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陽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1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19年沈陽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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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陽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學[2018]9號)和《關于做好遼寧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辦字[2019]2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復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擇優錄取,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尊重考生,服務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的組織與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政策審定和統籌管理。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實施。
 
  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負責落實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全校復試期間的監督和巡視工作,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成立復試小組,由研究生部牽頭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復試工作組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并設立組長1名,組長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復試小組成員在對考生進行面試時須現場獨立評分。
 
  三、復試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復試基本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A類考生的要求,按照考生成績排名,采取120%差額比例進行復試。
 
  2.調劑志愿考生,符合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原則和條件且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報名并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調劑復試名額為招生計劃*120%與第一志愿符合面試條件考生的差額。
 
  3.初試總分相同,按業務課2(專業課)得分排序,若業務課2得分也相同,則按業務課1(數學)得分排序。
 
  (二)考生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歷學籍核驗結果(請考生自行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個人學籍學歷信息,并打印相關報告);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院系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不設統一格式)。
 
  我校將按教育部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因個人學籍學歷問題造成不能參加復試或不能被錄取,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四、復試時間內容與形式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兩個方面。
 
  1.專業素質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別是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綜合素質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英語聽說能力,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誠信狀況,意志品質等。
 
  注: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階段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復試科目及方式
 
  復試科目分為專業課筆試、科技英語筆試、英語聽力與口語和專業綜合測試,滿分200分。專業綜合測試主要方式為面試,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與專業綜合測試一并進行。
 
  1.專業課筆試卷面滿分100分(折合后為60分),時間90分鐘。
 
  2.科技英語筆試卷面滿分100分(折合后為40分),時間90分鐘。
 
  3.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20分,其中聽力與口語各10分。
 
  4.專業綜合測試滿分為80分。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考生需對以下情況做自我簡介: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政治面貌、選擇專業動機及學業規劃、參加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及獲得獎勵情況、參與科研活動及發表論文、取得專利情況等(獲獎證書及論文等,需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三)復試時間安排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2019年4月1日開始。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調劑志愿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及時來校參加復試。
 
  (四)體檢
 
  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執行。考生需要準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需貼在體檢表上)。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具體事宜請關注學校研究生部網站通知。
 
  五、復試工作具體實施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復試報到、考生資格審查、科技英語及專業筆試命題與評卷的組織、復試的組織協調與監督檢查、擬錄取考生相關手續的辦理等工作。
 
  (二)相關學院復試小組分別向學校差額推薦各門復試筆試課程的命題教師,研究生部隨機抽取確定命題人員后組織培訓、命題以及制卷和考試、閱卷等工作。
 
  六、復試評定和錄取標準
 
  (一)復試成績為:專業課卷面分(100分)*60%+科技英語卷面分(100分)*40%+英語聽力與口語能力測試成績(2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80分),滿分200分。
 
  (二)復試合格考生的初試成績乘以60%與復試成績相加,得到考生總成績,滿分為500分。參加同一專業、同一志愿復試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按業務課2(專業課)得分排序,若業務課2得分也相同,則按業務課1(數學)得分排序。
 
  (三)“英語聽力與口語能力測試+專業綜合測試”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一)實行校級復試巡視監督制度
 
  組成校巡視小組,深入各專業領域及研究方向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督復試工作。
 
  (二)實行回避制度
 
  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辦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徇私舞弊和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其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
 
  (五)實行復議制度
 
  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六)申訴渠道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交書面復議申請,學校將在受理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復議并給予考生答復。
 
  申訴部門: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31975867
 
  學校紀委、監察處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對違反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
 
  監督電話:024-31975181(紀委、監察處)
 
  八、學費及資助體系
 
  學費及獎助學金參照“沈陽工程學院2018年研究生教育收費及獎助體系實施辦法”執行。學費8000元/年。
 
  九、其他事宜
 
  (一)復試小組在復試時不能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復試結束后,我校將相關成績統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監督,研究生部負責對考生復試過程中的疑問給予解釋。
 
  (二)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研究生部協商解決,重大問題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沈陽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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