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
![考研派考研調劑小程序 2022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http://img.okaoyan.com/public/tj.jpg)
2022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青島科技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青島科技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青島科技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青島科技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青島科技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青島科技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等珍貴數據。青島科技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青島科技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青島科技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青島科技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青島科技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青島科技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微信,為你答疑,送資源
![](http://m.btfokj.cn/images/okaoyanzuoxi.jpg)
2022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 正文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2/4/14/art_107851_118556.html魯政辦發〔2022〕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更好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性和創新活力,進一步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為科教強魯人才興魯戰略實施提供有力支撐保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山東省實際,就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項目分層預算管理機制
(一)科學設定項目管理層級。將財政科研項目劃分為科研支出任務和具體科研項目兩個預算管理層級。項目主管部門(包括有科研立項權的部門以及可自主立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下同)按規定設定科研支出任務、組織實施具體科研項目。財政部門對科研支出任務進行政策審核,原則上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申報、審批、驗收等事務。(項目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落實)
(二)厘清預算管理部門權責。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科研支出任務的預算編制、執行和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組織項目承擔單位落實具體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要求。財政部門負責科研支出任務總體預算編制和預算績效管理組織指導工作,牽頭制定具體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意見。(項目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落實)
二、簡化項目預算編制
(三)精簡項目申報預算。具體科研項目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間接費用包括績效支出和間接成本。項目主管部門減少申報材料,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在申報具體科研項目時,除單臺(套)50萬元以上設備費外,其他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無需提供明細。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無需編列預算科目。項目主管部門合并項目評審和預算評審,在評審時允許補充完善經費測算說明,不得將項目申報費用的細致程度作為評審因素。(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四)合并編制科研支出任務預算。項目主管部門依托綜合業務平臺,組織實施具體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根據具體科研項目遴選結果、支持額度等,統一合并編制本部門科研支出任務年度預算和預算績效目標。(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五)統籌下達項目預算。年度預算確定后,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按規定分別批復下達科研支出任務、具體科研項目預算,均不區分費用類別。項目承擔單位細化下達項目科研團隊時,在征求項目負責人意見基礎上,分別確定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總體額度。具體科研項目經費應納入項目承擔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項目主管部門、省財政廳、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六)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人才類、基礎研究類、軟科學類科研項目中逐步全面推行經費包干制,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無需編制預算,實行定額包干資助。項目負責人在確保將經費全部用于設定工作任務相關支出的前提下,自主決定經費使用。鼓勵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省財政廳、單位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三、優化預算執行管理
(七)實行“直通車”撥付管理。項目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類型科研項目特點,在征求項目負責人意見基礎上,合理制定經費年度撥付計劃。具體科研項目經費預算批復下達后,依據撥付計劃和項目進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經費直接撥付項目承擔單位。(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八)加快經費撥付進度。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可在部門預算批復前預撥科研經費。項目主管部門要在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將經費或首筆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對聯合申報立項的項目,項目牽頭單位要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經費撥付項目參與單位。(省財政廳、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九)下放預算調劑權。具體科研項目既定預算總額內,除設備費外,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使用直接費用,無需審批;將設備費預算調劑權下放項目承擔單位,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考慮現有設備配置情況、科研項目實際需求等,及時辦理調劑手續。項目預算總額增減、主要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變更等重大調整事項,應報項目主管部門批準。(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十)改進支出經費管理。全面落實國辦發〔2021〕32號文件等規定,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會議、差旅、咨詢及科研條件保障性費用,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精簡高效、厲行節約、真實合理的原則,結合實際確定支出范圍、標準和數量,年度中相關經費可按需據實安排,按規定不納入“三公”經費和一般性支出統計范圍。(單位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落實)
(十一)優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承擔單位要明確科研急需設備和耗材采購情形,建立非招標采購“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綠色通道,充分運用自行組織采購、預采購等機制,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財政部門將非招標采購及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審批權下放至項目主管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單位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省財政廳分工負責落實)
(十二)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推行財務、采購、資產、科研等多業務“一站式”“一票式”報銷管理,實行限時報銷制,緊急事項可容缺辦理。推行科研誠信報銷承諾制,在明確承諾事項和失信懲處要求基礎上,可先支付、后審核。(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四、改進經費決算和項目結題財務管理
(十三)據實編制經費決算。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實際開支內容及金額,具體承擔科研項目經費決算編制事務性工作。項目負責人及科研團隊對決算經費事項進行確認,并對支出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四)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項目主管部門在項目實施期末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明確財務、會計、審計等方面具體要求,避免檢查機構和人員理解執行政策出現偏差。選擇部分創新能力突出、創新績效顯著、科研誠信狀況良好的項目承擔單位作為試點,由其出具科研經費決算報表作為結題依據,項目主管部門適時組織抽查。(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十五)改進結余資金管理。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優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承擔單位應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建立健全結余資金盤活機制,加快結余資金使用進度。(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五、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
(十六)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調整為按照項目財政經費總額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500萬元以下部分的間接費用比例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設備購置費用按規定調劑后,間接費用可相應調整,但不得突破比例上限。項目承擔單位在統籌安排間接費用時,要處理好分攤間接成本和對科研人員激勵的關系,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十七)強化績效工資激勵作用。高校、科研院所結合本單位發展階段、類型定位、承擔任務、人才結構、所在地區、現有績效工資實際發放水平等情況申報績效工資總量,財政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不作為調控基數。有關部門綜合考慮激發科技創新活力、保障基礎研究人員穩定工資收入、調控不同單位收入差距等因素,動態調整績效工資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在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關鍵創新崗位、承擔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特別是優秀青年人才傾斜,合理調控不同崗位、學科間收入差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單位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十八)加強高層次人才薪酬激勵。高校、科研院所應結合本單位人才事業發展和承擔科研創新項目情況,充分運用薪酬自主權,對高層次人才積極實行協議工資制、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績效工資傾斜等薪酬激勵方式,所需經費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不作為調控基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單位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十九)鼓勵承擔橫向科研項目取酬。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承擔地方政府、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橫向科研項目,以合同方式確定科研人員承擔橫向科研項目報酬以及在業績考核、職稱評聘中的比重,相關取酬納入項目承擔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不作為調控基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主動聯合企業以企業投入為主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對單個橫向科研項目到位經費達到50萬元以上的,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單位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和分配,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聽取本單位科研人員意見基礎上進行約定,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項目承擔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并單列,不作為調控基數,符合規定的可減按50%計征個人所得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六、完善科研服務保障機制
(二十一)強化項目全過程服務。項目主管部門要結合具體科研項目立項批復和經費撥付,對項目實施和經費支出的計劃安排提出指導性意見。項目承擔單位要統籌科研和財務力量,做好項目申報、執行、結題等各環節服務保障,對項目進度和經費使用一體實施動態研判和預警提醒,確保任務目標按期保質保量實現。(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二)加強科研誠信建設。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聯合制定負面清單,明確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禁止性行為。項目單位應切實履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督導科研人員合規使用科研經費。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失信情況進行調查處理,查實后及時將處理結果報科技部門納入信用記錄管理。科技部門建立科研誠信信息采集、記錄、評價、應用等管理制度,加強科研信用數據互聯互通、共享共用。(省財政廳、項目主管部門、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三)全面推行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要通過設置固定崗位、高校畢業生勞務派遣、在校學生勤工助學、第三方服務外包等多種形式,為每個項目配備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提供經費測算、財務報銷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項目聘用科研財務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費用(含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由項目承擔單位通過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七、創新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
(二十四)強化財稅政策引導作用。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實行“多投多獎、少投少獎”的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制度,實施科技型企業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財政增信分險機制,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加大科技股權投資改革力度,建立與人才股權投資融合機制,優化新舊動能轉換基金運作管理,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創新自然科學基金實施機制,通過接受社會捐贈、與相關方共同設立聯合基金等方式,拓寬基礎研究投入渠道,促進基礎研究與需求導向良性互動。(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項目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五)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落實和完善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考核措施。建立健全省屬重點工業企業科技投入通報制度。把創新投入及績效作為高校預算撥款核定、科研院所創新資源配置等工作的重要指標。(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六)改進高層次人才項目支持方式。完善“一事一議”引進頂尖人才、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重點人才工程財政補貼政策,項目資助由入選人才自主包干用于團隊組建、平臺建設、科研活動等方面,實施期滿采取第三方評估、同行評議等方式進行綜合績效評價。(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項目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七)創新新型研發機構經費支持方式。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運行機制,對財政給予穩定資金支持的,探索實行經費“大包干”制和負面清單管理制,鼓勵大膽創新,給予盡職免責。除特殊規定外,新型研發機構自主決定科研經費包干、內部薪酬激勵、科技成果轉化等實施路徑,實行以結果為導向的綜合績效評價機制,評價工作集中開展、結果互認。(省科技廳、單位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指導)
八、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十八)健全科研績效管理機制。項目主管部門要統籌業務和資金評價重點,對自由探索型、任務導向型等不同類型科研項目,建立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具體科研項目實施期內,可暫不開展年中績效監控。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引導科研資源向優秀人才和團隊傾斜,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二十九)有效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審計監督、財會監督與日常監督的貫通協調,避免在同一年度對同一事項重復檢查評估。減少過程檢查,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提升監督效率,推進監督檢查數據匯交共享和結果互認,對實施周期3年及以下的項目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負面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對盡職無過錯的人員免于問責。對難以定性的問題,要結合動機態度、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妥善處理,鼓勵敢于擔當、主動作為。(省審計廳、省財政廳、項目主管部門分工負責落實)
九、組織實施
(三十)及時修訂完善制度。有關部門要在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按照改革要求完成規定權限內本部門制度辦法的清理、修訂、制定工作,科技主管部門牽頭做好督促落實工作。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在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制定或修訂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報項目主管部門、科技部門、財政部門備案,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應以正式文件印發,并在本單位內部公開,作為預算編制、評估評審、經費管理、審計檢查、財務驗收等工作依據。(有關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三十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以及開設專欄等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度。加大對科研人員、財務人員、科研財務助理、審計人員等的專題培訓力度,切實提升經辦服務效能。要及時總結有關單位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以推廣。(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分工負責落實)
(三十二)強化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提高服務意識,加強跟蹤指導和落實督導,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對工作推進慢、落實成效差的,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部門將項目承擔單位抓政策落實成效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省財政廳、省社科類科研項目主管部門要結合社會科學研究的規律和特點,修訂社科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各市、縣(市、區)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可按照本意見執行,也可參照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進一步的改革完善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4月13日印發
青島科技大學
添加青島科技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青島科技大學考研分數線、青島科技大學報錄比、青島科技大學考研群、青島科技大學學姐微信、青島科技大學考研真題、青島科技大學專業目錄、青島科技大學排名、青島科技大學保研、青島科技大學公眾號、青島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青島科技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青島科技大學考研公眾號](http://img.okaoyan.com/gzh/青島科技大學.png)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http://img.okaoyan.com/gzh/kyp.jpg)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qdkjdx/kyfs_620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