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2-03-2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寧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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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正文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以及2022年寧夏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的要求,全面部署做好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確保安全平穩、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人才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要求
(一)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統籌疫情防控形勢、應急響應級別及復試工作等,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等要求,科學組織復試工作,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進行。
(二)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復試組織管理,科學制定復試方案,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合理制定評分標準,確保復試每個環節有章可循、程序規范、結果公開。
(三)確保科學選拔人才、客觀評價。各學科應根據學科特色科學制定復試方案,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創新能力和潛力等方面的考核。嚴格復試考核標準,考核成績實行量化評定,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組織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審定學校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統籌組織開展學校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對研究生招生工作事項進行決策部署。
(二)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組,成員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委、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等聯合組成,加強對復試錄取過程的檢查監督。
(三)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包括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審核確定復試、調劑、擬錄取名單等,負責本單位招生工作。
各培養單位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包括復試程序、復試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調劑原則以及各環節組織實施方案的具體規定。復試工作方案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后,須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做好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辦法,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各培養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復試命題小組。命題小組在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指導下負責本學科命題工作,試題按自命題保密級別管理,命題小組成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避免復試題目泄露,針對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以復試科目為主要范圍,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種類型復試內容的試題數量要充足,一般按參加復試考生人數的1.5倍準備充足的復試試題,須做到一名考生1套題,避免重復使用;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一。
各培養單位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所有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前須充分熟悉遠程復試平臺;各單位在復試前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方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
了解考生是否具備遠程復試條件,并將有相關情況統計,給予幫助與指導。
(四)各培養單位可按專業、復試人數和復試內容隨機組成若干綜合復試小組,負責本組復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每個綜合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成員包括本專業教師和其它科目專業教師,須指定其中1人為組長。
(五)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一。
(六)各培養單位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工作小組成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單位,執行回避制度;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防疫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負責組織召開所有復試教師工作會議,進行復試工作培訓,使復試教師了解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和工作責任,系統掌握復試流程,保證質量。負責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工作教育,復試工作人員須對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考生分組情況、考生成績、考生個人信息等保密;所有工作人員均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七)各專業復試必須全過程現場錄音、錄像。
(八)保證考生咨詢與申訴渠道暢通。各培養單位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話號碼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三、復試方式
(一)為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進行,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和復試工作,2022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全部采用網絡遠程
復試方式進行。對于不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各培養單位提前統籌安排解決。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復試組織工作分批進行。先組織第一志愿上線考生進行復試;根據復試結果和招生計劃,再公布調劑專業,并按照不低于計劃缺額的120%確定調劑名額。
(三)各培養單位須根據調劑情況并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有序組織調劑考生進行復試。
(四)各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在學校規定的時間范圍內自行安排具體復試時間,并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完成復試工作。
四、復試考生
(一)第一批次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的上線考生。
(二)第二批次為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申請,經我校審核同意、本人確認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培養單位選派專人對考生報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予復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復試。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一)考生須提供初試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或學信網《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政治思想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表。考生還需按各培養單位的要求提供補充材料(考生查看各培養單位公布的復試辦法,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要求考生提供除以上材料外
的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復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掃描以上資料并按要求上傳。
(二)對考生身份審查
各培養單位須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中考生信息,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在新生入學時,還須用復試錄像比對所有錄取考生,再次核查考生身份,一旦發現替考,立即取消入學資格,并上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考生報考條件審查
以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寧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要求為審查條件。
(四)對畢業證書審查
復試階段各培養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須進行以下核對工作:
須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進行嚴格審查。對畢業證書有疑問
的,應及時向考生畢業學校進行調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認證機關認證。
應屆考生須核對學生證上的入學年月是否正確,是否按期注冊。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對于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不予錄取。
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復試時須核查其認證證書。
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示學籍學歷有疑問考生,必須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五)對同等學力考生審查
成人、自考、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不加試。但在錄取當年9月15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是否為大專畢業后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專業要求大專畢業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六)對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審查
除(一)至(五)項要求外,還須提交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和《寧夏大學接受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七)對報考退役大學士兵專項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考生審查。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及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并收取復印件。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在復試前經個人申請可轉為普通計劃,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八)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收取考生的《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九)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必須提交本人《寧夏大學招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
考生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畢業證、研招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考生的學(籍)歷認證報告,由考生按各培養單位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傳電子版提交。需要提供(六)至(九)項
內容的考生請于2022年3月25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版發送至yzb@nxu.edu.cn。郵件以“加分材料+準考證號+姓名”(如“三支一扶+107492000000000+張某某)命名。經審核無誤方可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考生須確保材料真實性,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十)對考生身心健康狀況審查
考生在確定擬錄取后須進行體檢和心理健康狀況測試,具體形式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內容、工作要求及成績計算
復試內容包括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等,所有復試內容均統籌安排在網絡遠程復試中進行。
無加試科目的學科(專業)綜合復試,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其中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一般不少于20分鐘,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鐘。
有加試科目的學科(專業)綜合復試,每位考生每門科目加試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5分鐘。
(一)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考生在復試開始后個人陳述3分鐘,之后隨機抽選1套試題。試題以復試科目為主要范圍,應能充分反映出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應用專業理論方法解決問題的思路、能力和創新性,每套試題應包含5個問題,由考生當場自主選答3個問題。具體要求以各培養單位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二)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中,考生隨機抽取一套試題用英語作答。
(三)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專業在復試中須增加政治理論考核環節,考核成績納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成績占80%(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專業占75%,政治理論成績占5%),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成績占20%。
(五)復試成績公示、報送。各培養單位在復試結束后2日內在本單位網站公示所有參加復試人員成績;同時將《研究生復試成績表》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成績表中復試小組須明確是否錄取意見,并說明原因。復試成績是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等加權后的百分制成績。
(六)錄取總成績。考生復試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后為總成績,由學校依據總成績排序依次擇優錄取。其中,初試成績權重占70%,復試成績權重占30%。
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數)=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成績*0.7+復試成績*0.3。
(注:初試科目滿分若為500分,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成績=初試總分/5,初試科目滿分若為300分,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成績=初試總分/3。)
(七)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考核單獨進行組織。各培養單位應成立加試科目考核小組,每門加試科目的試題應包含5個問題,由考生自主選答3個問題。加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如有1門加試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八)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低于6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九)復試期間還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其他情況審查,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不予錄取。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十)加分項目:我校根據教育部研招網后臺下達的加分庫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獲得加分的,應盡快聯系相關主管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根據后臺的增補數據及時更新加分。各復試單位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十一)各培養單位認為有必要時,經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七、錄取
根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錄取辦法》、《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考生。
(二)信息公開
錄取工作結束后我校將在研究生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保留入學資格
擬錄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推遲1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在我校擬錄取名單公示后1周內向相關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并報研招辦審核。
(四)其他
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違紀作弊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八、復查工作
新生入學時,需提供所有復試階段提供的電子版材料的原件,對提供虛假材料和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培養單位須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復試的監督與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各培養單位成立由黨委(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紀檢委員、教師代表共三人的監督小組,對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學校紀委對全校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由校領導組成巡查組對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巡查和指導。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等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各培養單位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及時上報學校紀委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涉及招生政策、原則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涉及復試等有關問題的,由相關培養單位負責解釋。
(五)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研究生院將監督、抽檢、配合各院的工作,確保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為考生設立投訴電話,學校紀委:0951-2061117;研究生院:0951-2061096,郵箱:yzb@nxu.edu.cn。
十、其他
(一)學校網絡信息管理部門確保復試階段學校各復試場所網絡通暢。
(二)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根據培養單位復試工作安排在指定地點進行復試,現場工作人員防疫、防護準備工作充分。各培養單位須高度重視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制定細化、可行的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三)須充分做好復試人員的培訓工作,各培養單位分管院長、秘書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要熟悉并熟練使用網絡遠程復試平臺。
(四)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培養單位根據情況提前準備相關硬件設備,做好網絡遠程復試宣傳引導工作,消除教師和考生的顧慮。
(五)各單位應根據復試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員及分工,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公開。
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寧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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