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08-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 內蒙古科技大學
2016年內蒙古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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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內蒙古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教育至今已具有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歷史學六大學科1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0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研究生培養體系。
  2016年擬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291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57名(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為準),錄取時將根據上線考生情況適當調整各學科、專業招生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內所公布的招生計劃包括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內蒙古科技大學招收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
  學術型研究生是以培養從事科學研究或教學能力的教學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例如:工學、理學、管理學等。
  專業學位研究生是以培養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為主,授予的學位類型主要是專業學位,例如: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等。
  我校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一覽及學院聯系方式

  三、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報考前請認真查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工程管理報考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7)法律(非法學)報考條件: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8)法律(法學)報考條件: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四、我校最新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1、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考生,優先錄取優先考慮一等獎學金(12000元/年)。
  2、從2014年開始,我校對所有新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每人每月均發放助學金800元。

  五、報名
  請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8)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網上繳費時間:
  2015年11月3日—9日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nm.zsks.cn),網上核對報名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網上支付報考費(190元/人)。已支付報考費但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的,報考費不退。考生在支付報考費前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交費后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2.現場確認時間:
  2015年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00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具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屆時可以畢業的相關證明到報考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并進行現場確認。。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初試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8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復試
  我校將根據當年教育部確定的相關報考學科門類的基本復試要求及各專業錄取名額確定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復試報到時須持準考證和其它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往屆生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應屆生持學生證);復試時我校將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結合專業課加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復試時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交自行下載填報的研究生報名登記表,往屆生提供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大學期間成績單及復印件各一份。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關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及時公布各招生院系的初試和復試情況以及與考研相關各類信息。初試成績約三月中旬網上公布查詢,復試通知約三月下旬網上公布查詢,考生自行下載打印,不再郵寄。
  1、復試時間:4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內蒙古科技大學;
  3、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工程管理考生復試時需加試政治;
  4、各碩士點復試科目見附件及復試辦法(另行通知)。
  5、復試過程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及其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學校在復試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2)往屆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和復印件各一份,同時需提供學校在復試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由本人進行學歷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或學籍驗證,可獲得上述備案表和在線認證報告。
  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學校進行畢業信息網上注冊后即可進行學歷驗證。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本人進行學籍在線驗證,獲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八、錄取:
  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綜合成績,再結合考生政審和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一)、錄取類別說明
  1、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財政撥款培養,錄取時定向單位與我校簽訂定向協議,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2、委托培養生的培養經費由用人單位提供,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畢業后按委托培養合同就業。
  3、自籌經費生須交納培養費,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可轉入我校,畢業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4、報考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需與定向、委培單位及我校簽訂三方協議,協議可在我校學科建設與研究生處網站招生信息欄下載。

  (二)保留入學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九、其它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內蒙古科技大學學校代碼:10127
  通訊地址:內蒙古包頭市昆區阿爾丁大街7號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014010;
  咨詢電話:0472-5951507,傳真0472-5954370
  內蒙古科技大學主頁:http://www.imust.cn
  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duate.imust.cn/
內蒙古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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