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考研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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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筑大學
但是,讓很多同學都比較糾結的是,要不要在備考過程中報一個輔導班?應該選擇什么樣的輔導機構呢?針對這些問題,考研派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兩條建議:
1. 考研是一項幾百萬人長跑,最終只有少部分可以到達終點的運動,我們不能選擇本科院校、不能選擇好的導師授課、不能讓自己聰明到看一遍就會,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該利用的資源,在起跑階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輔導班和考研培訓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學們在選擇輔導班的時候,授課導師一定要是報考院校對應專業比較優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師。自己也要足夠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學校。
關于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考研輔培訓班,目前包括考研機構開設的輔導班以及考研學校自行開設的輔導班。2007年前有很多學校的研究生錄取考試,學校會開辦一些考研專業課的輔導班,并有輔導班,這些輔導輔導非常好,因為都是參與出題或改卷老師們開的課,但后來國家不在允許研究生招生單位做任何相關的培訓輔導,所以專業課考研輔導基本不在會更新,當然一些全國統考的科目還是會有些考研輔導機構會開設一些考研輔導班的培訓課程,比如西醫綜合等等。 目前我國的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考研培訓以考研機構為主,時間上包括長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課、小班授課以及一對一授課等不同形式,公共課和專業課均有課程(專業課限于熱門專業),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需要進行選擇上不上輔導班以及選擇輔導班的何種方式。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085100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建筑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建筑城規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51]建筑學碩士
專業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0)不區分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數: | 40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55)建筑學基礎 ④(552)建筑設計(一)(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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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①僅限建筑學、城鄉規劃學、景觀學專業考生報考②不招收其它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 |
2021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085100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建筑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建筑城規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51]建筑學碩士
專業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851 (全日制)建筑學 (授予學位:建筑學碩士) 擬招生計劃:52人 可接收推免生數: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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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數: | 56 | |
考試科目: | ①思想政治理論 ②英語一 ③建筑學基礎 ④建筑設計一(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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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復試筆試科目: 建筑學技術綜合 ①僅限建筑學、城鄉規劃學、 景觀學專業考生報考 ②不招收其它專業及同等學力 考生 |
2021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技術綜合研究生考試大綱
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建筑學技術綜合》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試內容
1、建筑構造
(1)熟悉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房屋構造,掌握建筑構造設計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
(2)熟悉常見建筑構配件的基本知識,掌握建筑重點部位的節點內容、構造措施及材料做法。
2、建筑物理
(1)了解室內氣候及其影響因素,了解傳熱的基本方式及其特點,熟練掌握穩定條件下平壁的熱阻及圍護結構最小熱阻的計算;掌握建筑圍護結構的節能設計。
(2)了解日照的基本原理,掌握采光口的形狀、大小和位置對室內光線分布的影響,掌握采光計算圖表的應用。
(3)了解建筑聲學的基本知識,掌握體形設計方法、混響時間的計算,并能對廳堂的音質做出切合實際的分析。
3、建筑力學與結構
(1)熟悉結構力學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典型建筑結構形式的構造特征和簡化計算方法。
(2)理解建筑結構設計的基本原理,熟悉鋼筋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等結構的力學性能、適用范圍及結構概念設計方法,了解抗震設計的基本知識。
二、試卷結構
1、考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00分。
2、題型結構
(1)建筑構造(30分)
(2)建筑物理(30分)
(3)建筑力學與結構(40分)
三、參考書目
(1)李必瑜等.《建筑構造》( 上、下) 第六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9.
(2)柳孝圖.《建筑物理》(第三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0.
(3)呂令毅,呂子華.《建筑力學》[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4)宋占海.《建筑結構設計》(第二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7.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建筑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熱愛祖國,努力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斗的精神。
2、具有求實創新的精神,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對本學科的發展動態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在建筑/城市設計及其理論、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或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其中的一個方向有所專長,掌握相應的技能方法,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獨立擔負專門業務工作的能力,掌握職業建筑師的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了解工程項目全過程,具有創新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建筑設計、城市設計、綠色建筑、建筑遺產保護等相關領域的設計、咨詢工作,具有理論創新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書刊資料,撰寫論文摘要,并具有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建筑/城市設計及其理論
(1)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2)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
(3)建筑歷史與遺產保護
(4)綠色建筑技術科學與設計
2.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1)太陽能建筑一體化
(2)建筑節能
(3)綠色建筑
(4)建筑物理環境
3.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1)中國近、現代建筑歷史與遺產保護
(2)地域性建筑與遺產保護
(3)現代建筑理論
三、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寫作2學期。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2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研究生應在系統的理論學習基礎上、將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學術型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4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本學科(領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建筑學領域(類別)學術學位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2017版)》。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前瞻性、技術先進性。選題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經導師審定后確定,也可由導師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見后確定。選題一般應掌握以下原則:
(一)選題應從研究生申請學位的學科、專業范疇出發,在學術方面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技術應用方面具有先進性,使研究課題具有較高的理論意義、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論文中提出新見解。
(二)選題必須密切聯系實際,解決經濟建設中一些急需解決的科學技術難點,解決社會文化發展中一些急需解決的熱點問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能起到指導和推動作用,力求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三)選題要根據指導教師的專長、科研基礎和實驗條件確定,并盡量結合導師承擔的科研項目,必要的實驗設備要基本落實,必要的實驗條件要基本具備。
(四)選題要結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礎和特長,使研究生能夠通過學位論文工作,得到從事研究工作全過程的基本訓練。
(五)論文題目應具學術性,選題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適當,在時間安
排上要留有余地,應能在一年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工作。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5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60%以上,外文文獻應占20%以上。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補充規定》):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應為應用性研究論文或基礎性研究論文,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2)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3)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4)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5)論文目錄。
(6)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3~5萬字。
(7)參考文獻。
(8)必要的附錄,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9)致謝。
(10)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能夠明確的表達研究結論。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專業學位(領域)碩士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在學院認定的正式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論文集上至少發表(包括錄用)一篇與學位論文內容有關的學術論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由導師負責考核、研究生處核實。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建筑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對各類別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加強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東建筑大學《關于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魯建大校字〔2014〕77號),在2014版培養方案的基礎上,修定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1、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2、具有求實創新的精神,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掌握職業建筑師的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能獨立承擔建筑設計、城市設計、歷史遺產保護規劃設計等相關領域的設計、咨詢工作,具有解決實際問題和應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書刊資料,撰寫論文摘要,并具有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能力。
二、培養方向
1.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2.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3.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4.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
三、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在校期間,課程學習為2.5學期,專業實踐1.5學期,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寫作2學期。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課程學習在1.5年內完成,論文選題報告與學位論文撰寫在1.5年內完成。
對于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個人培養計劃并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達到畢業或授予學位質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畢業或授予學位;在基本學習年限內完不成學業者,經導師同意,可向學校提出延長學習期限申請,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過2年。
四、培養方式
1. 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依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進行。研究生應在系統的理論學習基礎上、將科學研究與實踐活動相結合,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和公益勞動,加強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鍛煉。
2. 充分發揮導師指導研究生的主導作用,實行雙導師負責、學科導師組集體培養,積極聘請科研院所以及企事業單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擔任碩士研究生的校外導師,合作培養研究生。
3. 研究生課程學習采取課堂講授與自學、討論相結合等方式,著重培養和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程學習與考核依據課程教學大綱。
4.研究生必修環節主要由以下環節構成:(1)專業實踐環節為30周,由指導教師安排,在第三學期后半學期至第四學期進行,結束專業實踐后提交專業實踐報告并匯報,由學科導師組集體考核,具體要求按照《建筑城規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與考核要求》執行,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還可結合學位論文工作繼續安排專業實踐,對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的研究生,經導師認可學院批準,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請免修該環節;(2)論文選題報告環節,結合專業實踐在第四學期末完成,經批準免修專業實踐環節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學期末完成,學期末完成,選題報告由學科導師組成評議組進行評議,按照《山東建筑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與論文選題報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選題報告評議組織與實施規定》進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學術報告環節,貫穿于在校學習全過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至少聽取4次以上學術報告,或在本學科研究生范圍內,公開作1次學術報告,畢業前寫出總結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過專業實踐考核、論文選題報告評議、論文中期檢查,以及學位論文答辯與碩士學位申請等有關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后形成決定。
五、培養計劃
1. 培養計劃由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組成,研究生在入學后第一周,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本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畢業和碩士學位,應至少修滿34學分,其中:學位課程16學分,非學位課程不少于13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
本學科(領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還須補修不少于2門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要課程。導師還可根據所指導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結合擬確定的學位論文選題,為完善研究生知識結構,在第三學期可自行開設1-2門補修課程,并于第二學期末提出開課申請。補修課程學習成績必須合格且不計學分,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
3. 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見附件《建筑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與必修環節設置(2017版)》。
六、中期篩選考核
中期篩選考核旨在促進研究生由課程學習轉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其評價結果,作為審批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依據之一。
中期篩選考核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末進行,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為依據,總結評價研究生入學以來,完成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和論文選題報告情況,具體要求按《山東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與考核辦法》執行。
七、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1. 論文選題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為設計性論文,應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
2. 論文工作時間要求
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工作量飽滿,論文工作時間一般不少12個月,以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評議之日至學位論文答辯之日計。
3. 論文文獻閱讀量要求
文獻綜述應對所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學位論文應閱讀不少于40篇專業文獻,其中最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 論文寫作規范要求
論文寫作規范應符合《山東建筑大學學位論文撰寫基本規范》,同時還應符合《建筑城規學院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補充規定》。
5. 學位論文形式
學位論文形式可為應用研究性論文、設計論文、案例分析論文、調研報告等形式。
(1)應用研究性論文
應包含如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主體部分包含緒論(選題依據、文獻綜述)、論文正文(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結論與展望,論文主體部分應不少于3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2)設計論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設計圖紙外,還應結合該設計,撰寫設計論文,論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封面:論文題目(中英文)、論文作者、指導教師、學科門類、專業名稱、培養單位、完成日期,以及論文分類號、密級等。
②扉頁:學位論文題目、課題受資助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學位論文頁數、論文中使用表格數量、插圖數量統計,以及評閱人姓名、指導教師姓名、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姓名、學位論文完成日期等。
③聲明:獨創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須有作者及導師的親筆簽字),聲明內容由學校統一規定。
④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過1000字(詞)。
⑤論文目錄。
⑥論文正文包含緒論、需求分析、設計依據、設計過程、設計結果及試用效果分析、結論,論文正文一般應不少于2萬字。
⑦參考文獻。
⑧必要的附錄。設計圖紙(不少于六張0號圖紙),以及必要的調查問卷設計、第一手實驗數據或調查數據等,應作為附錄,并提交論文評閱和答辯。
⑨致謝。
⑩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與專業實踐成果。
6. 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要求
學位論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勵使用創新性的方法對所選課題進行研究,并得出科學的實驗(分析)數據和合理的分析結論,或提出新見解。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7. 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
本專業學位(領域)碩士在取得碩士學位之前,應將與論文工作相關的研究發現以學術論文的形式發表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科技獎勵等其他形式體現,由導師負責考核、研究生處核實。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與答辯
1.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實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制度,具體要求按《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組織與實施規定》、《建筑城規學院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組織與實施規定》執行。
2. 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前,由學校或學院組織學位論文評閱、不端行為檢測,論文評閱合格、通過不端行為檢測,方可按《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九、學位申請與授予
碩士學位申請與授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山東建筑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審議、審批。
1. 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并被建議授予學位,可申請學位。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2、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因未達到學術成果體現形式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緩授學位建議者,待達到相關規定后,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做出授予學位建議,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者,頒發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而未獲得授予學位建議者,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做出準予再次申請學位答辯決議的,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否則,只能申請畢業答辯一次。
十、畢業
1、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做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2、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畢業答辯,但未通過論文答辯委員會授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以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緩授學位建議的研究生,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完成規定的學分,完成論文寫作,滿足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規范要求,但是論文選題、研究內容與成果達不到申請學位論文質量標準的,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畢業答辯,經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合格且通過畢業答辯者,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管理條例(試行)》等校規校紀,以及本學科專業針對培養各環節所作出的教學規定和要求。
2. 鼓勵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積極參加國家、山東省和學校組織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和活動。
十、方案審批與實施
1. 本方案經研究生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局部修訂時,報研究生處審核,并明確適用年級。
2021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基礎研究生考試大綱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建筑學基礎》考試大綱
1、課程名稱:建筑學基礎
2、適用專業: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技術科學
3、命題原則
主要考察考生對中、外建筑歷史基本知識的了解情況;對現代建筑理論發展動態的掌握狀況;運用建筑歷史與理論知識對當代建筑文化現象的綜合分析能力。
4、命題形式:填空題、簡答題、論述題
5、命題單位:建筑城規學院
6、考試內容
⑴、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設計原理基本知識;
⑵、外國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識;
⑶、外國近、現代建筑史基本知識;
⑷、當代建筑思潮基本知識;
⑸、中國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識;
⑹、中國近、現代建筑史基本知識;
⑺、中國當代建筑設計實踐與理論發展。
7、參考書目
⑴、陳志華著.外國建筑史(19世紀末葉以前)(第四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0.
⑵、羅小未.外國近現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⑶、潘谷西主編.中國建筑史(第六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⑷、鄒德儂等著.中國現代建筑史[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0.
⑸、羅小未等編著.外國建筑歷史圖說[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5.
⑹、劉敦楨著.中國古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4.
⑺、梁思成著.清式營造則例[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1.
⑻、《建筑學報》、《建筑師》、《世界建筑》、《新建筑》、《時代建筑》等相關學術雜志。
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081300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建筑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建筑城規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13]建筑學
專業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1)建筑設計及其理論(02)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03)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04)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 |
招生人數: | 20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750)建筑史論 ④(552)建筑設計(一)(6小時) |
|
備 注: | 不招收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 |
2021山東建筑大學建筑學081300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建筑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建筑城規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13]建筑學
專業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813(全日制) 建筑學 (授予學位:工學碩士) Ⅰ.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Ⅱ.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 Ⅲ.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Ⅳ.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擬招生計劃:31人 可接收推免生數: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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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數: | 36 | |
考試科目: | Ⅰ.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Ⅱ.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 Ⅲ.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①思想政治理論 ②英語一 ③建筑史論 ④建筑設計一(6小 時) Ⅳ.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①思想政治理論 ②英語一 ③建筑構造與結構選 型 ④建筑設計二(4小時) |
|
備 注: | 復試筆試科目: Ⅰ.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Ⅱ. 城市設計與人居環境理論 建筑學技術綜合 不招收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 Ⅲ. 建筑歷史理論與遺產保護 建筑歷史專業綜合 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Ⅳ. 綠色建筑技術與設計 建筑學技術綜合 ①僅限建筑學、城鄉規劃學、 土木工程專業本科生報考 ②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
建筑學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專業介紹
專業點分布
專業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2 | 10286 | 東南大學 | A+ |
3 | 10056 | 天津大學 | A- |
4 | 10247 | 同濟大學 | A- |
5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A- |
6 | 10213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B+ |
7 | 10335 | 浙江大學 | B+ |
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9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0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B+ |
11 | 10016 | 北京建筑大學 | B |
12 | 10141 | 大連理工大學 | B |
13 | 10153 | 沈陽建筑大學 | B |
14 | 10284 | 南京大學 | B |
15 | 10486 | 武漢大學 | B |
16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17 | 10005 | 北京工業大學 | B- |
18 | 10359 | 合肥工業大學 | B- |
19 | 10430 | 山東建筑大學 | B- |
20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21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學 | B- |
22 | 10047 | 中央美術學院 | C+ |
23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C+ |
24 | 10384 | 廈門大學 | C+ |
25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26 | 10429 | 青島理工大學 | C+ |
27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28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學 | C+ |
29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30 | 10191 | 吉林建筑大學 | C |
31 | 10291 | 南京工業大學 | C |
32 | 10386 | 福州大學 | C |
33 | 10128 | 內蒙古工業大學 | C- |
34 | 10332 | 蘇州科技大學 | C- |
35 | 10459 | 鄭州大學 | C- |
36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C- |
37 | 10710 | 長安大學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