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生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0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20年上海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生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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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生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上海電力大學

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確保我校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安全、公平、科學”完成,根據教育部《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2019]6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 號)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考試院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復試工作辦法。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通過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穩妥做好我校 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一嚴控防疫、確保安全:堅持把維護廣大師生(考生)生命安 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嚴防嚴控, 從實從細,切實守護參加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各類人員安全。 
(二程序規范、選優公平:嚴格按照招生管理規定和上級部署開展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訂復試工作方案和各學科復試操作細則,規范復試環節和內容、優化復試流程和方式,嚴格復試工作規范、透明、公正。
(三創新模式、靈活科學: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網絡技術,創新招生工作模式及方法。遵循錯時錯峰工作

要求,面對不同學科特點、不同生源環境、不同疫情形勢,采用靈活多樣的復試模式,切實保證招生工作質量和效率、疫情防控落到實處, 人才選拔公正高質。

二、復試組織工作

1、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執行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訂相關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全面負責指導全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二級學院復試工作方案》、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按照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生的綜合面試。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 5 名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
3、各學院須對參與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三、復試基本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生源情況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3、現場要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封存備查。
4、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密、集體決策、公開透明。

四、復試安排與錄取辦法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復試審查所需材料的具體提交方式 以后續我校公布為準。

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 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 往屆考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請攜帶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復印件;
4. 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5.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 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論文、專家推薦信等;
7. 未通過網上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供通過學信網在線驗證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籍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考生必須出具教留服的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驗證證明、隱瞞學籍學歷校驗信息或提交虛假驗證證明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
《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入學報到時復核相

關證件原件,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復試方式
1. 網絡面試
根據教育部、考試院相關要求,統籌考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從疫情下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角度考慮, 我校 2020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全部采用網絡平臺遠程面試復試形式, 復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參加復試工作;將原定復試中筆試科目相關內容、知識點合理融合到面試過程中。

2. 面試平臺

我校選用平臺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主選平臺)和騰訊會議(備用平臺),復試前考生須提前學習、熟悉操作流程;
①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主選平臺)的功能和說明后期將及時公布,請廣大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
②騰訊會議(備用平臺):請考生在主機位、輔機位設備上均安裝好相應的“騰訊會議”軟件并分別注冊兩個用戶名,分別命名為: 姓名+主機位、姓名+輔機位。

3. 復試學生端需要的設備及環境要求

①我校將采取雙機位面試,請考生提前準備好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
用于面試設備(主機位):1 臺具備網絡遠程視頻復試功能的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電腦、高清攝像頭、麥克風和耳機;
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設備(輔機位):1 部智能手機或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須帶有攝像頭);提前準備好拍攝位置及支架等;
復試前按要求安裝調試好設備。考生端兩臺設備開啟攝像頭,電腦自帶攝像頭對準考生本人,另一部電腦或手機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見附圖:
 ③獨立的復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

④考生需提前對設備進行調試,確保電腦攝像頭、麥克風、耳機等均可正常使用;
⑤最終學生端設備配置及軟件要求將按照面試平臺要求及時通告,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4. 注意事項

①考生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復試老師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面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若復試過程中遇到網絡中斷等突發狀況,應主動與招生院系保持溝通,自覺服從重考等安排。
②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整個復試期間,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房間內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許出現其他聲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③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
④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攝像頭,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
⑤復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
⑥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應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考生應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嚴禁錄音、錄屏、錄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對外發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若有違反,視同作弊。對復試過程私自違規錄音、錄屏、錄像的內容在監督復議時不予采納。
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復試內容

1.復試考核內容
(1) 復試中筆試考核部分調整并入線上面試,以網絡面試形式考核,不再安排筆試考核形式;
(2) 復試主要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專業綜合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復試成績總分為 250 分;
(3) 上述三部分測試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潛力和和創新能力; 外語能力等;
(4) 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得少于 20 分鐘。2.復試環節流程
(1) 參加復試考生在后期通知指定網頁上傳資格審查材料; 
(2) 學院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復試環節并簽署《復試誠信承諾書》;
(3)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入網絡面試候場區,由學院安排人員審核考生攝像頭及麥克風等是否具備網絡面試的條件;
(4) 考生通過“身份識別”后,隨機安排進入不同的專業復試小組開始網絡復試;
(5) 考生需明確所選復試科目,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四)總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2.錄取原則
各專業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所有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調劑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

高低單獨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試數學、初試英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3. 下列情況之一一律不予錄取:

(1) 政審不合格者;
(2)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 150 分);
(3) 體檢不合格者。

(五)時間安排

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且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復試線的考生原則上于 5 月 14 日——5 月 19 日完成復試,調劑考生復試將于調劑服務系統開通(5 月 20 日左右)后進行。最終以各學院發布信息為準。

(六)體檢安排

擬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在擬錄取后安排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定執行。

(七)復查

入學后 3 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測。復查復測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調劑

我校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按照《上海電力大學 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執行。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我校紀委監察處和研究生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和監察。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上海電力大學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在規定時間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 021-35303739, 61655040 ,郵箱:shiepyzb@126.com,jijian@shiep.edu.cn

七、其他

本辦法由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上海電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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