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中醫藥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正文
上海中醫藥大學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國誕生后國家首批建立的中醫藥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與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醫藥院校,也是上海市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作為地處浦東新區張江科學城核心板塊的高校,以主動對接國家戰略、對接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為己任,利用已有的學科和綜合優勢,勇擔深化中醫藥高等教育改革、推動中醫藥自主創新、引領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任。
學校擁有3名兩院院士,2名國醫大師,2名全國名中醫,69名上海市名中醫,700多名高級專家和教授,為國家培養和輸送了各級各類中醫藥專門人才,全日制在校學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個國家和地區。學校是國家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和“特色專業點”建設高校,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3個一級學科及中醫1個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博士學位授權點,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科學技術史、醫學技術5個一級學科及中醫、中藥學、護理、翻譯、公共衛生5個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后流動站,博士學位授予專業覆蓋全部中醫藥學科;學校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中醫外科學、中藥學、中醫內科學及中醫骨傷科學;國家重點學科(培育)2個:中醫醫史文獻學、針灸推拿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38個;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4個。有1個教育部中藥現代制劑技術工程研究中心,3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上海市重點實驗室,8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2個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學、中藥學兩個學科順利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高校名單,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中,我校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三個學科全部進入最高等級的A+檔,是全國中醫院校中唯一取得3個A+學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設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為目標,堅持“不重其全重其優、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實”的辦學理念,經過6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成為教學與科研實力以及主要學科全國排名領先的中醫藥高等院校。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具有較好創新能力的中醫藥人才。
二、招生規模
本校2019年碩士生招生規模數暫定850名(實際招生人數以當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含推薦免試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長學制轉段生(5+3一體化)等。
三、學習形式
2019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培養。學制均為三年,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不得超過五年。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即往屆本科畢業生)
(3)獲得國家承認的醫藥類專業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在醫藥相關行業工作滿2年,已獲得大學英語四級通過證書或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獲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合格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書者,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復試時加試二門本科主干課程。
科學技術史、醫學技術、翻譯、公共衛生及中醫專碩各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生源報考和調劑。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考專業資格要求:
(1)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報考資格: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規定,采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接受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報考。完成相應的培養和培訓要求后,可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詳見上海中醫藥大學2019年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
(2)中藥學、藥學專業、主要接受醫藥專業類畢業生報考,也接受相關學科專業(理、工、農相關專業)畢業生報考。
(3)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接收醫藥類畢業生報考,也接受相關學科(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報考。
五、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流程、繳費及現場確認具體參見《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1.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畢業生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參考我校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網報截止前,考生應及時查詢我校推免生錄取結果,以免導師招生名額已滿,影響報考)。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或我校研究生院官網了解我校各專業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高職高專、本科結業生(即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本簡章的報考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4)考生提交報考信息時,必須準確、詳細填寫本人通訊地址(省、市、縣、門牌號<信箱號>、郵編等)和聯系電話,以便復試期間聯系考生;錄取通知書等將在2019年6月中下旬按所填寫的通訊地址通寄送,故請慎重填寫通訊地址。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3.考生按照《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的要求: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我校考生在上海市報名參加考試的報考點為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3101,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516號),在其他省市參加考試的報考點見各省市相關通知。
4.資格審核
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我校將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和我校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于2018年10月24日前,主動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發送驗證報告電子版至我辦郵箱,未提供認證報告者將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打印準考證。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和時間。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2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3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3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日語、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自命題科目:
1.中藥綜合(611):300分,含中藥學、中藥藥劑學、有機化學。
2.西藥綜合(610):300分,含藥理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
3.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50):300分,含中藥化學、中藥藥劑學、中藥鑒定學、中藥學。
4.護理綜合(308):300分,含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及外科護理學。
5.翻譯碩士英語(211),100分
6.英語翻譯基礎(357),150分
7.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448),150分
8.中醫綜合(612)300分,含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中醫內科學、針灸學。
9.西醫綜合(613)300分,含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內科學、外科學。
10.衛生綜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等。
11.中國醫學史(618),150分。
12.科學技術史(619),150分。
13.中醫基礎理論(801),150分。
14.科學哲學(802),150分。
(五)考試地點:按報名的省市招辦通知的報考點參加考試。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中醫類專業(中醫診斷學、中藥學);藥學類(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護理(護理學基礎、成人護理學)。
(七)初試成績查詢
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七、復試
(一)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專業、分類別劃定復試分數線。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復試前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按時提供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整體復試錄取比例約為1.2:1),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確定。復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詳細復試辦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全部復試工作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前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詳見本簡章第六條第六點。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錄取。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含外語筆試100分、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300分),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比例是50%。
(七)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調劑政策詳見《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第(八)點。
我校自主確定并公布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九)體檢:考生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復試前提供《政審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四)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我校復試條例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須本人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畢業生(含國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畢業)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考生如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須在當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學院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再入校學習。錄取為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據相應規定,應于當年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不可保留入學資格。
上海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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