州市錢塘區下沙學正街388號(0571-86828603)
請考生自行聯系。
二、交通
從杭州火車東站、杭州火車站、杭州汽車客運中心下車或者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下機的考生,均可乘坐杭州地鐵1號線直達文海南路地鐵站,再步行換乘公交3148路到下沙高教東區站后步行到校或由文海南路地鐵站直接打車到校。
三、用餐
外校考生在復試期間可以選擇在校內就餐,校內學術中心餐廳二樓和西北組團餐廳均可用餐,支持支付寶和微信支付。
四、其他
復試期間,考生親友禁止入校。學校不承擔考生車輛的停泊,請考生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復試安排請參見各學院復試細則及日程安排表。請在規定時間內來我校復試,逾期不參加復試者責任自負。
預祝考生考試順利!


為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工作組織
1.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統籌管理。
組長:董進才
副組長:戴維奇
成員:倪文斌、馬祖軍、劉輝、謝鳳華、隆清琦、徐璐、鄭瑜琦
2.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全面監察監督招生調劑復試工作,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單如下:
組長:朱力明
副組長:陳小芳
成員:楊文超、邱夏、胡星平、梁瑞華
3.學院按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原則上為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組成,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筆試與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筆試與面試。在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上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碩士研究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工作。
三、工作職責
學院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實施調劑和復試工作,確保錄取工作質量。主要職責如下:
1.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3.調劑復試生源;
4.審核復試考生資格;
5.組織本培養單位的筆試、面試工作;
6.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7.調劑生源網上確認工作;
8.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調劑工作
(一)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需具有本科學歷或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未參加數學統考的考生不得調入我校招生目錄中需參加數學三統考的專業,參加小語種考試的考生應與我校招生目錄中公布的語種一致。
(二)調劑流程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生源缺額情況,并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學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說明接受調劑的專業和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2.研究生院和學院開通調劑咨詢熱線,接受考生咨詢。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4.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審核申請材料。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學院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達到后,如果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6.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對外公布。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
2.我院采用現場復試。復試流程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
4.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的校驗和報考條件核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期間,培養單位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5.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原則。在采用多樣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并加強誠信評判。
2.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三)復試內容
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堅持并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專業課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綜合面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以及人文素質等綜合能力,并給出面試成績。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全程錄音錄像,并存檔備查;每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同一專業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相同。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5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3.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在專業課筆試的基礎上再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筆試方式,難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考核。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工作流程
1.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學院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本工作辦法,制訂本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2.確定復試進程安排。對于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復試工作,復試擬定于4月1日-2日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對于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自4月8日起啟動調劑復試工作,原則上在4月19日前完成。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各培養單位網站公布。
3.做好復試筆試工作。復試筆試命題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學院按照保密制度做好筆試試卷的印制和保管工作,組織筆試考務工作,考場規則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4.加強復試培訓與管理。學院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教師、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掌握工作規范、招生政策,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六、錄取工作
學院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擬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遞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擬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學院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結合綜合能力考查情況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包含血常規(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規檢查項目。體檢單通過現場遞交或郵寄等方式交學院歸檔備查。
5.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7.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學科交叉人才培養項目”招生計劃錄取說明
浙江財經大學“學科交叉人才培養項目”適用于我院企業管理專業。此項目由我校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聯合成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財經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浙江研究院”承擔培養任務。項目簡介詳見附件1。
按照“自愿申請、高分優先”的原則,由考生自主決定是否優先選擇“學科交叉人才培養項目”。如果優先選擇本項目的考生人數超出本項目招生計劃數,則按照優先選擇本項目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高分考生優先錄取至本項目,若總成績相同,則初試成績較高考生優先錄取至本項目。
八、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本培養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結果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應與各培養單位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向培養單位提出質疑,培養單位應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考生不接受解釋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我院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
電子信箱:gsxy@zufe.edu.cn
電話:0571-86732653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浙江財經大學管理學院
郵編:310018
九、附則
本辦法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為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及《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以行政負責人為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和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碩士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工作。名單如下:
組 長:林香娥
副組長:毋丹
成 員:趙順宏、劉傳鴻、付瓊、孫德平、蔡海燕、洪艷、劉華婷、李坤
2.學院黨委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督,發揮好學院紀委委員、特邀監察員的作用,成立監督小組,全面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名單如下:
組長:羅金艷
副組長:袁慧蘭
成員:崔霞、謝點
3. 學院按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原則上為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復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在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將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錄音錄像,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上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并存檔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工作職責
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實施調劑和復試工作,確保錄取工作質量。主要職責如下:
1.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3.調劑復試生源;
4.審核復試考生資格;
5.組織筆試、面試工作;
6.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7.調劑生源網上確認工作;
8.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調劑工作
(一)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需具有本科學歷或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學術型碩士調劑應在中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內進行。
4.國際中文教育僅接收報考國際中文教育專業考生的調劑。
5.新聞與傳播僅接收報考新聞與傳播專業考生的調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7.參加小語種考試的考生應與我院招生目錄中公布的語種一致(國際中文教育調劑接收201英語一或203日語的考生)。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的調劑工作按《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執行。
9.調劑考生復試時需提供個人簡歷5份,相關佐證材料報到時提供。
(二)調劑流程
1.學院開通調劑咨詢熱線:0571-87557435,郵箱:rwxy@zufe.edu.cn,接受考生咨詢。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視情況而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達到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5.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即國家線(含單科和總成績)。
2.我院采用現場復試。
3.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資格審查,有關要求詳見《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考生須知》。審查期間,學院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復試考生須如實向我校提供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復試資格。
4.調劑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為1:2左右。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原則。在采用多樣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并加強誠信評判。
2.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三)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專業課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綜合面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基礎理論及應用技能,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以及人文素養等綜合能力,并給出面試成績。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全程錄音錄像,并存檔備查;每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同一專業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相同。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課筆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權重為50%,綜合面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權重為50%。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50%
2.總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總分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分÷5×50%+復試成績×50%
(2)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總分÷3×50%+復試成績×50%
3.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在專業課筆試的基礎上再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筆試方式,難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五)復試具體安排和要求
1.復試日程安排。我院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于3月25日至4月3日完成,詳細安排等后續通知,請該時段內務必保持保持手機暢通。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調劑考生復試于4月8日開始(調劑具體時間安排等后續通知)。
2.復試筆試安排。學院按照保密制度做好筆試試卷的印制、保管工作,并組織做好筆試考務工作,考場規則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3.如一次復試未招滿,學院安排二次復試,并報研究生院。
4.加強復試培訓與管理。學院將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掌握工作規范、招生政策和紀律。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特別是面試現場記錄),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質量。
六、錄取工作
學院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擬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遞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結合綜合面試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包含血常規(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規檢查項目。體檢單通過現場遞交或最遲于擬錄取名單公示后2周內通過EMS或順豐快遞郵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樓511辦公室,劉老師收,電話0571-87557435。體檢單由學院歸檔備查。
4.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七、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管理,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5.復試與錄取工作查詢電話:0571-87557435;復試與錄取工作申訴電話:0571-87557143,郵箱:rwxy@zufe.edu.cn。
八、其它
如果上級部門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調整,按照上級的新要求執行。本辦法由人文與傳播學院負責解釋。
浙江財經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
2024年3月23日
 
 
為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相關要求,結合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1. 成立以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為組長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研究和倫理學兩個專業研究生招生調劑及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
組  長:賀武華
副組長:高燕
成  員:華正學、何歷宇、朱巧香、曾驪、胡洪彬、馮慶旭、黃麗萍
2. 成立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紀檢小組,全面監察監督招生調劑復試工作,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組  長:邢雁欣
成  員:祝麗萍、王瑜、高偉
3. 成立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研究專業和倫理學專業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原則上為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組成,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筆試與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筆試與面試。在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上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工作職責
1.制定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研究專業和倫理學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馬克思主義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3.調劑復試生源;
4.審核復試考生資格;
5.組織馬克思主義學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的筆試、面試工作;
6.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7.調劑生源網上確認工作;
8.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調劑工作
(一)基本原則
1. 調劑考生需具有本科學歷或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要求。(成績要求見第五條)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二)調劑流程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情況,并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馬克思主義學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說明接受調劑的專業和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2.學院開通調劑咨詢熱線,接受考生咨詢。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4.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審核申請材料。我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達到后,如果我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6.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研究生院審定后,由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對外公布。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
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研究專業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分數線為A類考生國家線:總分331分,單科(滿分=100分)47分,單科(滿分>100分)71分;倫理學專業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分數線為A類國家線:總分333分,單科(滿分=100分)47分,單科(滿分>100分)71分。
2.我院復試工作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
3.調劑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比例原則上為1:1.3。
4.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初試準考證(研招網已開通下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的校驗和報考條件核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期間,學院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資格審查需提交材料清單: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初試準考證(研招網已開通下載);
(3)學歷學籍證明;
① 應屆生提供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及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 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考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 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 外校應屆生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一份(由教務部門蓋章)。
(4)除本校(含東方學院)應屆生外,其他考生須提供《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見附件2)。社會考生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印章,外校應屆本科生的政審表由就讀院系加蓋印章。
(5)《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3),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6)體檢單(現場遞交或郵寄至學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包含血常規(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規檢查項目(要求為近三個月的檢查報告)。
(7)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明等補充材料。
(8)個人簡歷,各種證書、榮譽、獲獎等證明材料。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原則。在采用多樣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并加強誠信評判。
2.堅持公平公正、綜合評價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三)復試內容
學院將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原則上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面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將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專業課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綜合面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以及人文素質等綜合能力,并給出面試成績。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全程錄音錄像,并存檔備查;每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同一專業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相同。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復試成績不合格(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專業課筆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權重為40%。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40%)+綜合面試×面試權重(60%)
2.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5×初試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40%)
3.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在專業課筆試的基礎上再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筆試方式,難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工作流程
1.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馬克思主義學院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浙江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制訂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2.確定復試進程安排。馬克思主義學院在3月25日起有序組織啟動一志愿復試工作,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在4月3日前完成;在4月8日起啟動調劑復試工作,原則上在4月19日前完成。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馬克思主義學院網站公布。
3.做好復試筆試工作。復試筆試命題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學院將按照保密制度做好筆試試卷的印制和保管工作,組織筆試考務工作,考場規則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4.加強復試培訓與管理。學院將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教師、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掌握工作規范、招生政策,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六、錄取工作
馬克思主義學院將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擬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遞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將結合綜合能力考查情況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包含血常規(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規檢查項目。體檢單通過現場遞交或郵寄等方式交馬克思主義學院歸檔備查。
4.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馬克思主義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的復試和擬錄取結果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與學院會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質疑,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考生不接受解釋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
電子信箱:yjs@zufe.edu.cn
電話:0571-86754635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310018
八、附則
本細則由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馬克思主義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日程安排
附件2: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
附件3: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浙江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2024.03.25      

 
 

各位考生:



    根據我校2023年考研復試分數線,現予公布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


    詳見附件“浙江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9日
 

官網鏈接,請點擊查看:https://gs.zufe.edu.cn/info/1048/7647.htm
各位考生:
歡迎報考浙江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近日,教育部已公布國家分數線,為方便考生更好地了解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排,現將相關情況提示如下:
一、復試時間及復試形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下旬正式啟動,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在4月4日前完成,調劑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6日-15日進行。具體時間請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微信公眾號“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教育”以及各招生學院(研究院)網站。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確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須提前報備,確保復試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復試小組將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查,強調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并加強誠信評判。
二、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
目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尚未下達。待計劃正式下達后,我校將及時公布各招生專業一志愿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預計將于3月下旬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公告。
三、復試錄取辦法及差額復試比例
各學院(研究院)根據相關要求制定具體的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并提前在學院網上公布。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院(研究院),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根據各專業招生情況而定。
、調劑專業及缺額
根據2023年國家線及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預計我校部分專業仍有調劑缺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31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6日開通。有調劑意愿的考生,請及時登錄調劑系統和相關學院網站,查詢復試調劑工作辦法、計劃余額等相關信息,按要求及時填報我校調劑志愿。
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院)將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考生須如實、準確提交各項材料。如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考生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資格審查需提交材料清單: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初試準考證(研招網已開通下載);
(3)學歷學籍證明;
① 應屆生提供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及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 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考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 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 外校應屆生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一份(由教務部門蓋章)。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除本校(含東方學院)應屆生外,其他考生須提供《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見附件1)。社會考生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印章,外校應屆本科生的政審表由就讀院系加蓋印章。
(6)《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
(7)體檢單(現場遞交或郵寄至相應學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包含血常規(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規檢查項目(要求為近三個月的檢查報告)。
(8)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明等補充材料。
(9)各學院(研究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其他事項
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根據相關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七、聯系方式
研招辦電話:0571-86754635,87557116
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71-)
財政稅務學院 朱老師 86735176
公共管理學院(MPA學院) 郭老師(全日制) 86735200
章老師(非全日制MEM) 88922739
王老師(非全日制MPA) 88922732
會計學院(MPAcc學院) 郭老師(全日制) 87557030
田老師(非全日制MPAcc) 86735185
金融學院 葉老師 86735861
工商管理學院(MBA學院) 徐老師 86732653
周老師、金老師(非全日制MBA) 88922789、88922888
信息管理與人工智能學院 楊老師 87557123
經濟學院 陶老師 87557441
法學院 陳老師 86754658
外國語學院 王老師 87557425
數據科學學院 蔣老師 87557159
人文與傳播學院 劉老師 87557435
馬克思主義學院 黃老師 87557315
藝術學院 童老師 87557482
中國政府管制研究院 陳老師 86732579
中國金融研究院 凌老師 86735252
浙江財經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浙江研究院 呂老師 89877507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doc】已下載1921
附件【附件2:浙江財經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已下載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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