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2014年全日制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2-0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山東政法學院2014年全日制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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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法學院2014年全日制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正文


  一、培養目標

  山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以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人才需求為目標,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培養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明確的社會責任、濃厚的國民意識、扎實的專業素養、嫻熟的職業技能四位一體的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基本要求: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倫理原則,恪守法律職業道德規范;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習慣、法律方法和職業技術;能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職業實務工作的能力,達到法律職業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二、招生專業與學制

  (一)2014年山東政法學院全日制法律碩士分為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兩種類別招生。法律碩士(法學)學制2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3年。

  (二)考生可登錄“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sdupsl.edu.cn/)“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處網站”(http://yjsc.sdupsl.edu.cn/)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查詢山東政法學院2014年法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2014年招生計劃與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進修本專業主干課程6門或6門以上成績為優秀(須提交成績單原件),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報考專業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以外)的考生,可報考035101 法律碩士(非法學);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考生(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只能報考035102 法律碩士(法學)。

  四、報名方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山東政法學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山東政法學院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山東政法學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山東政法學院屬于一區招生單位。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

  1月5日下午  法碩聯考綜合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六、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底4月初,復試名單及具體復試要求將在山東政法學院網站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并下載相關材料。

  2、根據國家劃定的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資格線、山東政法學院的招生計劃和報考山東政法學院考生初試成績按1:1.2比例劃定復試資格線。

  3、復試分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計算方法評定復試成績。

  4、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為法理學與刑法學,加試方式為筆試。

  5、復試報到時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山東政法學院將通知其所在單位,按教育部《關于違反研究生入學考試規定行為的暫行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七、體檢

  體檢在復試期間統一進行,新生入學時復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調劑

  (一)在滿足國家調劑政策及相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條件下,可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

  (二)接收報考外校考生調劑的具體實施辦法與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關規定為準。

  九、錄取與培養

  1、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山東政法學院擬錄取名單。

  2、學習方式為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學制為2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3年。

  3、實行雙導師制,有學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碩士生導師擔任理論導師,并在法律實務部門選聘素質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為實踐導師,在法律實務崗位指導學生學習實踐。

  4、學生按照山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方案的要求,修滿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按要求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符合其他有關要求,并經山東政法學院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法律碩士學位證書。

  5、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6、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學費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2014年所有新入學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

  具體收費標準另行公布。

  十一、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三助”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助學金。

  (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評定,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四)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學校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擇優評定。

  (五)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凡是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還可以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以上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行公布。

   十二、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四、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處

  聯系人 :杜老師  孫老師  

  電 話:0531—88599998 88599853

  官方網站:

  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js.sdupsl.edu.cn/

  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處  http://yjsc.sdupsl.edu.cn/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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