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47:5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新疆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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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關于做好自治區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號)文件精神,為完善復試錄取規則,規范復試錄取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不斷提高復試質量,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培養潛力研究生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
2.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管理
為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究生復試工作,學校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專項工作小組。
各學院應成立由院長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各學科負責人共同構成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管理、監督、指導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重點包括遴選并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審定學科(專業)復試方案;落實復試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做好應急突發事件處理等。
三、調劑工作說明
(一)調劑基本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調劑進入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新疆師范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目錄》中調入專業對應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體育學及體育碩士)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B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B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我校只接受初試外語為英語、日語、俄語的考生調劑。
8.我校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不接收調劑。
9.在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學科(專業)自定的其他要求(見調劑公告)。
(二)調劑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收調劑考生并組織復試。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3.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三)調劑信息發布
調劑信息發布于新疆師范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招生信息版塊,考生也可實時查詢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四、 復試工作說明
(一)復試方式和時間
1.復試方式: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精準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統籌考慮自治區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經綜合研判決定采取遠程視頻復試的方式開展本次復試工作。我校遠程視頻復試采用教育部統一開發的“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
2.時間進度: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近期在官網發布,請持續關注。
(二)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1.確定一志愿考生名單
(1)根據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我校執行B類地區分數線,過線考生可進入復試。
(2)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如果為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符合前述幾類照顧政策且過線考生可進入復試。
(3)“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分數線為總分249分,政治、外語30分,專業課45分。符合條件且過線考生可進入復試。
(4)其他加分類型。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前述條件加分后過線考生可進入復試。
2.確定調劑考生名單
我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放后,在調劑系統公布具體調劑專業、計劃缺額信息等情況。考生在系統開放時間內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劑志愿,我校將通過此平臺進行調劑并為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3.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我校本年度各專業無破格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核
1.嚴把復試入口關。堅持“兩識別”“四比對”工作原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將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為PDF版,在規定的時間內發送至yzb@xjnu.edu.cn。研究生處審核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不符合加分政策者,不予加分。
2. 各學院在復試前需充分核實考生身份及報考條件。應屆考生需提供學生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歷屆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歷電子證書備案表電子版。各學院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歷屆考生提交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照片)及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的社保證明(或就業協議)。各學院在復試前審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線考生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合享受政策條件者,不予錄取。
3.提前組織考生模擬演練,排除可能的隱患和技術故障,以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4.考生簽定《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
(四)復試內容與過程
各學院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5人及以上專家組成(單數,含外語聽說測試教師),復試小組組長需對復試成績負責。復試專家必須由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擔任,外語測試教師需具備相關外語水平。各復試小組應嚴格遵守《新疆師范大學2021年復試小組工作規范》,強化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責任和權利,并接受學校監督。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由三部分組成:綜合面試、專業口試、外語聽說測試。
(1)綜合面試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規范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應列第一位,各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政審表,結合復試過程的表現,嚴格把好政審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其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對學術型考生要加強專業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對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專業口試主要是對我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測試。各學院在命制此部分試題時,根據參加復試的學生人數,按120%的比例命制等質同效且體現學科特點的試題。題型應符合口試特點,重點考查該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等,以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為主。
(3)外語聽說測試中非外語類考生需進行與初試語種相同的外語口語測試,外語類專業考生須進行第二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4)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與復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與復試過程分開進行。采用遠程視頻筆試的形式,每門考試時長6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嚴格與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一致。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有一門及以上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2.復試過程
(1)復試應全面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5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專業口試10分鐘、外語聽說測試5分鐘)。
(2)各學院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各學院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復試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評分記錄交學校研究生處招生科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過程影像資料交研究生處,同時學院備份留存。
(4)復試過程如有卡頓、掉線等情況影響復試,由復試專家組及學院領導小組研判,做出繼續考試、現場順延、另行復試等決定。
(5)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如出現突發事件,學院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送學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6)復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拒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7)研究生處及校紀檢監察部門將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五)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專業口試滿分4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各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參照此比例自定權重,但須提前報研究生處招生科備案。
(六)復試場地
  1.專家端場地要求
(1)各學院要重視復試場地的安排,確保有穩定暢通的網絡和錄像設備。錄像設備全程全覆蓋、無死角、不間斷對復試過程進行錄像。
(2)規范復試場地布置,復試專家須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佩戴口罩、工作證,保持1米以上間隔,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3)安排專人負責設備提前調試和技術保障。
(4)復試現場要干凈、衛生,應嚴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對復試場地進行消殺和開窗通風。
(5)復試期間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場地。
2.考生端場所要求
(1)考生須提前確定適于復試的獨立、無干擾的復試場所,室內應保持干凈整潔,背景和桌面無雜物,光線充足。復試時,考生一般應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術科專業可按學科要求進行。
(2)考生須設“雙機位”,自行準備電腦和手機等設備,提前安裝相關軟件,測試網絡、攝像頭、麥克風是否正常運行,確保音視頻傳輸畫面清晰。
(3)保證復試場所內無其他人員,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五、錄取工作說明
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比例為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
(一)確定擬錄取名單
1.總成績核算方式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按百分制計,核算公示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總成績排名方式
總成績按照專業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1)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2)各批次調劑考生分批次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批次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試加試科目有一門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復試過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4.結果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必須做到“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復試成績公開、擬錄取名單公開。
(1)學院復試結束3日內,在學院官網公示考生成績,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要進行備注。
(2)學校在研究生處官網公示考生擬錄取情況,至少公示10日,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情況,并提供監督舉報電話。
5.復議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存在異議,可向學院提出復議申請。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當日報學校復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調檔
擬錄取考生培養方式分為非定向和定向。我校將為非定向的考生出具調檔函,考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新疆師范大學;培養方式為定向的考生須在與本人工作單位、新疆師范大學簽訂定向培養合同(一式三份),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
(三)體檢
充分考慮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專業實際情況,開展2021年碩士研究生體檢工作。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體檢工作將在研究生新生報到后由校醫院統一進行體檢,嚴格把關。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且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入學三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信息公開
1.研究生處負責學校復試錄取方案、調劑公告的發布;一志愿考生、調劑復試考生、擬錄取考生名單的公布。復試錄取方案于復試前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錄取信息無效。
2.各招生學院負責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公示復試人員名單(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擬錄取名單。各招生學院須在每批次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本學院網站上公示復試結果;公示內容須按規定內容完整公示。
(二)監督
1.考生對復試或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咨詢,咨詢方式見學院復試工作細則,也可向學校研究生處咨詢、申訴(電話:0991-4112165、0991-4332532)。
 2.若發現復試錄取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等情況,可向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991-4112037、0991-4113502)。
七、其他
復試過程中要加大透明度,嚴肅考風考紀,一方面嚴肅招生錄取的組織管理,一經發現違紀情況,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當事人責任。另一方面,對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新疆師范大學
2021年3月27日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培養潛力研究生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
二.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究生復試工作,學院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調劑工作小組等。
三.復試方式和時間
一)復試方式: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展本次復試工作。我院網絡遠程復試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
(二)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
3月28日下午:                   
翻譯碩士(俄語)組:15:30-16:30
翻譯碩士 (英語) 組:15:30-19:30            
3月30日上午:
學科教學(英語)1組:9:00-13:10
學科教學(英語)2組:9:00-13:10
學科教學(英語)3組:9:00-13:10
3月30日下午:
學科教學(英語)1組:14:30-18:30
學科教學(英語)2組:14:30-18:30
學科教學(英語)3組:14:30-18:30
(三)調劑考生復試時間。
具體復試時間在學校統一安排下根據我院各專業調劑考生情況決定,請持續關注。
四.調劑工作細則
(一)調劑基本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調劑進入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目錄》中調入專業對應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我院課程與教學論只接受初試外語為英語、日語或俄語的考生調劑;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只接受初試二外為英語、日語或俄語的考生調劑。
5.我院不接收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已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再次申請調劑。
6.我院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不接收調劑。
7.在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符合學科專業自定的其他要求(見調劑公告)。
(二)調劑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受調劑考生并組織復試。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3.學院負責調劑考生具體遴選工作。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具體調劑工作按《新疆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規程》執行。
(三)調劑信息發布
考生可實時查詢“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的信息,也可查詢新疆師范大學官網主頁“招生就業—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復試成績折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專業口試滿分4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核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六.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前組織管理
    1.合理搭建復試平臺
    (1)安排研究生秘書參加系統使用方法培訓,并開展系統使用方法院內培訓會。
(2)精準確定考生端實況。根據復試名單,一對一點對點聯系考生,確定考生網絡設備情況,確保復試考生精準通知到位。
(3)為考生提供網絡遠程復試平臺使用說明,確保考生按照規定合理搭建正確使用復試平臺。向考生公布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
2.考生資格審查
(1)確認考生身份。采取“兩識別”“四比對”工作原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措施,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核查考生資格。收集應屆考生學生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收集歷屆考生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歷電子證書備案表電子版。
(3)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與考生逐一在線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3.網絡測試、演練階段
(1)安排專人負責設備提前調試和技術保障。考生須設“雙機位”,自行準備電腦和手機等設備,提前安裝相關軟件,測試網絡、攝像頭、麥克風是否正常運行,確保音視頻傳輸畫面清晰。
(2)考生端網絡測試。要求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按照操作流程進行測試,確保所有考生網絡連接正常,發起端音視頻都能清晰錄制。
(3)專家端網絡測試。測試復試專家端網絡是否正常,視頻音頻是否清晰,外部監控和內部錄制能否正常。專家端和考生端要分開網絡測試,正式復試前,兩方身份均保密。
(4)檢查錄制效果。檢查視頻發起端視頻錄像,注意確保畫面完整.畫質清晰,錄音要清楚;檢查專家端監控音視頻錄制是否清晰。
4.復試場地布置及要求
(1)規范復試場地布置,復試專家須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佩戴工作證,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2)復試現場保持干凈、衛生,提前對復試場地進行清潔。
(3)復試期間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場地。
(4)考生須提前確定適于復試的獨立、無干擾的復試場所,室內應保持干凈整潔,背景和桌面無雜物,光線充足。復試時,考生一般應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保證復試場所內無其他人員,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二)復試過程管理
1.確保復試過程平穩有序
(1)提前調試平臺。復試專家組端要求統一在可錄像收音監控教室進行,確保各環節人員到位。
(2)確定復試專家組成員到位。復試小組由5人(含外語聽說測試教師)組成,復試成員為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碩士生導師。
(3)復試過程錄音錄像。復試必須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復試過程影像資料由學院留存3年。
(4)復試期間,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全程需佩戴工作證,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5)準備相關表格,安排記錄人員。復試記錄人員為兩人以上,詳細記錄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面試登記表提交學校研究生處招生科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可修改。
(6)準備好復試試卷。根據考生人數準備同質等效的多套試卷,試卷套數多于考生人數,確保考生可隨機抽題。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
(7)復試時間。每位考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5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學科專業口試10分鐘、外語聽說測試5分鐘)。
(8)復試評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學科專業口試滿分4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
2.總成績排名方式
總成績按照學科專業排名。
(1)一志愿上線考生分學科專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2)各批次調劑考生分批次分學科專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批次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試加試科目有一門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復試過程中違規者。
(5)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加試
(1)同等學力加試考生需按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課,與復試過程分開進行。
(2)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形式,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名稱及參考書目與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一致。
(3)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結束工作
1.匯總核分
認真核查準確登分,確保評分表核分和成績錄入值無差錯。
2.結果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做到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和復試成績公開。
復試結束3日內,在學院官網公示考生成績,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等特殊情況的考生要進行備注。
3.復議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存在異議,可向學院提出復議申請。
七.嚴肅考風考紀
如有考風考紀問題,考生可向學院復試紀檢監督組舉報或申訴。電話:0991-4112838
八.咨詢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張老師0991-4112831
九.公示渠道
復試結束3天內在學院官網對考生復試進行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要進行備注。
十.制訂預案,及時處理突發
1.復試過程如有卡頓、掉線等情況影響復試,由復試專家組及學院領導小組研判,做出繼續考試、現場順延、另行復試等決定。
2.加強電力保障,提前檢查電路、開關等。提前為復試的電腦充足電量,并備好備用電腦及其他設備。如遇停電,影響復試正常進行,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及時通告考生。
3.如遇突發狀況考生需重新復試,為確保考生隨機抽題的公平性,復試小組應備有充足數量的備用試題。
4.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如出現其他突發事件,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送學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如遇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有作弊等違規違法行為,做好記錄,留存音視頻,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6.復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拒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外國語學院
                               2024年3月21日
各位考生: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現就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形式
采取現場復試方式,考生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和復試。
二、復試時間及辦法
1.請考生3月25日上午10:00前登錄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
http://yzsbm.nuaa.edu.cn,查詢是否取得復試資格(各學院3月23日開始陸續發布),我校不再發放書面的復試通知書,考生在系統繳納復試費每生80元。
2.各學院3月28日開始陸續復試,具體辦法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和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學院網站。
三、確認復試考試科目
各位考生在確認自己獲得復試資格后,務必于3月25日上午10:00前在系統內反饋復試科目信息,以便統計考試試卷份數和安排考場,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反饋復試科目信息,學院將指定復試科目。
四、學籍學歷異常處理
資格審查中對于報名時系統顯示學籍學歷異常的考生(名單見附件),如果進入復試,請在復試前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將不能參加復試:
應屆生:須提供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詳細說明學籍異常的原因。
往屆生: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點擊鏈接“學信檔案”后實名注冊用戶并申請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試時提交給報考院系;如在線認證不成功,則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國外學歷:請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五、加分考生提醒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工作規定》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請在3月25日前與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
六、復試考場規則及違規處理
1.所有考生須認真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報考學院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誠信復試。
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特別提醒
1.復試地點分明故宮校區和將軍路校區,具體安排見學院通知。復試期間請考生持本人身份證,通過閘機刷證進入校園,校外考生車輛不得進入校園,請考生提前了解周邊交通情況,規劃好出行方式,如遇特殊情況請向門崗值班員出示準考證、臨時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校園。
2.請考生提前打印《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報到時交給復試工作人員。
八、聯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方式:025-84892487
2.各學院聯系方式
詳見:http://www.graduate.nuaa.edu.cn/2112/list.htm
附件:
http://www.graduate.nuaa.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學籍學歷.xls   

http://www.graduate.nuaa.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3月22日
一、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新疆師范大學政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選拔具有培養潛力研究生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則。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新疆師范大學政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研究生復試工作,學院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調劑工作小組等。
三、復試方式和時間
一)復試方式: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展本次復試工作。我院網絡遠程復試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
二)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
公共管理專業:3月25日15:00-19:00;
中共黨史專業:3月26日15:00-19:00;
政治學理論專業:3月26日15:00-19:00;
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3月27日10:00-14:00;
中國哲學專業:3月27日10:00-14:00;
宗教學專業:3月27日10:00-14:00;
倫理學專業:3月27日10:00-14:00;
法律法學專業:3月29日10:00-19:00;
法律(非法學)專業:3月29日10:00-19:00;
民商法學專業:3月29日10:00-19:00.
三)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具體復試時間在學院網站發布,請持續關注。
四、調劑工作細則
(一)調劑基本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調劑進入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目錄》中調入專業對應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我院公共管理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B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我院公共管理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該專業。
6.我院接受調劑的各專業均要求考生的初試外語科目須與《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對應專業公布的初試外語科目相同或相近。
7.我院不接收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已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再次申請調劑。
8.我院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不接收調劑。
9.在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符合學科專業自定的其他要求(見調劑公告)。
(二)調劑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收調劑考生并組織復試。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3.對于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不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做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嚴禁任何招生單位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單位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具體調劑工作按《新疆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規程》執行。
(三)調劑信息發布
考生可實時查詢“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的信息,也可查詢新疆師范大學官網主頁“招生就業—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復試成績折算辦法
公共管理專業,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學科專業口試滿分30分,思想政治理論口試滿分為1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其他專業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學科專業口試滿分4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核算公式如下:
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5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六、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前組織管理
    1.合理搭建復試平臺
    (1)安排研究生秘書參加系統使用方法培訓,并開展系統使用方法院內培訓會。
(2)精準確定考生端實況。根據復試名單,一對一點對點聯系考生,確定考生網絡設備情況,確保復試考生精準通知到位。
(3)為考生提供網絡遠程復試平臺使用說明,確保考生按照規定合理搭建.正確使用復試平臺。向考生公布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
2.考生資格審查
(1)確認考生身份。采取“兩識別”“四比對”工作原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措施,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核查考生資格。收集應屆考生學生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收集歷屆考生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掃描件及學歷電子證書備案表電子版。
(3)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與考生逐一在線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3.網絡測試、演練階段
(1)安排專人負責設備提前調試和技術保障。考生須設“雙機位”,自行準備電腦和手機等設備,提前安裝相關軟件,測試網絡、攝像頭、麥克風是否正常運行,確保音視頻傳輸畫面清晰。
(2)考生端網絡測試。要求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按照操作流程進行測試,確保所有考生網絡連接正常,發起端音視頻都能清晰錄制。
(3)專家端網絡測試。測試復試專家端網絡是否正常,視頻音頻是否清晰,外部監控和內部錄制能否正常。專家端和考生端要分開網絡測試,正式復試前,兩方身份均保密。
(4)檢查錄制效果。檢查視頻發起端視頻錄像,注意確保畫面完整.畫質清晰,錄音要清楚;檢查專家端監控音視頻錄制是否清晰。
4.復試場地布置及要求
(1)規范復試場地布置,復試專家須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佩戴工作證,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2)復試現場保持干凈、衛生,提前對復試場地進行清潔。
(3)復試期間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場地。
(4)考生須提前確定適于復試的獨立、無干擾的復試場所,室內應保持干凈整潔,背景和桌面無雜物,光線充足。復試時,考生一般應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保證復試場所內無其他人員,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二)復試過程管理
1.確保復試過程平穩有序
(1)提前調試平臺。復試專家組端要求統一在可錄像收音監控教室進行,確保各環節人員到位。
(2)確定復試專家組成員到位。復試小組由5人(含外語聽說測試教師)組成,復試成員為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碩士生導師。
(3)復試過程錄音錄像。復試必須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復試過程影像資料由學院留存3年。
(4)復試期間,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全程需佩戴工作證,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5)準備相關表格,安排記錄人員。復試記錄人員為兩人以上,詳細記錄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面試登記表提交學校研究生處招生科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可修改。
(6)準備好復試試卷。根據考生人數準備同質等效的多套試卷,試卷套數多于考生人數,確保考生可隨機抽題。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
(7)復試時間。公共管理專業,每位考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0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學科專業口試10分鐘、思想政治理論口試5分鐘、外語聽說測試5分鐘)。其他專業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5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學科專業口試10分鐘、外語聽說測試5分鐘)
(8)復試評分。公共管理專業,復試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學科專業口試滿分30分、思想政治理論口試滿分為1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其他專業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為50分、學科專業口試滿分40分、外語聽說測試滿分10分。
2.總成績排名方式
總成績按照學科專業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1)一志愿上線考生分學科專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2)各批次調劑考生分批次分學科專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批次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試加試科目有一門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復試過程中違規者。
(5)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加試
(1)同等學力加試考生需按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課,與復試過程分開進行。
(2)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形式,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名稱及參考書目與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一致。
(3)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結束工作
1.匯總核分
認真核查準確登分,確保評分表核分和成績錄入值無差錯。
2.結果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做到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和復試成績公開。
復試結束3日內,在學院官網公示考生成績,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的等特殊情況的考生要進行備注。
3.復議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存在異議,可向學院提出復議申請。
七.嚴肅考風考紀
如有考風考紀問題,考生可向學院復試紀檢監督組舉報或申訴。
電話:0991-4164175
八.咨詢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991-4113686
九.公示渠道
復試結束3天內在學院官網對考生復試進行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或專項計劃的考生要進行備注。
十、應急預案
1.復試過程如有卡頓、掉線等情況影響復試,由復試專家組學院領導小組研判,做出繼續考試、現場順延、另行復試等決定。
2.在復試過程中如出現突發事件,學院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送學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如遇突發狀況考生需重新復試,為確保考生隨機抽題的公平性,復試小組需備有充足數量的備用試題。
4.如遇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有作弊等違規違法行為,做好記錄,留存音視頻,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5.復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拒不參加復試,經與本人確認后,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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