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寧夏醫科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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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寧夏醫科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正文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相關工作機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附件 1) :組長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 招生就業工作、規劃工作的校領導和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學校 相關職能處室及培養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學校 研究生復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部署、決策、協調與督導等。
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主任為分管研究生工 作的校領導,副主任為分管招生就業工作校領導,成員為研究生 院、招生就業處、發展規劃處、監察專員辦公室等部門主要負責 人。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協調
2.研究生招生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以下簡稱“應急 小組”) :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兼管,主要負責研究生招生 考試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在一定范圍對突發事件及時做出研判 和處置,并根據事件性質向上級部門報告,依據指示做出進一步 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突出防控職能,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
防反彈”防控策略,制訂全方位的應急預案,應對相關突發事件。
(二) 培養單位成立相關工作機構
1.各培養單位須比照學校研究生招生組織領導機構的設置,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全面負 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協調復試各項工作的開 展,負責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制定復試工作執行細 則,并在研究生院備案。
2.各培養單位成立復試工作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復試工作的 規劃與統籌,審定成員組成名單,協調組織開展工作,并組織所 屬二/三級學位點設立若干個復試小組,每小組由不少于 5 名本 專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我校遴選的研究生導師擔任考官,要 求其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嚴明公正、經驗豐富,且本次考試 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專業。設立組長 1 名,主持本組復試工作開 展,確保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的正確有效;秘書 1-2 名,負責 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考生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 度等相關事宜。
(一)確保安全性。將師生安全與健康放在首位,一切服從 疫情防控需要; 采取多種措施,確保考試過程安全。
(二) 確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監督機制健全、咨詢與申訴渠道暢通,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 確保科學性。做到復試考查的內容科學、程序有效、 全面評價考生綜合能力,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切實保證招生 計劃的完成。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我校將分期分批開展復試工作。一志愿考生參加首批復試, 3 月 26 日開始,4 月 15 日前結束;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預計 4 月
初啟動,4 月底前結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 復試方式
擬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三) 復試準入條件
1.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須滿足國家公布的 B 類分數線和我 校對相關專業的具體要求;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三支一扶” 等特殊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政策要求及分數線執行;“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初試分數須達到國家公布的享受少數 民族照顧政策分數線。
劑專業相關要求。基本要求如下: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
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
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調劑考生其初試成績(總分和 單科) 必須達到擬調專業的國家 B 類分數線。
(6)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 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 的考生
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7)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 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 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 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未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
服務系統”提交的調劑申請一律無效。
(8) 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規定》 要求為準。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 120%。
(五) 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資格由報考相關學院在復試前按照要求進行審查, 主要包括審查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 須核驗學生證) 、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 具體審查內容以報考相關學院通知為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 復試; 偽造證件或相關材料者,一經確認將取消復試相應資格, 并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處理。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 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 治地方簡表》 為準。
(六) 復試內容
1.復試環節
主要包括英語(聽力和 口語) 、專業筆試、面試(含思政、 心理測試、專業) 、技能測試(僅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 醫、護理、公衛、藥學”的專碩考生) 等環節,各報考相關學院 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設定具體內容。此外,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由所報考的學院按照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
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
2.各環節占比
因培養類型不同各環節分數占復試總成績比例各異,分別是:
(1) 學術學位碩士: 英語占比為 20%、專業筆試占比為 30%, 面試占比為 50%;
(七) 復試組織
由學校研究生院統籌組織開展,各院在學校規定的時段具體 執行,并對各自承接的復試結果負責,同時負責考生的咨詢、質 疑、 申訴等工作。
四、錄取
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求和而成,其中初試 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計 (滿分100分) ,在各專業內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據 招生計劃依次擇優錄取。其中的面試環節若平均值低于該項總分 的60%視為不合格,執行單項否決,不予錄取; 復試總分低于60 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 總成績,但任意一門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應符合招生要求,否則不 予錄取。
五、體檢
考生在接到我校體檢通知后,按我校規定的時限、方式及要 求自行前往屬地二級及以上級別醫院完成體檢,體檢結果須參照 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 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號) 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 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 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 2號) 的規定執行, 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檔審查
學校將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審查,對審查合格者發放錄取 通知書。
七、相關制度
(一) 責任追究制度
嚴肅復試招生和錄取紀律,嚴格組織程序,嚴守回避制度, 規范復試執行,實行校院兩級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各級黨政主 要領導親自主持、組織和督導復試工作,對學生、教師及管理人 員進行誠信教育和承諾管理,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 等不正之風,對任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堅決、迅速、從嚴處理。
(二) 信息公開制度
學校開通政策和信息公布渠道,發布招生錄取工作相關信息。
1.學校主頁網址: http://www.nxmu.edu.cn。
2.學校研究生院網址: http://www.nxmu.edu.cn/yjsy。
3.學校研究生院微信公眾號: gh_bd16ab47a1af。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將在規定 的時間內,在學校研究生院及相關學院的網頁上同時公示10個工 作日,考生如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
(三) 監督制度
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紀律,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 門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設立各級 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等(附件2) ,保持申述渠道的暢通與 處理過程的快捷。
(四) 復議制度
考生對復試成績若有異議,需在復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向報 考學院提出復議申請,如果仍有爭議,可逐級向學校研究生院、
(五) 疫情防控及突發應急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 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及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 急條例》 等相關規定,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等院校疫情防控 工作手冊》 等要求,制訂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附件 3) ,確保復試平安順利。
寧夏醫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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